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城

屋子漏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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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刻后,凌广源抬头乞求地看向云景与墨菲斯:“上回见过那位先生后,我了解了一下,发现他是一位非常有名的风水相学师。我知道,他主动来找我,定然是想要帮我,才会来了解情况的,上次我没把握时机,错过了先生,这次可不可以请你们两帮忙,帮我转达一下。

    “我希望能与他再见一面,我知道先生名气大,酬劳定然不少,我现在没什么钱,但只要先生开口,我一定全力以赴,就算借,也会极力借到钱,恳请先生帮我一次!”

    “我听说,一旦有人出手,这宾馆恐怕会被毁掉。”云景道。

    凌广源立刻摇头:“这广源宾馆已经变成了‘尸源宾馆’,留着不仅害己,还会害人……你们看看我,看看我爱人的模样,我们都被这个宾馆折磨的不像我们了,我的爱人曾经是一名非常温柔体贴,贤良淑德的女人,可现在的她——”

    “嘟噜噜,嘟噜噜。”

    凌广源话未说完,宾馆的电话忽然响起。

    凌广源看了一眼,苦笑道:“一个小时的时间到了,我爱人催我下去,我先走了。”

    说着,凌广源站起身,接起了那不依不挠的电话,果然电话的另一头很快传来了老板娘的怒吼。

    凌广源唯唯诺诺地点头称是,好一会儿才哄得老板娘挂掉电话,然后独自走到门口,开门关门,脚步声逐渐远去

    。

    云景一边回忆着刚才与凌广源的谈话,一边起身走到那烧开的水壶前,手还没碰到水壶,云景便感觉到了一股阴冷的阴气在滚烫的开水内飘飘渺渺。

    云景握住了水壶的手柄,将水壶的盖子打开,沸腾的白雾从水壶内喷涌出来,一个半透明小女孩的头颅,它看起来生前年约三四岁,脸肉嘟嘟的,在白雾之中若隐若现。

    在云景平静目光的注视下,小女孩姣好可爱的脸一点一点地腐烂,皮肉从她的脸上剥下,露出了森森的白骨。

    至始至终,小女孩的脸上都保持着天真的笑容,笑盈盈地注视着云景。

    云景也这样注视着她,直到小女孩完全消失不见,云景才收回目光,将水壶内的沸腾的水全部倒掉。

    才刚弄完,房门的门铃声又一次响起,云景打开门,便见老板娘正站在门外,看到云景为他开门,老板娘眼睛一亮:“你说的,陪聊一小时。”

    “请进。”云景说着,错身让开一条道来。

    里头的墨菲斯一直戴着口罩和帽子,在室外还能凑合,进入室内只觉得憋得慌,见凌广源走了,他便将帽子和口罩给摘了,没想到老板娘又上来,无奈之下,墨菲斯只好重新将帽子戴上,帽檐压得低低的,只勉强露出下半张脸,坐在椅子上侧头看进来的老板娘。

    老板娘看着墨菲斯下半张脸的线条,吞了一口口水。

    云景坐回到墨菲斯的身边,老板娘坐在了刚刚凌广源的坐的位置上,不等云景和墨菲斯提问,老板娘便主动问道:“看你们两个年纪不大,交了女朋友没啊?姐姐可以帮你们介绍几个,全都是美女,保管又漂亮又体贴~”

    “我们不是来相亲的。”云景直言道,“我们只对这个宾馆感兴趣。”

    “年轻人正是最年轻气盛的时候,你们两男的住一间,不觉得无趣吗?”老板娘不以为意,“之前有小年轻进来,可都是带着美女的,你想想,晚上发生了什么事,女孩子不禁吓,可不就是你们的好时机。”

    云景皱了皱眉头,沉默地看着老板娘。

    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气势却极强,面对老板娘这种人,云景都不用使用精神力,直接给她一种无形的震慑就可以了。

    果然,老板娘被云景盯得有些发毛,不自在地调整了一下座位,面上装作不在意地道:“说吧,你们有什么想问的,我知道的,肯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云景也不客气,之前凌广源的沉默,将时间浪费了不少,这老板娘虽然不像凌广源那样,但扯皮能力太强,他必须掌控节奏:“之前在楼下的时候,听你说你是带着不少嫁妆嫁给凌广源的,那这广源宾馆,是你和凌广源共同建立起来的?”

    老板娘又扭动了一下身体,刚想开口,忽然不经意间,对上了墨菲斯的双眼。

    那双藏在帽檐下,隐藏在黑暗之中的紫色眼眸,老板娘与墨菲斯对视了一眼,整个人一懵,接下来的话就不自觉的脱口而出:“不是,凌广源开了广源宾馆后,我才和他认识的,那会儿他不像现在这样死气沉沉唯唯诺诺,看起来意气风发,虽然白手起家,但却有个男人的样子,让我很心动。

    “我家境虽然不错,但心高气傲,一直到三十多岁了,还没有嫁人,把我爸妈急的眼都红了

    。我虽然表面不在意,但内心其实也渴望能嫁个好男人。

    “可惜我年轻的时候择偶标准太高,等过了三十,哪怕我家再有钱,那些优秀的男人也看不上我。

    “身边曾经和我从小一起长大,却不如我的人,都纷纷嫁人娶妻生子,她们明明自己嫁的也好不到哪去,却一个个都抱团在背后嘲笑我,说我是一个没人要的女人。

    “我心中憋着一口气,发誓一定要找到比她们更好的男人。可惜随着我年龄越来越大,别说优秀的初婚同龄男人,连条件稍微好一些的二婚男人都抢手的要命。

    “虽然凌广源的家境不如我,但他年轻的时候高大英俊,眉目端正,广源宾馆生意不错,我很看好他,最后不顾爸妈的反对,嫁给了他这个二婚男,还把我爸妈从小留给我的那些资产都陪嫁过来。

    “结果没想到,他根本就是一个废物!一个大写的废物,连普通中年的农民都不如,早知如此,当初我宁可不嫁,单身一辈子,又何必被这么个垃圾拖累了一生!”

    “二婚男?”云景对老板娘那些姐妹恩怨不感兴趣,立刻敏感地捕捉到了这个词,“凌广源在和你结婚之前结过婚?”

    老板娘立刻道:“何止结过婚,还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十二岁,一个三岁,不过在他三十岁生日之前,全都出了意外死了,还有他的父母,也都走了。坊间传闻凌广源命硬,天煞孤星,命中注定克父克母克妻克女,注定要孤家寡人一人。

    “但我哪信这些啊,小时候还有算命的说过我早婚,命中注定会生儿子,还说我活不过三十五岁,结果呢,我却诊断出不孕不育,现在都五十多岁了。就算凌广源命硬的事是真的,那也挺好,上没有父母,离过婚的老婆和孩子都死了,就和没有一样,我又不生孩子,也不怕他克死。

    “没有想到,这人不仅克人,还克财!”

    老板娘忿忿道。

    云景听完这些,脸上的神情冷了一些,继续问道:“宾馆闹鬼的事情,你知道吗?”

    “当然知道啊,我虽然没见过,但总不可能每一个住进来的人都胡说八道吧。”老板娘理所当然地道。

    “宾馆闹鬼,你却不肯将这个宾馆,难道你真的想靠宾馆赚钱?”云景问道。

    “那是当然,反正我们住了这么久,鬼也没害到我们,只会吓唬吓唬住进来的人,这种具有特色的宾馆,求都求不来,只要运营的好,迟早可以翻身。凌广源吞了我那么多嫁妆,我必须要靠这个宾馆,把失去的钱全部都赚回来!”

    老板娘暗恨道,“二十年前,我嫁给了凌广源,现在他马上都要过五十岁的生日了,我在他的身上耗了整整二十年的青春,手中只剩下了这么个筹码,不把钱赚回来,我不仅没脸去见那些当初看我笑话的姐妹,更是没脸面对我的父母。”

    云景看着老板娘无畏的样子,想到凌广源之前的恐惧。

    在墨菲斯的影响下,老板娘说的全部都是真话,那么相对应的,之前凌广源的话,与老板娘的话之间有了冲突的,自然便是谎言了。

    五十岁的凌广源,乍一看上去其貌不扬,是一个唯唯诺诺的妻管严,他的身体又不好,云景与墨菲斯才没有使用修炼者的办法来对付他,没有想到,看起来如此老实实诚的一个人,撒起谎来差点将云景二人都给骗过了

    。

    当然,要说他撒谎也不准确,他没有直白地告诉云景与墨菲斯假话,而是通过语境的渲染,还有肢体语言,来给云景造成误解,从而被凌广源误导到了另一个方向,并且被他所利用。

    此刻云景看着老板娘蜡黄的脸色,虽然气色看起来糟糕一点,但她确实身体很健康,体内灵气流转顺畅,体质比凌广源好多了。

    老板娘气色差,是因为常年生活在广源宾馆这个阴气重的地方,人将就体内阴阳平衡,阴气过重,自然会受到影响,但很显然,这里的阴灵与阴气,并不针对她,所以她才能健康活到现在。

    云景想到刚才水壶中冒出来的小女孩头颅,想到了凌广源那病痨鬼的模样,心中疑惑,从广源宾馆建立至今整整二十年过去了,如果凌广源真的做了什么错事,为什么要这样让他活二十年。

    疾病虽然折磨着他,但并没有让他生不如死,那些阴气甚至还时不时地帮助他缓解痛苦,看起来简直像在拖延凌广源的时间,不断吊着他的命。

    忽然,云景想到了凌广源口中的那位风水相学师,裴春秋。

    如果凌广源本身是个撒谎的罪人,那么他口中具有嫌疑的裴春秋,在这次事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

    云景看向面前的老板娘,既然说好了聊一个小时,时间自然不能浪费,云景当即问道:“凌广源认识一个风水相学师,这广源宾馆的装修和布置都经过他的手,据说名叫裴春秋,你知道这个人吗?”

    老板娘先是摇了摇头,但过了一会儿,又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点了点头:“我见过他,是一个长得非常英俊的男人,两边眼睛的颜色不一样,我就是被他迷住,跟着他才走到广源宾馆这,见到凌广源的。”

    “你跟着他认识了凌广源?”云景说着,立刻拿出电话,当场打给了123言情水。

    “喂?小景啊,怎么样了?”电话才刚打过去,123言情水立刻就接了,可见是时刻关注手机的。

    云景问道:“晋先生见过这广源宾馆的老板娘了吗?”

    “见过。”123言情水立刻到。

    “那你认为,她是怎样的命格?”云景道。

    123言情水愣了一下,没有多做分析,直接将自己判断的结果说了出来:“她如今年过五十,步入中年,你知道,人的面相是会随着年龄与事件的发生,而不断改变的,也就是所谓的相由心生。

    “根据我的推断,这老板娘怕是早死的命格,三十岁前大富大贵,三十岁后钱财尽失,不仅一生孤苦,与父母决裂,没有朋友,无法拥有自己的儿女,且在三十到四十岁这几年,就会离开人世。

    “当然,这是她天生的命格,她虽然命不好,但人没什么坏心,不过虚荣贪财了点,算是普通的小毛病。她的祖上积德,累积到他这一辈身上,为她守住了一线生机,所以结果就像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样。

    “在三十岁到四十岁的时候,本该早死的她遇到了贵人,虽然依旧清贫孤苦,但好歹健康地活下来了,根据她现在的情况来推断,我估计她活到七八十岁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