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云中野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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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东这个地方给陆伟明第一感觉就是热。这里大部分是热带沙漠气候,简直就是个大火炉,都说孙悟空打翻炼丹炉,造就了东方的火焰山。那这里肯定就是普罗米修斯盗取火种,而留下的西方火焰山。

    乌鸦告诉他,去找一个叫独龙的人,他见到那把军刀,自然就会接待他!

    可是中东这个地方那么大,而且已经过去了快二十年了,单凭一个名字去找一个人,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但是无论如何,姜丽还在他们手上,哪怕再难,只要有一线希望,他就不会放弃。

    陆伟明绝对不会傻到盲目的去大街上拉人打听,毕竟人生地不熟的,人没找到,自己先暴露了,那可就不妙了。

    这个独龙是爷爷的部下,而爷爷归隐也有近二十年了,照这样推算的话,他现在至少也得有四十多岁,甚至更大。而听乌鸦说,独龙还是个白人,这样查找的范围就大大减小了。

    虽然独龙在这里生活了好久,但人种是不会改变的,这样找些人打听一下,应该会有些眉目的。

    在大街上逛了一个上午,又累又饿,单单是这该死的鬼天气,就足够让人难受的了,这样漫无目的的转悠也不是办法,还是先找个地方凉快凉快再做打算。

    寻了半天,陆伟明找到了一家挂着中文招牌的餐馆,在异国他乡能尝到祖国的味道,他毫不迟疑地走了进去。

    小二首先用当地的需要招呼着,陆伟明根本就不懂他在说什么,一脸的懵逼。直截了当的用国语回答了他。那小二见来人操着一口中文,便也一句句的“欢迎”招呼着他,比之前更加热情了。

    这家餐馆的装修风格都是完全的中式风格,想必是为当地华人服务的。

    找了二楼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炒了两个小菜,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顿,出来这么久这算是他吃的最舒坦的一次了。

    悠哉地剔着牙,他招了招手,唤来了店小二。

    “哥们儿,向你打听个消息,这边的白人一般都住在什么地方啊?”

    “白人?这里的白人可不是太多,不过还是有一些在这里定居了的,他们一般的话都住在卡尔伊市,距离这里可不是太近,兄弟,我可奉劝你一句,那里可不是很太平,你要是没有太重要的事,我劝你还是不要去。”

    陆伟明冲小二微微点了点头,算是对他善意提醒的感谢。

    这个时候,突然一大帮人叫嚣着冲进了小餐馆。

    来人气势汹汹,显然是有备而来,足足有二十多人,看样子都是当地的人。

    “朗巴怎么到这里来了?”店小二有些奇怪地说道。

    “兄弟,看你很怕他们,他们什么来头啊?”陆伟明见小二脸色变得难堪,想必来人背景不小,在这个地方,如果能够多结识一些人,说不定会对他找到独龙有帮助。

    “这朗巴可是这里的大军火商,是这里出了名的瘟神,谁见了都得躲着,不过我们向来和他没有瓜葛,怎么今天他会来这里?”

    就当小二还满脸疑惑的时候,一行人已经浩浩荡荡冲到了二楼,吓得其他的食客纷纷丢下碗筷,直接逃跑而去。

    “朗巴老大,就是这小子!”一直跟在后面的一个人站了出来,此人一脸络腮胡子,腆着啤酒肚,不是别人,正是当初被陆伟明威慑而跳海逃生的里斯。

    “是你!陆伟明终于知道他们来这里的目的了,原来就是冲自己来的!”

    “哼,小子,没想到吧,那么多人都被鲨鱼吃了,就我活了下来,天注定要我来杀了你!”

    “上次饶了你的狗命,怎么,难道你不想要,又来送死不成?”

    “哈哈,小杂毛,有朗巴老大在,这次怕要死的人是你吧,我就看你还能猖狂多久!”里斯一脸的赘肉,此时脸上的表情也更加的狰狞。

    “找帮手了是吧,那就看你们有没有这个能耐了!”虽然不知道对方的底细,说全歼他们也为时过早,不过自己脱身倒也不是难事,所以这气场绝对不能输了,尤其是在这群老外面前,更不能丢了华夏人的血性!

    “小子,就是你把那批货毁了?”这个时候,一直沉默的,耳朵后面有一些纹身的,叫朗巴的中年人开口了,声音沙哑,让陆伟明想起了天龙八部里的段延庆。

    朗巴正是和此次坤沙交易的对象,是当地有名的军火商,平时就和坤沙来往密切,他们进行着不法的勾当。此次也算是他们最大的一笔交易了,竟然被一个毛头小子给毁了,他势必要亲自来算这笔账。

    “是我又如何?”此刻的陆伟明就像一只天不怕地不怕的狮子,管他天王老子,只要敢找我的麻烦,那就一个字,“干!”

    “好大的胆子!敢在我头上撒野!看来你还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今天你就别想活着离开这里!”朗巴怒喝一声,“把他先给我绑了,老子要一点点折磨死他!”

    朗巴的手段其他人可是知道,直接一枪毙了,简直就是太便宜他了,他琢磨出来折磨人的花样可是多了。

    比如让老鹰来一块块啄食他的肉,让他痛不欲生。或着把他关进铁笼子里,与狮子猎豹搏斗。再或者就是在他身上扎几个洞,让蚂蟥来吸允……

    总之,朗巴折磨人的手段残忍至极,花样百出,所以得了个“瘟神”的称号,一般的人,根本就不敢得罪他。

    不远处,几个并没有逃离的食客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这边的情况,“少爷,这小子的胆子可真够大的,竟敢动朗巴的货,看来今天他会死的很难看啊!”一个保镖模样的人说道。

    他嘴中的少爷是一个差不多十七八岁的少年,皮肤白皙,脸庞棱角分明,也是个十足的美男子。

    他轻轻抿了一口茶,“这小子的个性我喜欢,这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他敢这么猖狂,就一定有猖狂的资本,我们就静静看好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