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十八倍变三十倍

火中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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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欣真的很喜欢这个舅舅,兴许是每次见面都能得到很好玩又或者很好吃的小礼物吧。

    林达礼离开之后她有些闷闷不乐,幸好家里还有更喜欢的爸爸!

    沈崇要哄欣欣开心实在太容易了,提前做晚饭,为她精心调制出一盘五颜六色的彩虹蛋炒饭。

    晶莹剔透油光水亮的莴笋、玉米、番茄等蔬菜被切成粒,均匀分布在炒饭里,看起来让人胃口大开,闻起来更清香扑鼻。

    沈崇更在里面添加了又滑又软的油爆鸡丁。

    总之,这份无论卖相还是营养均衡都无可挑剔的彩虹蛋炒饭,让欣欣忘却了舅舅空手而来,又迅速离开的不愉快。

    晚上七点,在外面晃悠了一整天的梁仔先回家,林知书后脚跟着就到了。

    见面时沈崇就和她聊到林达礼,“今天我见过你弟弟,他来这儿找了我。”

    林知书先是一惊,然后迅速冷静下来,“你们都聊什么了?”

    “没什么啊,天南海北的聊,还聊了欣欣,他说我把欣欣照顾得比你好,脸上都更肉嘟嘟的了。”

    林知书下意识拍了下他肩膀,“去你的,好像我虐待欣欣一样。”

    沈崇略不适应的往旁边挪挪。

    大姐你为何如此亲昵?

    你可以随便,但在下可不是随便的人!

    “说真的,你们没吵起来吧?”

    林知书没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哪儿不妥,又问道。

    沈崇摇头,“真没啊,聊挺好的,我觉得你弟弟性格挺不错,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我以为富家大少爷都会鼻孔朝天,要不然就和你一样特别霸道呢。”

    零分交流!

    林知书也是服了,打人不打脸,你这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当着我的面吐槽我,真当我软柿子捏的吗?

    其实沈崇冤枉林知书了,如果他听到林达礼在车上和麒麟交流的那些话,就会发现这弟弟的掌控欲完全不输他姐。

    绝对是同一套基因搭配出来的俩姐弟,非但颜值平级,性格缺陷也平级。

    此时林知书虽然不爽沈崇,但被他膈应的次数多了,竟渐渐麻木,心里纳闷另一件事。

    “不可能啊,我弟他从小就不爱和别人打交道,十分孤僻。我从没见过他有朋友。他也就前两年收养了只麋鹿当宠物,如果宠物也算朋友,那他可能有一个朋友吧。”

    沈崇和老林同时看向正和欣欣凑在一起看动画片的梁仔,哦,那就是个人类的好朋友。

    沈崇更纳闷了,“不可能啊!”

    “怎么不可能?你是不知道他有多让人头疼,说他游手好闲呢,好像又不见得。但他对家里的生意却从不过问,我曾好几次想拯救这家伙,可他压根烂泥扶不上墙。他在家也总被父亲责备。总之,家里对他没抱任何期望。幸好家大业大,我也还算中用,饿不死他就行了。”

    沈崇眼睛越瞪越大,达礼小兄弟看起来一表人才,知识面和自己有得一拼,怎么在老林嘴里如此不堪?

    原来,这就是他瞒着老林和欣欣的伪装么?

    藏在废物弟弟表象之下的天才青年?

    他的目的是什么?

    传说中的豪门剧情,如同古时候伪装成废物的二皇子那样,继位的最后关头次子夺嫡?

    这都什么时代了,哪还有这种狗血剧情?

    我一万个不信,更何况这姐弟俩的感情还不错,林达礼对欣欣的在乎也不像装出来的。

    “那个,他到底怎么不务正业了?”

    “你听说过宅男这个词没?”

    老林突然没头没脑的问道。

    沈崇吓坏了。

    我暴露了?!

    “听……听说过。”

    “我弟他就是宅男,特别严重那种。从不干正事,但对那些宅男喜欢倒腾的东西痴迷至极,动漫卡通,机器人手办,还有时不时自己折腾点号称科技含量极高的小玩意儿。杂七杂八的太多,我都统计不清楚了。”

    沈崇长舒口气,你是要吓死我啊,搞半天没说我。

    “欣欣妈你说的是技术宅吧?”

    “对!就这词!他兴趣太广泛了,又总落不到实处,我说你既然喜欢,不如靠这些去做点什么,他却又不愿意,嘴上老挂着家里我挣钱,他够花就行。唉,明明很聪明又挺有才华的,但却又因为做事不专心,爱好太广泛,现在还一事无成。”

    沈崇傻眼,这不就是以前的我吗?

    林达礼除了比前世的自己有钱之外,别的方面一模一样啊!

    难怪先前自己和小舅子聊那么上道,搞半天居然是宅友。

    今天竟是“肥宅”的线下面基,无巧不成书了。

    “算了,这样也好。万幸他虽然生了副好皮囊,倒没像别的富家大少那样沉迷女人,已经不错了。”

    林知书继续吐槽老弟,似乎这些事在她心底已经藏了很久,给她造成莫大的困扰,如今好难得有个倾述对象,话匣子收不住了。

    “真不知道他上辈子修了多少福,那么死宅居然都没胖起来,还学我蹭老妈的基因,长得跟个电影明星似的。”

    老林你夸人也不忘自夸啊!

    幸好,我也不丑。

    沈崇默默的摸着自己的脸,暗想,小舅子和现在的我越来越像了。

    缘分呐。

    达礼这个宅友,我老沈交定了!

    “你别这样说他,人各有志吧,说不定哪天他能折腾出点厉害的东西呢,就像那什么艾隆·马斯克或者托尼·斯塔克似的。”

    “这两个是谁?”

    “我以前看的小说里写的两个很厉害的技术宅,都资产几百亿那种,富可敌国。”

    “省省吧,没戏。行了,既然你们看起来还算投缘,我放心了。”

    沈崇:你放心了个什么鬼,真想娶我……哦不,嫁给我?

    “我带欣欣回家了?明天得带欣欣去认识新的美术老师,今晚不在你这儿住了。”

    林知书的进步真快,以前他从沈崇这儿抢人,从来不解释原因,如今不知不觉的变了。

    沈崇当场就试图阻止,“美术老师这事交给我吧,我去找!”

    封吹雪妹子大概是没救了,沈崇又暗自懊恼,这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抛诸脑后,严重失策啊!

    旁边的欣欣听见,也闹腾起来,“妈妈我不要新老师!爸爸给我找到新老师了!我要吹雪老师!”

    林知书摇头,“还用你们说?我早想办法联系过那女孩了,但不知道怎么的找不见人,这事也不能耽搁,先拜托秦老师随便找个同事试试吧。”

    沈崇:“呃……”

    你联系不上才对,吹雪妹子这时候大概还在斩妖那边等着觉醒吧。

    我亲手送她进去的。

    “唉,好吧,先交给你了。”

    “本来就是我的事!”

    “对对,你说的都对。”

    电梯门合上前,林知书又伸手挡了一下,补充道:“还有,你可别和我弟走太进,你现在学东西也好快,和他越来越像了,我真怕你变成和他一样的技术宅。”

    沈崇默然。

    大姐,你不要怕。

    论宅度,我还真没服过谁,哪怕是你弟。

    论学东西的能力,我老沈更不服你弟。

    第二天上午,蜀建事务所、新绿装饰装修公司的人按照约定时间准点到达,沈崇到隔壁栋新房去将最后的质检工作搞定了。

    这次没带着欣欣,他和蜀建事务所的人一起检查得更为仔细,没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结果皆大欢喜,沈崇满意品质,新绿公司满意沈崇超快的付款速度。

    送走两家公司的人后,沈崇确认了下订购的服务器相关配件的到货时间,踏实了。

    配件将会分为四个批次,分别在接下来的十几天内陆续到位。

    这些天可不能在等待中白过,他决定顶着中浓活化丸的负面效果,强行去展曜大厦完成体能训练。

    他自己心里也没低,不确定能不能撑住。

    可一想到距离新人挑战赛不足一月,他稍微有点心焦。

    欣欣一不在,他就知道急了。

    早点把黄三品的体能训练拉满,就能早点带着沈万山组合出门打秋风。

    潜在的对手太多,他吃不准到时候可能会碰到什么大佬,多捞点底牌,多一分胜算。

    于是乎他下午就赶到了展曜大厦,梁仔这货也屁颠屁颠的跟来,但它没呆到十分钟就跑了,哈莉不在。

    沈崇就知道会是这样,没管它。

    三十三中队众人今天又不在,但沈崇并不缺陪练。

    体能训练大厅里几乎永远有人或者妖,以沈崇如今的名气和广泛交情,想陪他训练的人太多了。

    这次被他拖下水的是象妹向小萌,别看她上半身是个娇滴滴的萝莉妹子,但她下半身的两条腿却堪称恐怖,号称西南分部玄级第一神腿,力大无穷宛如重炮。

    以她如今的妖元,早就可以完全化形了,如果她愿意也随时都能变成完全形态的人类萝莉。

    但她却故意保留了自己的双腿,为的是不断强化适应自身的优势力量,在战斗中更得心应手。

    当初正是因为她的爱美之心,在战斗中一个失误造成了队友的身亡。

    这事几乎将她击溃,用了很长的时间才从悲痛中走出来。

    如陈标一样,战斗成员里的确罕有谁不曾失去过重要的伙伴。

    “沈哥,那个,不然还是算了吧。这种时候你应该好好的休息啊。”

    向小萌原本兴致勃勃想给他上课,但在听他说之前吃过中浓活化丸,身体正承受着持续撕裂的痛楚时,改主意了。

    沈崇摆手,“不碍事,我就试试,不逞强。”

    “还是不了吧?我真怕你的身体崩解掉,以前曾经出现过这种现象的,太可怕了。”

    向小萌眨巴着可爱的眼睛,拍着自己堪称伟岸的胸膛,心有余悸的说道。

    沈崇还是坚持,“这样,我一旦感觉到情况不对劲,马上停手?”

    “不然我把参姐请过来看着吧,这太危险了。”

    沈崇觉得这个可以有。

    十分钟后参姐来了,半小时后走了。

    她还一边走一边哭喊着。

    “小萌!求求你们不要再靠我了!我求求你了!”

    十一个小时过去,凌晨十二点,向小萌开始怀疑象生。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三十三中队的同事们那么“讨厌”沈哥。

    以前他的十八倍效率就够伤人自尊的了,今天这家伙居然在超越极限的状态下撑了十个小时!

    中浓活化丸带来的撕裂非但没能击溃他,反而帮助他用更快的速度达到极限。

    以前他热身需要四小时,现在他热身只要一小时,每天更能极限训练共计十小时,效率变成三天一小时的普通选手的三十倍!

    禽兽啊沈哥!

    为什么见证奇迹诞生的人是我。

    为什么你要这样伤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