第二百零三章 占据

哥是出来打酱油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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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后世,处于印度洋和太平洋交汇之处,两大洋的季风在此交错,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暴风带,使得这片区域常年都处于风雨当中,特别是在五月底、六月初的夏季。

    占卑城的火光没有持续多久,因为被攻击的,只是海港附近的那一段城墙,因为海风的缘故,烧掉了附近的一些民居,便被随后赶来的守军隔离了,没错,不是扑灭,而是隔离,他们直接推倒了相邻的屋子,人为地造出了一个隔离带,为此消耗了大量的人力,这才能让陆上的攻击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达到了目地。

    对于一座拥有三十多万人口的城市来说,不足四万的守军显得势单力孤,而一万二千多攻击者,就更加捉襟见肘了,指望将他们死死围住一鼓而歼?金明从来就没有做过这种奢望。

    计划很简单,占领它,控制城中为数众多的百姓,至于逃出去了多少,他并不在乎,没有了这么庞大的人口基数,敌人只会越来越少,直到最后灭亡。

    云帆坐在城墙的边上,一半身体在空中悬着,另一半脱得精光,他张大嘴,伸长舌头,舔食着海风里带着腥味的一丝水汽,滋润着干枯到裂开的唇瓣,太累了,累得极致就是渴,仿佛身体里所有的水份,都被以汗水的形式排出,只余下一具枯骨。

    在他的脚下,第三军第一指挥第五都的三十四名战死者,靠着墙边尸体排列得整整齐齐,每个人的脸上都被擦拭干净,身上的血污也尽量消去,负责收敛的是从海港上下来的随军民夫,战场上所有的杂事,都由这些受过训练的民夫完成,从而节省战士们宝贵的体力,这只是新的制度之一。

    这里头,有十一人,属于他的第一队,占去了全队的五分之一还有多。

    至于伤者,从他这个队正以下,没有一个完整无缺的,粗粗一算减员至少三分之一,这才只是首战。

    云帆的运气不错,身上只中了两下,一下在腿上,是一支铁枪扎的,好在入肉不深,也没有切断血管,用那位有特殊的人士陈老先生的话,不耽误娶妻生子。

    另一下,在没有护甲遮护的胳膊上,是一处刀伤,血流得他当时以为自己要死了,没想到醒过来,躺在这里,被一双纤细的手像是绣花般地照顾着。

    缝合术,并不是什么陌生的技艺,他们在出征之前,就接受过简单的培训,一旦随军的郎中没有及时到达,他们会用随身携带的医护包,进行初步的清创和治疗。

    眼下当然不用了,长到这么大,一直遵从着严格的家教,自七岁起,他就再也没有与女孩发生过肌肤上的接触,家变让他改变了许多,但有些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是永远也不会变的,他尽量不去看那个女孩的脸,也尽量让自己忍着巨痛,还要装出行若无事的样子。

    可是,肌肉的痉挛和不受控制的颤抖还是出卖了他,一个轻柔的声音像是春风吹拂,让他的痛感减轻了不少。

    “听说你是第一个登上城头的战士?”那个半蹲于地,仔细地为他缝伤的女孩突然开口问了一句。

    “传闻总是有些夸大其辞。”对于别人的问题,不回答是一种失礼,他当然不会这么做:“第一个登上去的,是我的弟兄,他已经战死了。”

    “他很英勇,身上中了四下,全在正面,我找到他的时候,还有一口气,可惜失血太多,救不活。”女孩的声音很动听,说出来的事实却很残酷。

    云帆不知道这一切,当时他已经陷入了半昏迷,女孩的话,让他想起了一件事,在他们登船之前所经历的一件事。

    “不是说,血液可以共用吗?当时我们还验了血样,我记得他是甲型血,我也是,为何不能用?”

    女孩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手上灵巧地挽了个花,将一个线头缝好。

    “采血救人之法,陈老先生还在研究,这次有几个伤者,就是被同样的血救活的,你自己都失血过甚,如果不是身体健壮,又伤得不算重,我们还要为你输血呢,我也是甲型血。”

    女孩站起身,歪着头看了看自己的作品,提起脚下的小箱子,向他说出医嘱:“最初的几天会有点痛,注意不要沾水,如果有发红的情形,就来找我们,你的伤包好了,告辞。”

    “等等。”他看着自己胳膊上的一个小小针眼,出口叫道,女孩不解地停下脚步,回过头来。

    “可否赐教,为我输血的恩人,芳名为何?”

    女孩露出一个浅浅的笑意,丢下一句:“奴姓赵,行三。”便脚步匆匆地走掉了,他们这种专业的医护人员人数太少,一场大战下来,伤者成百上千,他们不得不超负荷工作,没有时间可以耽误。

    从她的做派,云帆知道这一定是一个出自大户之家的女孩,举手投足都有着良好的教养,这种教养,明显来自于原本的家庭,绝不可能是琼州的女子学堂教出来的。

    手指轻轻抚过那条细密的缝口,疼痛感让他的牙关紧咬“嘶嘶”作响,云帆撑着那柄满是豁口的直刀站起身,眼下没有到躺下的时候,他们现在由攻击者变成了防守者,脚下的这段城墙就是他们队的防区。

    从高处望过去,城里的喧闹声渐渐消逝,这是秩序正在恢复的兆头,只有不时腾起的烟雾,表明了某处还有零星的抵抗,很快就再度归于平静。

    位于城中中心位置,靠近海港方向的一处高大建筑,有着佛教的特征,葫芦状的塔尖金光闪闪,传说是以重达数百斤的纯金浇筑而成,实际上那里是三佛齐人的王宫所在。

    对于这座城市新的主人来说,除了这个金块块多少还有些吸引力,其余的一切都显得肮脏而落后,那些木结构的土屋,充斥着灰土的街道,堆满垃圾的角落,让这些见惯了琼州那种干净和洁净的宋人,从上到下都难以忍受,这其中又以陈自明为最。

    “这里简直就是个垃圾堆积场,根本不值得花那么大的代价打下来,还不如重新找块地再建一座,看看吧,到处最不缺的就是空地,现在连人工也不缺了。”

    他的抱怨是有道理的,一战下来,除去轻伤的,需要躺下来接受照顾的就达上千人,没有一个合格的卫生环境,他们大多数人都会死于伤口感染,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对此,金明这个最高统帅也是无可奈何,他除了对打仗有心得,别的都不怎么上心,就连这座庞大的城市,也巴不得让别人来管理。

    条件就是这样,陈自明也知道他没办法,不得已退而求其次:“我需要一个干净些的地方,还要够大,把伤员都放进去,集中照顾,否则人手不够。”

    “城里最干净的地方,某已经命人收拾出来,就是那里。”金明指着那个金光闪闪的塔尖,陈自明看了一会儿,面上充满了勉强。

    “看上去,也只有那里还算够大,所有的角落都要用生石灰过一遍,还要分出几个房间,地上必须一尘不染,这里唯一的好处就是生病的人够多,什么样的病患都有,足够我的人练手了。”

    说着,他朝身后一扬手,大声叫道:“孩子们,都动起来,把那个地方收拾干净,然后把咱们的伤者都抬进去,王宫可不是随时有机会住的。”

    做这些事情的全都是随军的民夫,岑二就是其中之一,刚下船时的的胆战心惊,到大局抵定后的好奇,等到了城墙周围,看到那些密密麻麻堆在一块儿的尸体,便再也没有来到别国的兴奋,因为隔着门缝,都能感受到一种名为仇恨的目光。

    这种目光让岑二的心里很不舒服,仿佛自己是一个闯入人家家中的强盗,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会明白,自己有多幸运,如果没有去到琼州,也许,那个躲在门后面的人,就是自己,而在街上横行无忌的,可能会是凶残暴虐的元人。

    宋人只是占据了这里,并没有冲进他们的家中,夺去他们的一切。

    只有金明的心里清楚,这只不过是个表像,三佛齐人护卫着他们的王后和子女逃出了城,最多三、四天的功夫,就会与带着大军去讨伐叛乱的那支主力大军汇合,要想在这里真正地占住脚,只有彻底打败那支军队,否则无异于坐在火山口上。

    这个岛可是以活火山众多闻名于世的。

    在一处临时的指挥所,好消息不断地传回来,三佛齐人的仓库里,有着大量的粮食,至于其他的财物,更是数不胜数,这是一个立国超过四百年的古老国家,底子厚得令人难以想像。

    金明听完,不动声色地发出了进城后的第一道指令,直接发给了杨飞的水军。

    “派出快船,告知凌牙门,我军已顺利拿下占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