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往日战友

林彻楚云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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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绿色的吉普车行驶在马路上。

    窗外已经接近黄昏。

    云雾缭绕,漫天霞光。

    “张合,咱们一起多少年了?”坐在后排的林彻突然说道。

    他入伍年纪还小,起初便是做的杂活,什么种菜养猪,背负伤员。

    等16岁上战场的时候,便已经认识了张合等一众队友。

    “少帅,应该有7、8年了吧?我记得那时候,你是咱们队伍里最小的。”

    张合一边开着车,透过车内的后视镜,望向后排的林彻。

    是啊,那时候,林彻最小。

    可短短数年,却如同强龙入海一般,一路猛进。

    用传奇来形容他都不为过分。

    20岁被北境大帅,收为义子,同时任北境最高指挥官。

    “嗯,是啊,战争胜利了,大家一定很欣慰。”林彻仿佛想起了什么,低声说道。

    张合也沉默了。

    无数人牺牲在战场上,他们用血肉,保卫了自己的祖国。

    “是啊。”

    “津新市,我记得于众住的地方不远,哪天咱们一起去看看。”林彻脑中浮现出于众,这个铁血汉子的模样。

    于众年龄比他们都要大,性格也更加的耿直。

    他认为的道理,就算你砍了他脑袋,都掰不过来。

    张合有些犹豫,最终还是说道:“少帅,我联系了,于众因过度伤人,此时被关在监狱里。”

    林彻眉头一皱,过度伤人?

    于众身材高大,因为战场上断了一条腿,便退役了。

    但,为人却十分随和,是典型的老好人,怎么会随意伤人呢。

    “明天安排一下,去看于众。”

    “嗯。”

    林彻让车缓缓的停在路边,没有直接送林彻到小区门口。

    “行了,你也早点回去吧,今天小丫生日,这就当是我给小丫的礼物。”林彻从后座,把一小袋文件递了过去。

    张合瞪大了眼睛,没想到林彻居然还记得他女儿的生日。

    如果不是他媳妇早上提醒,他都已经忘记了,可林彻却记在心间。

    “少帅,这……”张合有些感动,不知道说些什么。

    他们老家结婚都早,他离开家,参军的时候,媳妇就已经身孕。

    那个时间没有陪孩子一起成长,是他作为父亲的遗憾,全家人跟随他进城,却又被入学的问题难住。

    家里人相中了一个不错的学校,却被各种繁杂的手续给限制,钱也花了,人也找了却始终没有办下来。

    家里人成天抱怨,但他也没什么好办法了。

    可没想到,林彻居然会想到这些,而且直接给他办了下来。

    “让孩子好好读书,别像咱们一样,成天打打杀杀的。”打开车门,林彻嘱咐一句,便下了车。

    “谢谢。”张合眼睛有些泛红,在车门已经关闭之后,低声的说了一句。

    这也是林彻在军中地位如此之高的重要原因。

    他把所有人,都当成自己的兄弟,有些事情,你以为小事他却牢牢记在心间。

    ……

    晚上在周母家吃过晚饭后,便返回自己住处。

    途经楚云梦住处时,却看见大门开着。

    里面的家具却被搬至一空,整个房间都是空荡荡的。

    “这是要换家具了。”林彻呢喃一句,便离开了。

    第二天。

    一早,张合便在小区门外等候。

    见到林彻上车,便露出一个笑脸。

    可以看出,张合今天的心情不错,昨天办理户籍的事情,看来让他在家中得到了不小的夸奖。

    “少帅,这我女儿给你的回礼。”张合有些不好意思的递给了林彻。

    林彻一愣,接过递过来的卡片。

    儿童贺卡,上面是用彩铅画的画,歪歪扭扭的画着他们一家三口在草地上嬉戏,玩耍。

    “这也没有我啊!”林彻不解问道。

    张合挠了挠头,说道“那个太阳是你,我女儿说你是太阳。”

    确实,在一看,园型的太阳,长了一副人的身体。

    还真是,孩子的想法还真是与众不同。

    “好,找地方裱起来,挂客厅上。”

    “额……”张合也是一阵无语,这少帅,倒是跟他女儿还真……挺合的来。

    吉普车,驶出了市中心。

    20多分钟的路程。

    停在了监狱门前,因为提前办理过手续,也没得到阻拦,直接走了进去。

    咣当!

    沉重的黑色铁门重重推开。

    房间内,趴着一个身材魁梧,却十分狼狈的壮汉。

    “于众,有人来看你了。”狱警大吼一声。

    令地上的于众猛然一颤。

    抬起头来,刺眼的阳光透过便看见两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门前。

    那熟悉的面孔,多少次,出现在他的梦里。

    “于众,少爷来看你了,干什么呢。”张合见于众仍然发呆,便出声提醒。

    被人猛然一喝,于众也清醒一些。

    啪!

    给自己一嘴巴,疼,不是梦。

    一瘸一拐的站了起来,挺直腰板大声说道:“北境第四军,于众,见过少帅。见过张副官。”

    这么一番有力的汇报,让门外的狱警有些窃窃私语。

    这两个年轻人来头这么大?

    少帅?

    而且,一直沉默寡言的于众,居然是北境军的?

    那个打到敌人首都,令其不得不无条件投降的北境军?

    一众狱警,一个个都靠近门口,竖起耳朵等待里面还有什么劲爆的消息。

    “胆子肥了,敢犯法了?”林彻面色阴沉的说道。

    只要入狱,便会成为于众一生中的污点,以后的前途基本完了。

    于众立整站直。

    全身衣服多处破碎,面色蜡黄,头发零乱,脸上和身上也都布满了瘀伤,和个别刺伤。

    阔别多年,曾经部队时,以口直骨头硬著称的于众,竟是变成了这般模样。

    听见林彻讽刺自己,于众理直气壮的说道:“属下,问心无愧,胆子再肥也没少帅你肥。”

    张合一听,一拍额头,这于众一点没变。

    看不清形势,啥话都敢说,不认怂,不怕死。

    “少给我扯,说吧,怎么进来的。”林彻直接问道。

    于众的故事很简单,他住在街邻津新市的一个小村子中,一日见到乡绅恶霸欺负村子中的人,便出手教训一顿。

    可谁想,打跑几个便又聚集一帮,由于人数太多,于众便下手有些重了,闹出了人命。

    原本算是自卫过当,可开庭的时候,由于各种威胁,村民们突然全部改口,罪证直接指向了他,被判处了两年。

    这个原因,令林彻心中的气愤减少不小,他可不相信,于众能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

    “行了,说说,你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尤其胸口上那处。”林彻指着伤口问道。

    胸口处有一处刺伤,虽然结巴,但也是近期的事情。

    这个位置离心脏较近,对方明显就是奔着于众死,刺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