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战俘

佘惠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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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去病突然抽出了手。

    我愕然侧头看他。

    他移步至我身前,双臂一合,围住我的腰,啪嗒一声,给我扣上了一圈东西。

    我心中惊喜,个人飞行器?这玩意我本来也随身带着一个,只是它不打开的时候是一只盒子,我揣兜里,刚才弹射出舱的时候早不知飞哪去了。

    原来他也带着。有了这东西,我们至少可以飞出秦军包围圈,不必枉死于此。

    他双手放在我后腰,头低下来,嘴巴凑近我左脸。

    我脸颊发烫,感觉周边的空气太热,简直快要让人热晕过去。一定是因为大火要烧过来了。一定不会是因为他。

    “去山洞。”他的嘴凑近我的左耳,轻声说,“那里还有备用的个人飞行器。”

    “你不跟我一起?”我很害怕落单,尤其在这样的战场上,又经过刚才那样的空难。

    “谁叫你不减肥?”他在我后腰一按,旋即收手退开,“两个人,就超重了。”

    我忽然觉得可以平视他,然后就发现自己已经升起来了。

    他仰脸看我,眼睛里有火光在跳动。

    火烧过来了。

    他灵活的避让、后退,脸却依然仰着,直到变成一个小点。

    我看到这片山林外面,赵军已围了一圈又一圈,箭上弩,剑出鞘,如临大敌。

    他应该是料得到这些的吧。

    我脸颊一湿,胡乱用手抹了一把,就调整飞行器,往那个山洞飞去。

    我把山洞里所有能用得上的小工具都装进一个小背包,包括三个备用个人飞行器。

    再到将军岭时,天已蒙蒙亮。乳色薄雾弥漫在山间,旌旗隐隐,营帐淡淡,令我有一刹那的失神――仿佛这里不是修罗场,而是29世纪的电影院,片子刚演到末尾,场景正慢慢淡出。

    霍去病呢?他会像电影一样最终淡出我的视线么?我心里一点点发慌,无论多么彪悍的人,落到这样的战场上,想要逃出生天,都是很困难的吧?我调了调红外眼镜上的望远旋钮,努力搜寻他的身影。

    火还在烧。山顶的林子里,浓浓的黑烟中杂着点点金红的火苗。如果他还在林子里,应该已经被烤熟了吧?

    但是赵军也没有继续围在林子外面,他们分成四队,乌鸦鸦排在山脚。是要准备突围了么?

    我又下降了几百米,好看得更清楚些。

    我看见赵括那脏兮兮的白色战袍,他站在猎猎旌旗下,手举长剑,缓缓挥下。

    旌旗插在一座土台上,旗杆上缚着一人,那人垂首披发,旁边有两名战士,正对他举起长矛。

    他们要拿霍去病祭旗?

    我急冲而下,途中发出两枚麻醉弹。那两名战士中了便倒。砰的一声,土台上黄尘四起,我落得太急,只觉得全身都被震麻了。

    回头,拉起那人。

    且慢……烟尘渐消,那人也诧异的抬起了头。

    面黄,肌瘦,枯干得像骷髅。

    他不是霍去病!

    我不甘心,四下张望。

    笃――笃――笃――笃笃。

    很多很多的赵兵,面黄,肌瘦,枯干得像骷髅,眼睛却都很亮,是种不顾一切的亮。

    笃――笃――笃――笃笃。

    霍去病在哪里?

    笃――笃――笃――笃笃。

    笃――笃――笃――笃笃。

    笃――笃――笃――笃笃。

    我忽然醒悟过来,这不是我们约定的平安信号么?霍去病现在平安无事,只是不便说话。我真傻,一着急就犯傻,居然忘记了我们的通讯器。

    我调调腰上的个人飞行器,准备走人。

    脖子上传来一点寒气。

    我微微侧头,赵括的长剑指着我。

    回去以后得跟局里的装备部提个建议,防护服要延伸到脖子和脑袋,还得做得跟人皮肤一样,这样既不会吓坏人,也不会老被人指着脖子威胁。

    “你是何人?”赵括问我。

    “仙女。”我觉得仙女这个概念比未来人的概念更容易让古人接受些。

    “仙女?哼!此人杀食同袍,被我们当场抓获,正要拿来祭旗,好激励我军将士同仇敌忾,突破重围。仙女何以独独救此罪人?”

    “对不住,我弄错了,现在我不救他了,你请便!”我忽然看到七八排外,有一人虽瘦,却并未瘦脱形,脸上黑一块黄一块,正冲我眨眼――三长两短。原来霍去病混到赵军里头了!幸好他本来身材也偏瘦,否则实在是太显眼了。我也冲他眨了下眼,他眼睛亮起来,露出笑意,不再眨了。

    “三军大营,岂容你说来便来,说走便走?”煞风景的赵括。

    “四十五万大军,还不是由得白起说围便围,说杀便杀?”我心里有气,伤人的话脱口而出。

    笃笃!

    呃,小霍不同意我这么说?好吧,好女不吃眼前亏。我正准备想个办法脱身,却见赵括急白了脸怒吼:“白起说围便围?你怎么不说他卑鄙无耻?二十万赵军困守长平三年,虚耗粮草,寸功未建。廉颇要坚守以老秦师?哼,秦国地广粮丰,赵国地促民穷,秦国后顾无忧,赵国四战之所,只怕秦师未老,赵师先老了!大王命我加带二十五万大军前来接替廉颇,就是要举倾国之兵,以多击少,一战奏功,我岂能龟缩不出?恨只恨白起枉称名将,居然偷偷摸摸接任主帅,我若知道是他,岂能如此大意?”

    兵不厌诈啊!这小子还是没学乖。

    “好好好,是白起卑鄙!你突你的围,我升我的天,这总行了吧?”

    笃笃!

    怎么还是不对?

    不过好像真的是不对,赵括寒着脸,长剑未有稍离。

    我叹口气,想想包里还有三个备用个人飞行器,就建议:“要不我带你飞出重围?我法力有限,一次最多只能带三个人。”

    笃笃!

    天,这也错?到底什么才是对?

    赵括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还会有这样的好事。不过他很快就清醒过来,摇摇头说:“赵某誓与三军共存亡,决不独生!仙女好意,赵某心领,请仙女随军观战,看我率军突围!”

    随军观战?恐怕是要我拼尽“法力”,助他突围吧?我居然忘了中国的古人对神仙一向是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的,神仙要能帮他们升官发财延寿延福送子送色,才能享受他们的香火,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冒充神仙了!

    他一挥手,十几个赵兵上来,把我五花大绑,送到营门边一辆高高的战车上。

    我成了赵军的战俘。

    飞血,祭旗。

    扬槌,擂鼓。

    开营,出击!

    一小队一小队的赵兵步出营门,排成一个大方阵,向秦军的战垒进发。

    我不知该如何形容这些赵兵,他们明明瘦弱疲惫,却步伐坚定得如同吃饱睡足的猛士,他们明明自蹈死地,却眼神锐利得如同猎物在爪的野兽。

    太阳升起来了。

    川如血聚,山似坟耸,广袤的原野上,阳光给每个战士镀上一层金边。

    他们向秦军的深沟高垒走去。

    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直到――

    直到黑色长箭布满血色长空,直到箭收人命宛如镰割熟禾!

    他们还是没有放弃,继续前行。

    一个大方阵接着一个大方阵,继续前行。

    前面的人死了,后面的人接上去,继续前行。

    秦军的阵地前铺着死尸,深沟里堆着死尸,高垒上挂着死尸。

    然而那些高垒上的战士里,终于爬进了赵兵,那些深沟中的死尸里,也终于坠下了秦卒。

    赵括站在第四个大方阵的第一排,出发了。

    几名赵兵拉着战车上的我,跟他们一起出发。

    他们早就没有了马,所以连战车都要靠人拉。

    赵括竭声高唱:

    “跞躁摧长兮――擢戟驭殳,

    所离不降兮――鼓我王气!

    三军一怒兮――所到皆殂,

    一士向死兮――而当百夫!”

    士卒们反反复复的同声唱和:

    “三军一怒兮――所到皆殂,

    一士向死兮――而当百夫!”

    雄浑的战歌声和着隆隆的脚步声,一槌槌锤动我的耳膜。

    三军一怒,所到皆殂?

    一士向死,而挡百夫?

    被围四十六日、早已绝粮的他们,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敌人?

    是以耕养战的秦国――是耕牛瘦了一寸就要挨鞭子的农夫、箭弩差了一分就要逐级被砍头的工匠、杀敌越多爵位越高泯不畏死以战为乐的战士,他们面对的是由这样的人组成的庞大的战争机器,这个时代地球上最强大的战争机器。

    长平之战赵国败,或许并非偶然。

    偶然的,只是败得这样惨烈,这样全军尽没!

    可明知必败,还有一士向死而挡百夫的勇气?还有三军一怒所到皆殂的决心?

    黑压压的长箭遮天蔽日,直插下来。

    战车的前后左右,一排又一排的生命被它们收割。

    也许,下一秒我就将迎来死亡。

    未知死,焉知生?

    我看着那满目的血红与惨烈,心中涌起强烈的求生欲望。结束吧,让这一切赶紧结束吧,我要回29世纪去,建立一个家庭,再养育一个孩子,让他纯净如天使的笑脸,拯救我曾经只知逐利的灵魂。

    我忽然理解了为何历史上每次战争之后生育率都那么高?

    ――战争消灭掉每一个参与它的人,不摧毁他的肉体,就摧毁他的精神,也许只有全新的生命才能让他们重生,击退死亡留在他们心上的暗影。

    那么,我为女娲计划做的这些工作,到底还是有些意义的?并不是为了那不可能实现的人类的永远存续,而是一场竭尽勇气和智慧的抗争?

    我命由我不由天?

    我想得痴了,身上擦过好几枝箭,直至被一个黑影扑落到战车下面。

    笃笃笃笃笃笃!

    不是霍去病的暗号,是长箭扎入战车木板的声音。

    “笨蛋,都不知道躲着点!”耳后传来熟悉的小霍的声音。

    脖子上疼疼的,有热热的液体流下来。“我受伤了?”

    “废话,战场上都能走神,不死算你命大!”他的声音很臭,估计脸色更臭,虽然我现在看不到。我现在头被他摁得低低的,只能看见鼻子下面那一小块血红的地。一只小小的蚂蚁被四处流淌的鲜血围困在中央一小点凸起的干地上,无处可逃。

    “如果现在就死了,你最遗憾的是什么?”他忽然温柔的问我。

    最遗憾的?

    我真的不知道我最遗憾的是什么?我是一个克隆儿,从小住寄宿学校长大,母亲跟我的感情并不深。她还年轻,对一个长达176年的生命来说,45岁是很青春的时光,她享受着丰富多彩的爱情生活,对我孜孜不倦的财迷行为非常不屑一顾。可是我真的财迷么?我虽然找了这么一个高薪高危的工作,又买股票、开网店,听见有赚钱的机会就眼睛发亮,可我并没有打算退休以后闲着没事天天数钱玩。我为什么要追逐钱财?或许只是因为它比较明确,比较好把握,可以一分努力一分收获,不像爱情那样难以捉摸。

    “最遗憾的,是没有好好恋爱过吧?”我略微有点迟疑。

    “你渴望爱情?”他非常诧异。

    这诧异的语调立刻激起我的恼怒,我用非常肯定的语气回答他:“是的,我渴望爱情,就像鱼儿渴望水,花儿渴望颜色,云彩渴望阳光。”

    “想不到你也有这样诗意的少女情怀啊!你知道我说要参加你这组的时候那些同事怎么说的么?”他的笑声很促狭,“蓝天?你这样的帅哥跟她一组最安全了,一定不会遭受性骚扰,因为她只对钱有兴趣。”

    我只想冲他翻白眼儿,可惜他看不到;我还想叫那些背后说坏话的同事们闭嘴,可惜他们听不到。

    我还能干什么呢?

    只能什么都不干,低头生闷气:

    原来贪财是这么影响妙龄女郎形象的一件事啊!我怎么才知道?

    我伤心的哭了。

    眼泪滴下来,把那只小蚂蚁打入血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