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第312章 法医

八里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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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秒懂。

    也就是说在案件真相大白以前,我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江家村。

    作为被调查对象,警方要确保我总在他们的视线范围以内,也就是从此以后我的一举一动可能会被监控。

    这倒没什么,我关注的是另外一个情况:这难道又意味着,另一股力量在江家村的正式亮相?

    且不论是敌是友,就登场方式而言,真是大手笔,

    嚯嚯嚯嚯……

    看来江家村里越来越热闹了。

    然而我并不担心,既然想看热闹,当然场面越大越好看。

    这不,胖婶意外死亡,警方介入,这就意味着剧情将会越来越明朗化。

    心里藏了太多谜团,我当然期待真相大白之时。

    但又不能不说,胖婶的死,太遗憾了!

    什么样的剧情发展,都不应该以人的生命为代价。

    那,胖婶的死,是谁干的?

    我不认为是杨英翠,因为以她的智商,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做这种傻事。

    理由很简单:官方力量介入以后,别有用心的人想暗中行事,会很麻烦。

    所以我不加思索地就选择拖她下水的做法,却又客观地据实说、不乱说,警方自然会关注她的行踪。

    对于自己,我的直觉是:只要不直接把我抓去关押,这就意味着,警方力量的存在,对我反而是种不可多得的保护力量。

    或许是某些人的活动太过,引起了官方的关注;又或许是官方为了防止事件失控,才借着胖婶的死,正大光明地介入纷争。

    而且有着官方一重身份的宋老,行事当然会更方便一些。

    对于宋老,我无理由地信任他,进而觉得总体形势正在朝着对我们较为有利的方向发展。

    我只是不明白喵儿的表现。

    照理说,她脱了“外套”变成白猫,倒也在警察盘查时给我免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不过,她为什么这样戒备警察的到来、并及时作出了规避措施?

    根据先前的经验,变回到白猫,那就是她作出战斗开撕的准备,她为什么要这样做、拒捕吗?

    那岂不是意味着,她才是真正的嫌疑人?

    哦,汗!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不就成了包庇杀人罪犯的共犯……

    喵儿呀、喵儿,你可不能害我。

    当然,这只是我的主观臆断,得找机会问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在刚才盘查讯问的过程中,喵儿倒是乖巧地扮起了我的宠物,警方倒也没有特虽在意她的存在。

    之后警察继续在案发现场以及胖婶开的旅馆里各种调查;而我在和他们打过招呼以后,就带上白猫出门来,在村中道路上随意“溜达”。

    终于找了个机会偷偷地问:“喵儿,你为什么要杀胖婶?”

    喵儿不满地说:“你胡说些什么呀!我怎么可能杀人!”

    我就问她,那警察进门之前那么慌张什么、而且还变回到本体来。

    “我以为警察要来抓你,想要保护你嘛。”

    “蒙谁呢?警察为什么要抓我!再说你那叫保护吗——一动不动地蹲在床着柜上,大气都不敢出!”

    而喵儿则辩解说,那是因为警方并没有和我发生冲突;言外之意就是,假如警方真是来抓我的,她肯定要动手。

    汗!心说你可别害我,江恒可是守法公民,从来不做杀人越货的事儿!

    不过也就怪了,胖婶到底是谁害死的呢?

    喵儿说,不如到案发地去看看。

    “看不到吧,再说警察在现场,肯定不让看。”

    但喵儿说,远远地看一下,肯定没事。

    那就去看看,话说我也蛮好奇的。

    在这个有点偏僻的村庄里,无端死个人可是件大事;所以我们没费多大的劲就打听到案发地的位置,并很快赶到了那里。

    围观的乡亲不少,都在七嘴八舌地议论此事;但是胖婶的尸体已经被警方运走了。

    案发现场是在村外的一片菜园旁边,现在看得到,一棵大树下被警戒线围成一圈,村里还特别安排了人手,不时阻止试图靠近的人。

    我和喵儿也就没有上前,只是站在人群里看一看、再听一听乡亲们是怎么说的。

    你一句、我一句的,大致情况就是:是村里早起干活的乡亲最早发现胖婶的尸体,当时是被一根尼龙绳勒住脖颈,然后挂在那棵大树上,在时晨风里荡来荡去的,可吓人了!

    当然,真正的目击者已经去配合警方作调查了;在场的人多半都是捕风捉影、添油加醋地描述胖婶死时的闯状,可信度不高。

    只是有一条信息引起了我的注意:

    有人说,胖婶被吊在树上的时候,身体胖了最少一倍,整个人看起来成了一只圆圆的大气球。

    听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脑补了一下,胖婶本来就够胖的了,再胖一倍是什么概念?哦!不知道树枝受不受得了……

    那位乡亲又接着说:更不可议的是,等到警方把尸体放下来以后,却又像轮胎放气一下,在很短的时间里就瘦成了骨架,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根本没法让人相信这是真的……

    这种死法的确很怪异,至少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

    在人堆里听了二十分钟左右,喵儿再抬头望望大树,然后就离开人群往来路上走,我赶紧跟上去。

    我明白她的意思。

    因为这里不是谈话交流的地方,毕竟人多眼杂,我们回去再聊。

    然而事实上,胖婶的小旅馆现在就在警察的眼皮底下,我们私底下能聊什么?肯定不能随心所欲。

    看来我和喵儿还得另找地方交流。

    我就建议喵儿,不如找家馆子坐一坐,我反正还没有吃饭、喵儿也是一样。

    我想即便在饭里馆当众喂猫,人家也不能说什么吧?

    然而等到上菜以后,我还没动几下筷子呢,警察就找来了。

    还真是神速呀、想要知道我的行踪在他们来说一点难度也没有。

    两个警察,一个是之前问话时见过的,另一个则是生面孔,径直到来我这张桌子坐下、而且还自带酒水。

    我正打算叫老板加菜,犒劳一下人民警察,但是被脸熟的那位制止了。

    他对老板说:“把这个小伙子的饭菜打包让他带走。”

    什么情况这么紧急,连饭都不让我好好吃了?

    但是在警察叔叔面前,还是别多嘴的好;我也不理会饭馆里客人们奇怪的眼神,就爽快地提了饭盒跟他们走。

    到了门外,生面孔的那位警察还称赞喵儿:“好漂亮的猫儿!”说罢还不客气地伸手去喵儿的背上捋了一把。

    只见喵儿当时就想发作挠他一爪子,而我赶紧抹着汗,一把将她提过来抱在臂弯里。

    就这样,我们回到旅馆房间里。

    进了房间,却又只有生面孔的警察留下来,另外一个则下楼去了,出去时还特意把门带上。

    屋里的这个警察对我说:“你吃东西吧,咱们一边吃喝一边聊。”

    说着就嗞了一口酒,竟然还自来熟地直接用手到我饭盒里来拈菜下酒。

    汗!这样让我怎么动筷子?

    “警察叔叔您怎么称呼?”

    “哦,我是法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