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过往

浅忆微时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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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恶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往往这般,不是每个人天生就是恶魔,而是后天的环境养成。

    小三在幼时家里发生过一场火灾,导致右边脸被烧伤留了疤,此后因为模样丑陋吓人其他小孩子都不和他玩,从最初惧怕到后来的戏弄让他总是伤痕累累,脸上除了烧伤外其他伤痕都是被其他孩子用石头打的,后来长大日渐自卑胆小便躲在家里很少出去,可贫穷的家只能做到遮风挡雨,无法给他半分温暖。

    听起来,小三在成长过程中从未得到认可,外面的人欺负他相貌丑陋,家里人也是对他百般嫌弃。

    到了镇里情况依旧不好,他长相过于骇人吓得路人都不敢靠近,何谈施舍他?

    说来也是机缘巧合,一次下大雨的傍晚,他在废弃的寺庙躲雨时偶然结识了一位游云四方的高人,对方倒是不怕他的可怖模样,闲来无事反而与他交谈起来。

    那高人听罢说与他有缘,很有耐心的教导他如何制作人皮面具,他知道这是自己难得的机会所以非常用心学习,终于第三日学会并做出一张人皮面具,高人很是欣慰,告诉他有缘还会相见便离开。

    自从带上人皮面具之后他每日乞讨便顺利很多,不再像之前那般连续几日饿肚子,最起码解决了温饱问题。

    所以墨梓玉之前说的并不对,无忧遇到小三的时候对方并非是那么骇人模样,而是带好了面具。

    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小三逐渐有了些积蓄,他计划着在存一点银两就回村里去娶个娘子成婚生子。

    老天似乎听到他的心愿,在某一次深夜时分他落脚的寺庙内突然闯入一个姑娘,瞧着刚及笄的年纪身上衣衫整洁干净,模样也端正,不过他观察后发现那姑娘的精神状态不太对劲。

    姑娘也很警惕,独自躲在角落瑟瑟发抖,没多久外面突然炸雷响起,随即便电闪雷鸣,那姑娘吓得哇哇大叫发疯般跑到小三身边紧紧抱着他不放。

    小三虽然快二十岁,却因贫苦和自身相貌丑陋从未碰过姑娘的手,不要说这般亲近。

    感受着怀里的温香软玉,小三意乱情迷,忍不住上下其手。

    那晚外面的雨很大,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屋子内二人衣衫尽退,四处扔着一片凌乱...

    此后小三讲述便沉了下去,因为就在这一次他才发现,他在这方面不行,有隐疾。

    凌兰后知后觉,听起来应该是阳.痿。

    小三的声音很在继续,他给那个姑娘起名为傻丫头,对方留在寺庙里很长一段时间,他出去乞讨带回食物和对方一起吃,因为傻丫头痴痴傻傻不会嫌弃他,相处的很好,他觉得很幸福,除了晚上的房事让他越来越心烦。

    但是过了一阵,他乞讨回去后才发现傻丫头不见踪影,心急如焚之下四处打听才知道是对方的家里人找过来将人带走了,他踌躇着按照路人说的方向追过去果真见到几个壮汉将傻丫头拖着离开,他想冲过去将人拦下来,可迟疑许久最终还是不敢,只能眼睁睁看着傻丫头被带走,心中为此痛苦懊恼,日子又变得之前那般死气沉沉。

    并没多久教他制作人皮面具的高人从天而降,看起来比之前要虚弱,他连忙带着对方回到破庙,得知对方受伤后帮高人包扎伤口又去抓药,虽然他细心照料但高人状态却始终不见好,甚至一天比一天差。

    这日二人闲谈,小三忍不住说起自己的隐疾,那高人沉吟半晌说出了一个办法。

    就是之前小三说起过在大雨夜,以天外被地为床,用十五岁到十八岁姑娘的处子之血可以治病,如果对方反抗也会有效果,但效果不甚好,若是对方配合不反抗,则是事半功倍。

    这般疯话也就小三能信,后来还因此展开了行动...

    案情的起因弄清楚了,随后小三在街上乞讨时偶遇无忧,对方待他的确不错,可在小三认知中,就像是对待阿猫阿狗,喜欢的时候多说几句话,买点吃的,不喜欢的时候一脚踢过去,不管死活。

    沉默几息,小三咬了咬牙沉声道:“我本来没有杀他的想法,活了这么多年那么多人欺负我,恨不得弄死我,我都没还过手,甚至我连鸡都没杀过,当时纯属是意外,那晚喝了酒我反驳他两句,结果他突然对我拳打脚踢,借着酒劲我将他用力推开,没想到他没站稳摔倒在地,头部碰巧撞到一块石头上,当场鲜血溢出染红了石头,他抽搐了几下便没了动静,我当时都被吓傻了,呆愣愣站在原地许久才回过神,忍着强大的恐惧伸出手放在他鼻尖,结果已经没了呼吸。”

    墨梓玉有些意外,看起来不像在说谎,那就是说小三杀害无忧是无心之过,并非有意为之。

    顿了顿小三继续说道:“当时我吓坏了,我担心被人发现,突然就想到以假乱真的人皮面具,趁着天色昏人烟稀少我做了一张和他模样相同的人皮面具,接着将他的衣服都脱下来,将他拖到野地里挖个坑埋了,我又将身上的染血的衣服烧掉又换上他的衣服,确定没被任何人发现后装着喝醉酒回了他家。”

    凌兰眼眸低垂,如此说来对方意外杀了无忧后并没有其他心思,只是为了不被人发现无忧死了,所以才冒充对方回家。

    小三后来的话也证实了凌兰的猜测,情况的确如此,最开始他提心吊胆的生活,每日都如履薄冰,等到一段时间后发现都是多虑了,并未有人怀疑什么,倒是有人说起他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也只是说说而已,什么问题都没有。

    这样一来他终于放下心,胆子也变大了,因为悄无声息杀一个人非常简单,根本没人发现,他越来越适应无忧的身份,也很喜欢这样的生活。

    在云锦布庄做事一段时间他见到许多形形色.色的姑娘,总能让他春心萌动,尤其是那些姑娘穿着艳丽的衣裙时,他脑子里总会浮现出无数念头与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