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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想了,不可能逃出去的。”
楚歌急道,“曹大爷,您不知道,我就是从市区通往化工厂这条路来,进入化工厂大概两三公里范围内,背后就遭到了雇佣兵的袭击,是背后!这说明对方早就在外围设下警戒线,放出巡逻兵了!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杀死一名巡逻兵,夺走了他的武器和衣服,但很快就有更多追兵包抄上来,好容易才甩开。
“现在,对方已经知道了我的存在,也知道有一名巡逻兵被杀死——看,这是他的通讯器,刚才还能接收到信息的,现在已经被切断了。
“所以,我非常怀疑对方有包括狙击手在内的大批巡逻兵,正在外面加紧搜查,还有好几架无人机在半空盘旋,光凭两条腿,怎么可能逃出去?能逃我早就逃出去报信了!”
曹大爷很认真地听着,听到楚歌杀死一名巡逻兵,还抢夺了防弹衣和迷彩服,连连点头:“你是好样的,楚歌,你非常不错,现在,找地方躲起来吧,大爷却是一定要走的。”
“您怎么听不明白呢?”
楚歌急了,一把拽住胖老头的衣袖,“您受了枪伤,血才刚刚止住,外面又是大雨,又是巡逻兵,简直天罗地网,走什么走?走出去只有死路一条!”
“即便死路一条,我也要尽忠职守。”
曹大爷道,“否则,关少校他们,岂不是白白做出牺牲?”
“可是,您这样出去,也是白白牺牲啊!”
楚歌提高了声音,又缩回脖子,朝窗外的夜色看了一眼,从交战区域传来的枪声和火光已经微弱许多,不知道关山重和他的侦察兵究竟是逃,还是被俘虏,甚至……
楚歌不愿意想下去,心烦意乱道,“我简直不明白,这是现实,不是游戏,生命只有一次,怎么你们都不把自己的小命当回事,非要逞英雄呢?”
“楚歌,你不懂,或许你永远不会明白。”
曹大爷捂着伤口,有些艰难地笑了笑,“我和你不同,我出生在灾厄纪元最黑暗的年代,在我成长的环境中,人命如草芥,是最不值钱的东西,然而,面对天灾,又有无数英雄挺身而出,毫不犹豫燃烧他们的生命,释放出最闪耀的光芒,才能凝聚成整个文明的战刀和盾牌,去对抗火山、地震、海啸、风暴、悍匪和叛军。
“生长在这样的世界,我们这一代人,对于荣华富贵、功名利禄乃至你们小青年常常挂在嘴边的什么‘香车美女’,并没有太大兴趣,我们身边,每天都会涌现出无数英雄,靠他们的无私奉献,才能侥幸活下去,而我们也准备好了,在有需要的时候,牺牲自己的一切。
“你们这代人,生长在涅槃纪元,当你们渐渐长大,拥有自己的思想时,灾难似乎已经远去,社会秩序渐渐恢复,前方是熠熠生辉的希望,一切都变得越来越好,你们只需要奋斗和享受就好,所以,你们会把生命看得更重一些——这没什么不好,真的,这原本就是我们想要看到的,唯有知道生命的珍贵,才能去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
“还是那句话,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我们这代人的使命就是不断奉献和牺牲,让你们有机会活得更好,去建设和追寻充满无限希望的新世界。
“所以,不必惭愧和内疚,你已经做到自己的极限了,现在,找个地方躲起来,最多撑到天亮,援军肯定会来的,那时候你就得救了。
“至于我……
“呵呵,上次就和你说过,我从来不是什么英雄,也没想过要当什么英雄,我只是,曾经和英雄并肩作战,坚信英雄存在的人而已。
“我不是逞英雄,只想竭尽所能,拖延敌人的时间——敌人的目的是基因药剂和战略资源,这些东西的搬运和装载都需要时间,如果我能多拖延敌人一秒钟,或许真正的英雄就会出现!”
说完这句话,曹大爷毫不犹豫甩开了楚歌的手,跌跌撞撞朝雨夜走去。
楚歌像是被空气狠狠砸了一榔头,从脑袋到胸口都嗡嗡作响。
刚才关山重少校和“上校”宁烈的对话,现在曹大爷的话,每一个字都像是鲜红的鞭炮,在他的脑海中“噼里啪啦”爆响。
或许他仍旧不理解,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驱动着曹大爷和关少校,还有千千万万士兵、救援者和建设者不断燃烧他们的生命,从灾厄冲向涅槃,又从涅槃冲向新的希望。
但这并不妨碍他的鲜血,开始一滴一滴地沸腾。
千百条怒涛翻涌的血流一起冲进天灵盖,就连金色脑海中的吞噬兽,都像是烧开了的茶壶般发出尖啸,原本就积郁在体内动弹不得的大把震惊能量,仿佛春暖花开时的冰河,发出“咔嚓咔嚓”的冰棱爆裂之声,又要重新狂涌起来!
“疯了疯了,你们都疯了,我肯定也疯了,英雄?英雄个鬼啊!”
楚歌脸上的肌肉不断抽搐,嘴里虽然这样说,却是手脚麻利将身上的衣服都扒了下来,换上“灰蛇”的迷彩服。
对方的体格比他大了一号,迷彩服的心口还有个窟窿和一大团血污,不过黑灯瞎火也看不太出来,将腰带杀紧,披上防弹背心,再戴上头罩和夜视镜,乍一看,他和烈风突击队的雇佣兵,便没什么区别。
当然,他没有摩托。
不过,除了巡逻兵,部署在化工厂里面的雇佣兵,也未必都有交通工具。
“灰蛇”的通讯器已经被对方切断,就算没切断,也不知道暗号、口令之类,所以,最多隐瞒几秒钟,甚至未必能靠近对方。
必须想个办法……
“曹大爷啊曹大爷,您老人家从‘广播体操’到‘眼保健操’再到‘古武’,就喜欢胡说八道,希望这次,您不要再不负责任地吹牛了,随便拖延敌人几分钟,真有超级英雄会从天而降啊!”
最后检查了一遍武器弹药,楚歌一咬牙,追着曹大爷的身影,同样窜了出去。
雨幕渐渐稀疏,夜色却越来越浓,借助夜视仪,楚歌捕捉到了曹大爷的身影,他老人家已经翻过化工厂的铁栅栏,深一脚浅一脚在外面,远离公路的烂泥地里走。
即便不走公路,但方圆三五公里之内都是开阔地,以这样的速度至少要一两个小时才能走出去,怎么可能不被对方发现?
果然,没过多久,楚歌就看到一架侦察无人机悬停在距离曹大爷不远的地方,显然发现他的存在。
很快,伴随一阵微弱的引擎轰鸣,一辆轻型越野车离开公路,驶入烂泥地,不偏不倚朝曹大爷的方向驶来。
楚歌心里发急,顾不上多想,直接显露痕迹朝曹大爷追了上去,一边追一边朝曹大爷的头顶开枪。
曹大爷身子一矮,想要匍匐前进,却不防楚歌将震惊能量灌注到双腿,速度飙至极限,后发先至,一下子将他扑倒。
“曹大爷,是我。”
楚歌小声道,“没时间解释,对方有一辆轻型越野车,估计两到三名巡逻兵,逃不掉的,只能拼了!”
曹大爷微微一怔,他亦是久经沙场的老兵,瞬间明白一切,一声不吭地点了点头。
“跪下!”
楚歌起身,从后面踹了曹大爷一脚,同时抽出手枪,对准了曹大爷的后脑——这个动作,正好被越野车的车灯扫到。
左手却倒扣一枚闪光弹和一枚手雷,在心中默默计算越野车的速度和距离。
靴子也脱掉一只,将自动步枪踩在脚下,用灵活无比的脚趾控制扳机和方向。
楚歌心说,是死是活就在此一搏了。
“等等。”
轻型越野车果然在他们不远处停下,两名和楚歌相似打扮的巡逻兵一跃而下,朝他们走来,“上校说过,不要杀他!”
话音未落,两名巡逻兵的身形一滞。
显然,老兵天然的直觉,让他们嗅到了空气中危险的气息。
或许是楚歌无法在通讯频道中,回应他们的呼唤,或许是楚歌拿枪的姿态以及气质,和老兵存在微妙的差异。
总之,两名巡逻兵几乎同时朝两侧滚去。
而楚歌也在这一刹那,朝越野车上方甩出闪光弹和手雷,用脚趾控制自动步枪,朝其中一名巡逻兵狂扫。
曹大爷亦暴喝一声,激荡出那天对抗修仙者的“金刚”凶焰,朝另一名巡逻兵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