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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钊:“......”!!不,沈捕快那样世间仅有的奇女子,怎么能跟这么一个文不成武不就还没有丝毫志向的人在一起?不,他不准!
陆宸看着夏侯钊气得憋青了脸色,却又碍于涵养不好直说自己,心里暗爽,懒洋洋地躺在一边,继续给夏侯钊下了一剂猛药道:“再说了,素年也不要求我去赚钱,我只要将她照顾好就行了。”
夏侯钊:“......”
他静默许久,最终还是忍不住道:“陆宸兄弟,你这种想法是不对的,男子汉志在四方,不打拼一番丰功伟绩,留名青史,又有何意义呢?”
陆宸对夏侯钊的苦口婆心丝毫不在意,继续吊儿郎当道:“你志在四方,可我志在沈捕快,我觉得照顾好沈捕快,让她建立一番丰功伟绩,留名青史,就是我最大的志向了。”
夏侯钊:“.......”好吧,是他输了,是他输了,陆宸对沈素年的爱,的确深沉而伟大,宁愿为了她放弃终生前途以及所有男儿注重的名声和荣誉,甘愿做她背后的人。他的确做不到。
而陆宸心里美滋滋的,其实吧,他真的没有那么伟大,纯粹是懒。他出来混江湖那么多年,说句不好听的,不过也就是为了混口饭吃,至于这口饭,其实在哪里吃都一样的,能够陪着沈素年吃,那就最好了。
外头赶车的沈素年自然不知道夏侯钊和陆宸的这一饭促膝长谈,一直心无旁骛地赶着车。
六天后,马车抵达了距离京都不远的洛城。
洛城是京郊大城,繁华不输京都,来往客商交织,车马涌动,川流不息。
为了早日赶路到京都,这几天他们都是日夜兼程,轮流赶车,除了途中让马匹休息和补充草料之外,都是在赶路。
啃了整整六日的干馒头和烧饼,陆宸终于受不住了,进了洛城后,他将马车停下,掀开车帘子,看着夏侯钊和沈素年道:“洛城是个好地方,不如停顿一日,好好吃顿饭睡个觉再进京吧,我现在见到烧饼都要吐了,这日子过得简直比我当乞丐的时候还是清苦。”
夏侯钊和沈素年对视一眼,见陆宸说得实在是凄惨,只好点头道:“那好吧。”
两人正要下车,夏侯钊忽然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道:“那个,我身上没有什么盘缠了,还要劳烦陆宸兄弟先帮我垫付,回到京城再还给你。”
陆宸摊了摊手,十分无奈道:“说实话,我也没有盘缠,我现在就是一个吃软饭的。”
沈素年白了他一眼,只好道:“夏侯公子不需要担心,一日的饭前和住宿钱,我还是有的。”
夏侯钊觉得要沈素年一个姑娘家请他们吃饭住宿,脸上十分的挂不住,但是陆宸就不一样了,他照旧大摇大摆地下了马车,命小二哥将马车安顿好,又交代了他喂马,又一副大爷模样地走进了大堂里头,将这间客栈所有的你招牌菜都叫了一份。
夏侯钊不像他的脸皮那么厚,将眼眸垂得低低的,倍感丢脸,只点了一碗素面,还是沈素年替他加了一些浇头。
等待上菜的时候,他站起来道:“那个,我去方便一下。”
沈素年点了点头,他便走出了大堂,然而,还没有走出去,就被一个人猛地撞了一下,他忽然失色道:“我的荷包!”
夏侯钊急忙追着那个人出去,陆宸疑惑道:“不是说荷包没钱了吗?还追什么?”
沈素年无奈地看了他一眼,道:“兴许是有什么重要信物呢,还不去帮忙?”
陆宸十分淡定地倒了一杯茶,放到唇边吹凉,道:“这种小毛贼,夏侯公子对付起来,卓卓有余了,我们等着吧,先吃些东西。”
正好此时,陆宸点的菜上来了,他伸出筷子夹了一只鸡腿放到沈素年的碗里,道:“赶紧吃,你这几日瘦了许多了。”
沈素年只好咬了一口,但是心里总是放心不下,有些担忧道:“我们这些会不会不好?还是去看看吧?”
“别瞎担心,他那样的出身,别说小偷了,便是亡命之徒,杀手,都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了,这种是小菜一碟。”陆宸自己夹了一些花生米放进嘴里,仍然淡定非常地劝说道。
“你又知道?”沈素年睨了他一眼,狠狠地撕咬了一口鸡腿肉。
“我虽然出身贫贱,但是我聪明绝顶啊。”陆宸不以为然地自夸道。
沈素年懒得搭理他,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凝视着夏侯钊离开的方向,直到她啃完一只鸡腿,夏侯钊仍然不见回来。
“肯定是出事了,现在还没有回来。”沈素年斩钉截铁道。
“再等一会,如果我们出去了,等会他回来又找不到我们了。”陆宸也隐隐觉得有些不对路了,刚才那个小偷好像是早就瞄准了夏侯钊的。
又等了一盏茶的时间,沈素年待不住了,站了起来,掏出银子结了账,带着陆宸往夏侯钊追过去的地方走了过去。
然而,陆宸却拉住了她,道:“你这样子找他不是办法,这洛城那么大,要找到什么时候,我们要想个法子才是。”
“你有什么法子?”沈素年顿住了脚步,竟然下意识地选择了询问陆宸。
“我自然有我的法子。”陆宸环视了四周一下,然后走到了一个小乞丐旁边,从怀中掏出了一些碎银子递给他,然后伏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话。
沈素年看着那个小乞丐揣好银子后,然后飞快地跑掉了,她走到了陆宸身侧,问道:“你不是说没有银子了吗?”
陆宸微微一笑:“我是骗夏侯钊的,我不仅跟他说我没有银子,我还跟他说是你养着我呢。”
沈素年:“.....”
陆宸察觉到她惊异的目光,觉得这样的沈素年莫名的可爱,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微笑道:“看什么?上次帮你打点那个毒蛇咬人的案子,几乎花光我的积蓄了,以后你可得养着我。”
沈素年板着脸,一脸正经道:“我凭什么养着你。”
“就凭我要入赘你们家啊,以后孩子都跟着你姓了,自然是要你养着我。”陆宸将身子挨近了她一些,伏在沈素年的耳边低语道,还搬出了沈母当初开玩笑说的话。
沈素年脸色蓦地红了一大片,既别扭又嗔怪地扫了他一眼,道:“你别乱说!”
“我是不是乱说,你不知道吗?”陆宸的声音认真而低沉,目光灼热地盯着她,眼底似有万千星辰,璀璨夺目。
“贵客,有消息了!”就在这个暧昧的关键时刻,那个小乞丐气喘吁吁地回来了,看向了陆宸,喘着气道,“打探过了,没有人知道你说的那位公子去了哪里,不过他丢失的荷包,倒是找到了。”
那个小乞丐说着,将手上揣着的荷包递给了陆宸。
陆宸一看,果真是夏侯钊平日佩戴的那一只。
“这荷包是在哪里捡到的?”陆宸又问道。
“贵客,这个不能说,说了就是断了兄弟们的生路了。”那小乞丐却摇了摇头,拒绝吐露捡到荷包的地点。
沈素年还想逼问,陆宸却用眼神阻止了她,反而从怀中又掏出了一些碎银子递给那个小乞丐,客气道:“谢谢你了,小兄弟,这些银钱拿去买些好吃的吧。”
“谢谢贵客。”小乞丐恭敬地向陆宸鞠了一躬,然后揣着银子飞快地跑开了,很快就隐没在拥挤的人群之中在,再看不到身影。
“方才你为什么不让我继续问他?”沈素年十分不解。
“他知道的也有限,偷儿乞儿是一家,江湖有江湖的规矩,你不能花钱让人家给你打探消息,转头又将人送去官府吧?”陆宸将手中的那只荷包晃荡了一下,然后凑到了鼻子边闻一闻,接着道,“虽然那小乞丐不说实话,不过这荷包却是骗不了人的。”
沈素年凑近了那荷包,也学着陆宸的样子嗅了一下,只闻到一股浓重的脂粉味道。
“是胭脂水粉的香味,很浓烈。”沈素年说。
“嗯,不错,这个荷包沾染了浓烈的胭脂水粉味道,也就是说,小偷曾经拿着它,走进了一个满是胭脂水粉香味的地方,而且夏侯钊,有可能也追了进去。”陆宸推断道。
“那我们去脂粉铺找一下?”沈素年下意识地说道。
“咳咳咳。”陆宸却神色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拿着荷包对沈素年道,“你再仔细看看,这个荷包上面,虽然带了脂粉的味道,却并没有挨蹭上脂粉的痕迹,若是脂粉铺,一个失主追赶着小偷进去,肯定会有碰撞,碰撞之中,难免会沾染上脂粉的痕迹,可是这个荷包上面却什么都没有!”
沈素年见他说得头头是道的,目光专注地盯着他,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陆宸骑虎难下,只好继续道:“这就说明了,这些脂粉香味并不是在脂粉铺沾染上的,而是在人的身上沾染上的,而能够带有这样浓烈脂粉香气的人,唯有一处。”
“哪里?”沈素年目不转睛地看着陆宸,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