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才子佳人妄相思

劫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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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萝一直在人间寻找银数,但一直没找到。她回到客栈的时候,意外看到了银数。

    “银数~”子萝高兴的上前抱住银数,“这些天你去哪儿了,我找了你好久。”

    “我有些事,回了一趟麓山。”

    银数说谎的时候眼神会飘忽不定,好在子萝看不到他的眼睛。他现在要做的事会伤到子萝,所以他一直不敢来见子萝。

    但今日陆离突然找到他,让他回到子萝身边。

    “迷途仙子一行人现在在水城。你去找子萝,和她一起前往水城,盯住他们,一举一动都要告诉我。”

    “我不想牵连子萝,这件事我会安排别人去做的。”银数这样回答。

    “派别人去难免会遭到怀疑。魔尊和二皇子一向多疑,只有跟他们目标一致的人才不会引起怀疑。跟子萝一起去是最好的办法,你就不要再固执了。若是搞砸了这件事,我灭你麋鹿全族。”

    别看陆离平日里一副妖娆的姿态,其实他也是个狠角色,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麋鹿一族都在他的掌控之中,想威胁银数,再轻松不过了。

    千年前,麋鹿一族全部重了一种名叫“石雨花”的毒,无论男女老少,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变成石头。若没有解药,麋鹿一族都会变成石头,彻底从六界消失。

    妖王陆离的手中有石雨花的解药,他借此机会控制了族长银数,为他和幻影的大业做筹备。

    “我去鹿山找过你,但他们说你不在。”

    子萝见银数好好的,不由得在心中庆幸,还好他没事,否则她要怎么度过这漫长的岁月。

    “我听族里的人说了,我比你晚几天到,刚好错过了,不然我们就能早点见到了。我听灵玥说你一直在找我,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银数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敢看子萝的眼睛,他害怕那双纯净的眼睛看透自己的谎言。因为他拉起子萝的手,垂眼看着。

    两人互相诉说了对彼此的思念,以及对这段爱情的忠贞,之后银数慢慢向着陆离安排的方向前进了。

    “对了,我听说有人要害迷途仙子,我们是不是应该去帮她。只有她活着,才能完成你的心愿。”

    “是谁想要害她?”子萝问。

    “我也不知道。但你之前不是说过嘛,一直有人想害她,无论是前世还是现在,想来是同一拨人吧。”

    子萝听完冷哼一声道:“这一次,我不会让他们成功的。”

    子萝向子归询问了位置后,便和银数一同前往水城。银数本是知道位置的,但为了不让子萝产生怀疑,他便没有说。

    迷途一行人在水袖楼住下,这里修复的和十年前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少了些人气,阴气逼人,凉风阵阵,一般人来了还真会害怕。

    严浩轩在这里坚守十年,十年来不断向世人传颂笙歌的故事,只是因为十年前的那一次相遇。

    严浩轩原是富家子弟,但他的家人都想让他做官,光耀门楣。十年前,他进京赶考的途中路过水城,听闻水城有一绝美的舞姬,想要一睹风采。

    但他去的时机不对,那会儿正流传笙歌是狐妖的说法,水袖楼也已闭门不开,更别说面见笙歌了。

    “水袖楼?客官因何要去水袖楼啊?”

    到水城的第一天,严浩轩便向店家打听去水袖楼的路。出乎他意料的,店家竟然用惊讶的眼神看着他。

    “去水袖楼还能干什么呀,自然是去看名震天下的舞姬笙歌啦。”

    掌柜的悄悄在严浩轩耳边说:“那叫笙歌的舞姬,其实是个狐妖。”

    “什么?!狐……狐妖?”

    严浩轩半信半疑,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听到笙歌是狐妖的时候,还是非常害怕的。凡人总是如此,他们信仰佛祖,尊敬神仙,除此之外,六界之内和自己种族不同的,他们都会心生惧意,说到底还是人类太弱小。

    “这狐妖啊,凶狠异常,据说专吃男子的心肝,客官若想活命,还是不要去的好。”

    严浩轩失落的回到客栈的房间休息,原本打算就此放弃,但实在抵不住美人儿的诱惑,便状着胆子去水袖楼。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他到的时候,水袖楼的正门被百姓围住,那些人喊着要让笙歌滚出水城,否则就要烧死她。

    看来,想从正门进去是不可能的了。

    严浩轩从后院翻入水袖楼,里面异常冷清。他对水袖楼的格局一点都不了解,只能随便摸索,能不能遇到笙歌,就看缘分了。

    忽然耳边传来乐曲声,严浩轩顺着声音寻去,走到大厅,就看到一个身穿红色纱衣的女子在跳舞。她身姿曼妙、舞态翩翩、一举一动都包含着无限的柔情,眼中秋波似水,勾人心魂。眉间的那颗朱砂痣,更填几分风韵。

    这支舞的最后,笙歌脸上的面纱脱落,她的全貌也展示在严浩轩眼前。那惊人的美貌让严浩轩为之感叹,他本躲在柱子后面观舞,看到笙歌绝美的脸时,不自觉的从柱子后面走了出来。

    笙歌的美,仅仅是一眼,就能让人回味十年。更何况,严浩轩和笙歌之间,还有一段不容忽视的过往。那段时间,尽管很短,也够严浩轩这一生,反反复复回忆的了。

    “你是怎么进来的?”

    笙歌早已发现严浩轩,舞毕后她款款走到严浩轩面前询问。

    “我……我……”

    严浩轩紧张的有点,好不容易才镇定下来,回答道:“在下严浩轩,久慕笙歌姑娘大名,特来拜见。”

    “大家都惧怕我是狐妖,避而不及,你却还上门拜见,难道不怕我吃了你吗?”笙歌笑语盈盈的说道。

    严浩轩憨笑着挠挠头,说:“来之前我也担心这个。不过,看到笙歌姑娘本人之后我就不担心了。老话都说,人美心也美,笙歌姑娘长得这么美,心底肯定也不坏。”

    笙歌被严浩轩的一席话逗笑,连日来被人排挤的郁闷也消失了。

    两人谈话的时候,外面的吵闹声越来越大。还没等到笙歌去外面看看,堇瑟和澣尘就闯了进来。

    “姐姐,快走,外面那些人要闯进来了。”

    “进来就进来呗,我不怕他们。”笙歌倔强的说。

    “他们说你是狐妖,要把你烧死。还是躲一躲的好。”

    澣尘劝解道,因为堇瑟的关系,他和笙歌的关系也不错,大概是所谓的爱屋及乌吧。

    百姓冲进来的时候,笙歌等人已经离开水袖楼了,为了出行方便,她还换上了男装,即使如此也不能遮挡她的美貌。

    从水袖楼出来后,众人陷入迷茫,不知该去什么地方。现在这种情况,笙歌连客栈都住不了。最后,严浩轩在水城赁了一处院子,才给笙歌提供了安居之所。

    也是在那里,严浩轩与笙歌度过了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自古才子佳人之间,总会有特别的吸引力,严浩轩长相俊朗,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笙歌样貌绝美,弹琴跳舞、棋艺歌喉也都不差。这样的一对璧人相遇,自然少不了产生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

    笙歌游走世间多年,本已打定主意不动情,但遇到严浩轩之后,她动摇了。这一动摇不要紧,直接导致了她的悲剧人生。

    夜幕降临,水城的阴气就更重了。十年前,这座城中的人几乎都无辜枉死,直到今日怨气也无法退散。到了晚上,孤魂游荡,哭声阵阵,宛若一座鬼城。

    严浩轩在这座城中坚守了十年,早已适应。迷途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心里多少有些害怕。她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总觉得背后发凉。

    就在迷途准备睡觉的时候,窗户突然打开,一阵凉风灌进来,烛火被风吹的忽亮忽暗,透着诡异的气氛。迷途想用念力把窗户关上,但试了几次都没用,她好像无法控制体内的法力了。

    这种不受控制的感觉让人焦虑,害怕的感觉也更甚。凉风“呼呼”地从外面吹进来,迷途觉得凉飕飕的,又不能用意念关窗,只能下床手动去关。

    刚走到窗前,就有一道光闪过,迷途被拿到光刺的睁不开眼睛,下意识的用手遮挡,当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她被一股神秘力量拉入某个空间。

    严浩轩为三人做了些吃食,挨个叫他们吃饭。他先来到迷途的房间,这个时候他还以为迷途是十年前的堇瑟,因此敲门的时候他喊的是堇瑟的名字。

    严浩轩在门外敲了半天,都没有人回应。澣尘听到声音,出来查看。

    “怎么了?”

    “我想叫堇瑟姑娘下去吃饭,但半天都没人回应,也不知是不是睡着了。”

    澣尘也尝试叫了几声,依旧没有反应,想推门进去,但里面上了锁。澣尘觉得有点不对劲,二话不说一掌劈开房门。

    两人进去之后发现迷途晕倒在窗户附近。但他们进去时,看到的景象和迷途看到的完全不一样,窗户是关着的,房内灯光明亮,丝毫没有诡异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