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白月光和替身必然是真爱(18)

哥谭舞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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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惹得在场一群人震惊之后,燕长歌像个没事儿人一样,就往篮球场边的椅子上一坐,继续嗑瓜子儿。

    他斜眼看向沈知行,又扫了一眼顾丰阑,“你们还打吗?”

    沈知行摇了摇头,弯身在他面前轻轻蹲了下来,将手搭在了他的膝盖上,“不打了,稍微缓缓,我们回家。”

    “回家?”

    顾丰阑瞳孔一缩,快步走了上来,惊疑不定地看着那眼中仿佛已经容不下别人的两个人,整个人都有种被什么重重敲击到了的感觉。

    “师哥,什么叫回家?他住在你家?”

    “不。”

    沈知行头也没抬,“是我们家。”

    “你们,你们……”

    顾丰阑脑子嗡嗡作响,已经震惊地说不出话来,想要追问的话在喉咙里卡了好大半天,也没能顺利吐出来。

    “那我们回家吧。”

    燕长歌看到顾丰阑这副傻掉了一样的模样,心中就觉得爽快无比,于是,心情愉悦的他,忍不住又在顾丰阑心头狠狠扎了一刀——他朝着沈知行,撒娇一样张开了胳膊,“打球打的好累,全身发麻。”

    沈知行本来就有意在顾丰阑面前宣誓主权,这下看到燕长歌这么配合,之前的醋意哪里还有?

    嘴角上扬的弧度,更是直接是连压都压不住了,他起身,轻柔地将燕长歌抱了起来,眼神儿示意不远处的司机收拾东西,就抱着人往外走,“没关系,我抱你回去。”

    不……不……

    顾丰阑浑身冰冷,直到沈知行都已经抱着燕长歌走出去有一段距离,空白的大脑都迟迟没有恢复运转。

    这,这到底都是什么!

    一瞬间,气血上涌,顾丰阑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接着眼前阵阵发黑。

    “顾总,顾总!”

    意识飘远时,他隐约听到远处传来焦急的声音,和有什么人跑过来的脚步声。

    可是,却再也没有力气睁眼去看了。

    咚。

    燕长歌一愣,不禁错过沈知行的肩膀朝后看了过去,谁知,他刚一探出脑袋,沈知行就将抱着他的胳膊往上错了错,用手臂力量将他的头又拉了回来,手掌捂住了他的眼睛,“别管他。那些队员不会视而不见的。我们回家。”

    燕长歌忍不住调侃道,“啧啧啧,亏人家还把你当成白月光心心念念‘供奉’了那么多年啊,没想到你这个心头白月光,是这么的冷血无情,人家回头醒了,要是知道你连脚步都没顿一顿,那可得多伤心啊~”

    沈知行冷笑道,“我不管他把我当什么,那是他自己的事。但是,当我知道,他把你当什么替身的一刻起,我跟他就已经注定了水火难容。”

    他看上的人,却被对方弃之如敝履,还当成什么替身对待,呵。

    真当他看不出来,现在顾丰阑,明明看向燕长歌的眼神儿,已经变味儿了。

    既然注定是敌手,他为什么还要去关心一个情敌的死活。

    当年救过他一次,自己于他,早就已经是只有恩,没有亏,还要怎么样。

    “你可以跟我说说,你们曾经的事吗?”

    燕长歌似乎也想到了这两个人的过去,忽然问了起来。

    沈知行略作迟疑,便点了点头,“…好。我们先进车里,我慢慢跟你讲。只要你想知道的,我都会事无巨细地告诉你。”

    …

    “你是说,当年顾丰阑是你看中了他的潜质,帮他进的篮球队?”

    燕长歌哪怕知道原剧情很多事,包括主角攻回忆时间线里的事,可是从沈知行这个“白月光”的嘴里说出来,还是头一次。

    “是的,其实,当年他各方面条件都是够的,之所以在最初筛选的时候把他筛掉了,是因为他的性格内向,人缘也不好,以至于球队里几个人都看他不顺眼,所以不愿意让他进来。”

    沈知行轻轻叹了一口气,“那时候的顾丰阑,还是个在学校里有些吃不开气的少年,家里也没什么背景。他能短短几年,靠自己一双手,获得现在的成就,这一点,我也多少有些意外的。”

    燕长歌不禁笑了,“怎么,之前还那么敌视他,这会儿又开始说他的好了?”

    “当然不是,”沈知行摇了摇头,“一来,我是实话实说,我再怎么吃醋,也不能否认一些事实。二来……”

    沈知行一条胳膊将燕长歌无声搂紧了,语气温柔又愉悦,“二来,你刚才的表现,我很满意,我现在,愿意相信,你心里并没有念着他,甚至恨不得气死他。既然这样,我也没必要再在你面前说任何诋毁他的话,那样只会显得我小肚鸡肠,不够聪明。”

    燕长歌撇了撇嘴,“你什么时候聪明过。”

    沈知行心情好,听到这话,忍不住低声一笑,“那当然了,在你面前,我可能只是一个笨蛋。”

    燕长歌朝他轻轻翻了个白眼,只是这个白眼,在这种氛围下,更像是朝着沈知行抛了个媚眼儿,只是他自己意识不到罢了,“少贫嘴,后来呢?你膝盖那道伤是怎么回事,昨晚我就看到了,只是当时……咳,咳咳咳,太累了,没力气问。”

    沈知行想到昨晚的翻云覆雨,心头不禁也有些回味,看向燕长歌的眼神儿,顿时就变得深邃了。

    “哎哎哎,你那什么眼神儿!”

    燕长歌故作恐慌地抬手捂住自己衣领,整个人往后退了退,“我跟你说啊,今天不行!我打篮球太累了!”

    “回家歇会儿就好了,”沈知行有些念想,却也知道不能在车上胡来,只能强行压制下冲动,试图靠专心的回忆和讲述,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那是一次意外。”

    “意外?”

    燕长歌当然知道那个所谓的意外,毕竟,原剧情中就是因为这个意外,原本就对沈知行有好感的顾丰阑,才彻底把沈知行当成了心头不可磨灭的白月光。

    但现在从沈知行嘴里听到,是他在这个世界,唯一“合理了解”这件事的机会。

    要不然,总不能指望去从顾丰阑的嘴里听到吧?

    “是的。”

    沈知行放在膝盖上的手指,下意识地摩挲了一下那道伤疤。

    他直接抱了燕长歌出来,篮球服没换,那条“蜈蚣”一样的疤痕,就那么明晃晃地露在那里。

    “那是一场篮球练习时,老化的篮球架,在我灌篮时,突然因为力道的牵拉,整个倒了下来,我无可避免的被砸,那一瞬间,看到身旁还有个身影,想都没想,就反手推了他一把。”

    沈知行叹了口气,“就是当时的顾丰阑。但实际上,那只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无论当时站在那里的是谁,我大概都会是一样的反应。”

    “怪不得。”

    燕长歌将手扣在了他的手背上,手指轻轻摸了摸他的膝盖,“伤的很厉害?这么长一道疤。”

    沈知行沉默了一下,似乎在短暂调整情绪,“都过去了,现在已经没事了。”

    当时,骨裂,韧带断裂,就连半月板,也严重撕裂。

    医生甚至一度说过可能会留下残疾的话,还好,他终于还是凭借着自己的顽强锻炼,再加上找了最顶尖儿的医生做手术,成功把这条腿,拉到了最好的结果。

    而且当年,岂止是腿。

    他的身上,大大小小的伤,足足十几处,就连容易流鼻血的毛病,也是那时候留下来的。

    燕长歌听着他把明明原剧情都说了很严重的伤,偏偏一带而过,脸色顿时冷了冷,一双眼睛定定看着沈知行,“你刚才说了,事无巨细,都会告诉我。”

    “我……”

    沈知行微微抬手压了压额头,深呼吸了一口气,“可它确实已经过去了,现在,你知道了,也只会平添烦恼。”

    燕长歌嗤笑道,“烦不烦恼是我的事,说不说是你的事。”

    “好,我说。”

    沈知行眼眶一热,哪里听不出来,他话说的支支棱棱的,其实全是对他的关心?

    沈知行将燕长歌整个人都拥进了怀里,一手轻轻拍打着他的后背时,才温声道,“当时腿差点儿被砸碎,肋骨断了一根,鼻骨受了点伤,除此之外,其他的都是摩擦伤,撞击伤,现在,已经全部都好了。”

    “蠢货。”

    燕长歌叹了口气,“篮球架老化,你还跑去打呀?”

    沈知行低声道,“当时没注意。篮球架老化,是出事之后,校方才给出的说法。”

    燕长歌无奈,“好吧,等回家,我再给你检查一遍,看看你身体还有什么损伤,还有你这道疤,我看着碍眼,还是去了吧。”

    沈知行脸色一僵,情绪差点从温情中被一脚踹出来,“我,我这刀疤,太厉害,之前试过,去不掉。”

    怎么办!

    他说碍眼!

    燕长歌看到他顿时无措还有些慌乱的表情,不禁笑出了声,“喂,你想什么呢?我的意思是,我有办法去掉。甚至,还要给你做个深度检查。我得让你这副身体,真的活蹦乱跳的,才能看着顺眼。”

    沈知行一愣,“你?”

    连国际顶尖儿水平的医院,都没办法彻底去了他的这道疤,燕长歌……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