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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那个男的啊?那他还偷你荷包!”
季鸣月从红烧肉盖浇饭中抬起头来,嘴里还塞着没咽下去的饭菜。
“不是不是、他不认识我。”黄大娘解释道,“我偶尔瞧见过他,他是在这两条街上做事的闲汉,偶尔会来我们店里帮客人取外卖、或是店小二喊他去送餐。不过他送得慢,我们店伙计叫了他几次后便不再叫了。”
“还同我埋怨过呢,”黄大娘啧啧摇头,“说是那客人隔天来说,那吃的喝的送到他们手里的时候啊,就算用的是温盘,那底下的热水都凉透啦!”
【温盘是一种双层的盘子,上面的瓷盘偏薄,下面的瓷盘偏厚,中间是空的,菜放在上面的盘子,边上有一个洞可以往下层加热水,起到一个保温的作用,也有可以直接把上一层拿下来的款式。】
季鸣月嘴里吃着东西,点点头,心想那个男人一看就是个货真价实的“闲汉”。
“还有他那两个孩子……”黄大娘一唠嗑起来就喋喋不休,似要把她知道的全部说完,“他女儿还挺出息,不过二十出头吧,自己租了家小店面开了间鱼羹店,就在附近那条街上,生意还不错嘞,我去尝过一回,确实鲜美!”
“不过那个小儿子,平日里也没见他上学堂的,听说是性情太过胆小懦弱,不喜与外人说话。平日里就在店里帮他阿姐洗洗碗擦擦桌子什么的,偶尔出去送个外卖……你别说,这么半大的小孩干起活来都比他爹能干!”
季鸣月咽下口中的红烧肉,冷哼一声道:“怪不得那男的这么闲,反正还有一对儿女养着呢!”
黄大娘:“可不是嘛!”
“对了,”季鸣月拿茶盏喝水,“那他的娘子呢?”
“哦,我正要说呢,”黄大娘道,“听说是好几年前就因病去世了。照这么看,他一个糙汉子独自把两个孩子带大也不容易,儿女孝敬他也是应该的嘛。”
季鸣月不屑:“给口饭吃就算是不容易啦?我看家里大多数活都是他女儿做的。”
“欸,”黄大娘挠挠脸,“你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
“不说他们了,”季鸣月懒得再去想别人糟心事,“大娘,你这手艺真行啊,这家店请到你可是请对了!”
黄大娘很快就被她转去了注意力,听到夸奖脸上一笑,还有些不好意思呢:“实不相瞒,我年轻的时候还在四司六局的厨司(专掌烹饪等事)做了好几年嘞,是学到了不少本事。你要是喜欢,日后常来!”
“一定一定!”季鸣月一反先前的拒绝,笑眯眯地应下,“今儿你们店休沐,大娘你特地为我开火,这荷包之恩就算是还尽啦!”
“哎呦,你太客气了……”
吃完饭,季鸣月撑着肚子在街上逛,看到了不少拿着食盒正在送餐的外卖小哥,看装扮有些是店里的小二,这些一般是大店,人手足;有些是闲汉代跑腿,可能是客人叫去的,也可能是店里人手不够东家叫的。
季鸣月先前在家里没感觉,来了海州府之后,她发现这里的人其实很少自己在家做饭,多是出去下馆子或是叫外卖的,所以街上的餐饮生意非常好,不只是店面多,如果开不起店,那些流动的摊贩也有很多。
还真挺方便的。
若是休沐,她时常会出来逛逛,记下一些自己没吃过的新鲜玩意儿的位置,盘算着下次过来吃。
街上熙熙攘攘,车马络绎不绝,各种吆喝声、说话声清晰又模糊地充斥着耳朵,各色的营生各色的人,每一块都是鲜活的画面,阳光和风落到身上的感觉是如此清晰。
季鸣月沿着街道往下走去,对这一切目不暇接,脑海里不自觉回想起现代的高楼街道,好像那段前世的记忆才是梦。
大概是因为今天是个宗教节日,季鸣月忽然开始思考,为什么命运会把自己送来这里呢?
自然不会有人来回答她这个问题……
那还想屁啦。
还不如想想等会买点什么、晚上吃点什么嘞。
*
司理院不是天天有大案子的,一般来说,只要死了人的都会往这边递话,让宋书远去瞧一眼,大部分案子就是很快能看出前因后果,比如这个是突发疾病而死的,那个是欠了大笔债还不起自尽的……
宋书远经验老到,案件中有没有古怪之处,他的感觉往往非常敏锐,一看那人的死状和案发现场的景况,再问问相关人的话就大概知道其中有没有冤情了,照他的话来说,就是:
“这人的死法我都见过八回了。”
季鸣月也懂,就是普通到没新意啦。
这些案子在现代一般就卡在派出所那了,让辛勤的民警同志去处理这些想不开或是意外死亡的尸体,送到他们手上的多是有些复杂的案情。
季鸣月倒也没觉得无聊,毕竟古代和现代的案情环境还是很不一样的,哪怕是些小案子,她跟在宋书远后边也学到了不少。
这天,天气正好,季鸣月还在工位上摸鱼偷看小说呢,何捕头又找进公事房来,请要宋书远去看看案发现场。
季鸣月嘟嘟囔囔地开始收拾东西:“这几日怎么时不时地死个人的?”
何捕头是个很符合季鸣月刻板印象中的捕头形象的一个人,三十多的年纪,身材五大三粗,五官端正还长着胡子,瞪小孩会让小孩不敢与其对视、但本身性格还挺好相处的那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