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章 青春秘史

桃运大魔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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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边丁小染和高瘦异能老者已经开打了,李晓诚却还在自己的回忆之中。这位丁小染不是别人,正是李晓诚的第一位女神,时光荏苒,李晓诚都些忘了她了,想不到在这里又见面了。

    李晓诚认识丁小染还在小茜之前。那时李晓诚还没到宁海去,他还是在县城中上学。李晓诚学习算不上如何好,但也算不上如何坏,所以还是去了县中。那时李晓诚还是一个小男生,懵懵懂懂的,他那时爱上一个小女生,然而他不敢说,这个小女生就是丁小染了。

    那时学校还没有强制天天穿校服,丁小染总是打扮得最漂亮的,特别是她的小裙子,在女生中总是最短的。她家里人住美国,高中前先跟爷爷姐姐在一起。这样一来,李晓诚就和丁小染成同学了,而且还是同桌,真同桌那种。那时李晓诚什么也不懂,然而这位美丽的小同桌各种芳香啊。李晓诚后来才知道那是美国邮回来的香水,比女老师身上的劣质香水好多了。

    不知不觉中,李晓诚就爱上了丁小染,就是青春小秘密中傻傻的那种爱。那时丁小染是大班长,有时还会管着李晓诚的,但李晓诚很服气,从来都是老老实实的。记得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李晓诚笔掉了,他蹲下去捡笔,然后就看到了丁小染小短裙下的美腿。那是李晓诚第一次有冲动,然而他不敢说,怕人知道了。他会不好意思的啊。

    因为是同桌,李晓诚还摸过丁小染的手,当然不是故意的,只是拿东西。丁小染的手特柔,比一般小姑娘的都柔。李晓诚那时内心里发誓非丁小染不娶。然而,初中毕业丁小染就去了美国。李晓诚从来没想过自己可以这第强,他知道自己一辈子也去不起那个地方,后来就把丁小染淡忘了。再后来有了小茜。

    说起来,丁小染像小女神,而小茜不过是一个世俗女友。

    如果说小茜是第一任女朋友,那丁小染就是他第一任梦中情人,还是女神级的梦中情人。李晓诚喜欢她,却不敢说。丁小染人很好,做事学习都很好,最重要得是她家特有钱,可以去美国,这些都是想都不敢想的。

    然而,今天丁小染却成为了血族之子,这让李晓诚十分受不了。这个落差就像以前自己爱过的姑娘做了XX行业一样。那感觉,特难过。

    格斗台上,丁小染还在和异能老者打着。这位高瘦异能老者属于木系。他手可以暴长,脚也可以暴长,这老者动作又古怪,大约就相当于人海贼王里路飞的动作一样,长手长脚。丁小染身上闪着血光,这里的丁小染完全没有少女时的温柔,她又眼血红,杀气十足,双手上的幻化的血刀却可以直接杀人。

    “这谁啊?你好像认识她似的?”龙小云过问。这段时间以来,龙小云对李晓诚的好感越来越多,她理智虽然在,但心里还是有点醋醋的。

    “我小学同桌!”李晓诚道,他有慌,说错了,于是李晓诚又马上更正道:“我初中同桌!”

    “初中女神吧?慌成这样!”何月揭穿,何月好像专职揭穿一样。

    “没有,初中小孩懂什么?”李晓诚遮掩。

    龙小云和何月别有用心地笑了,好像什么都看穿了似的。

    这时擂台上胜负已经渐渐分出来了,高瘦异能老者有些顶不住了。丁小染手上的一对血光之刀却越攻越快。

    “不能败,我们异能盟就看人了!”“丫的,你要是败了,你以再也不和你下象棋了!”“对,败了就不让他吃饭!”其它几位异能老者喊着。他们这些家伙从来都是老顽童的,一看自己兄弟要败了,马上大喊起来。

    然而台上的异能老者真是不敌。他退了又退,最后退到台边上。丁小染双眼泛着红光,那眼神好像要吃人,他越攻越快,一对血光之刀几次得手,异能老者全身是伤。

    “算了,让他们一局!”李晓诚大方地道。他知道再下去也是败,还是先保存实力再说。

    高瘦异能老者苦撑不住,他飞身下台,但心气还是不甘。

    丁小染收了收身子,她身上还是娇小,体型变化也不大,然而内在却完全换了一个人。过了一会丁小染身上的血光退了,她冰冷地看了李晓诚一眼,转身下台了。

    李晓诚看着丁小染的背景,这个背景他以前看过无数次,初中毕业那次是在宿舍楼上,他当时全身都热血涌动。这次看丁小染的背景,他感觉好恍如隔世,丫的,好像丁小染死过一回,他又穿越了似的。

    李晓诚从丁小染的眼角深处可以感觉到这女人还记得自己,然而她却没表现出来什么感情。血祖不可能不知道她们的关系。难道这里还有什么阴谋?

    何月她们都看着丁小染,心中多半有些嫉妒,也不算是如何美嘛,让李晓诚这样记着。龙小云心里还有点空虚,她现在就想把李晓诚拉床上去,还要让丁小染看着。作为一个熟处,龙小云的“热情”越来越明显了,而且这种“热情”主要集中在李晓诚的身上。

    这一边几个男男女女地想感情,那一边血祖只想着他一统世界的霸业。

    “李晓诚,我们胜了一局!”血祖霸气的声音吼了一句。

    李晓诚冷笑了一下,平静地道:“第二局!”

    看李晓诚的态度好像刚才的胜负不重要似的。这是因为他的心理素质更好了,李晓诚本来只是一个宁海小中专生,无数次大战以后,李晓诚达到了“坐怀不乱”的程度,再说他早有准备。

    李寻欢晃着头上一对小天线,看来这一局他要出场了。那男人扭了扭身子,不男不女的样子。李晓诚感觉了一下,自己这一边好像只他自己能胜这个李寻欢,然而李晓诚是要对付血祖的。这一局看来只好让一名超级特卫顶一下了!

    “我,我来!”“不对,我来!”“你一边去,我来!”没上过擂的几名异能老者叫着,他们一直恨李寻欢。李寻欢是前异能盟主,本来能力就强于五老,如此他又拥有了血族的超能力,如此算来五老一起都不一定打得过李寻欢,更不要说出一个去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