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临临临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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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考结束了,该哭的哭,该笑的笑。我见过出了考场笑魇如花的,见过试卷收上去哭得难以自拔得,见过睡了一小时交卷就走的,也见过偷偷在桌子上写公式被抓的。

    人各有命,结束了就是结束了。

    最后一门考完,李一侗骑上他的小破车载着我到处转。去了游乐场,小吃街,奶茶店等等。把中考前所有想要的到处转个遍。

    最后,我俩一起去看了场午夜的电影。

    电影散场,我俩走出商场。我突然笑了,把李一侗吓了一跳:“你咋了,大半夜笑会吓死人的。”

    我不看他,也知道他此时的表情很搞怪。

    “我只是觉得,小时候真的好搞笑,以前我觉得,半夜去看电影的都是坏孩子,”我把手插进兜里,“你看,我现在成坏孩子了。”

    李一侗哼哼笑得像头猪,“谁小时候不都是不切实际的嘛,我以前还想当奥特曼呢,正常!”

    我笑笑。

    中考成绩出来的前两天,她给我发消息了。

    “明天有空来我家玩啊,好久没见你了。”

    “听胡筱榕讲你长高了不少。”

    “只有你和小安。”

    然后是一个微笑的表情。

    我清楚的记得,我当时慌了,只因为她要见我,我慌了。时隔近三年,我突然不知道该以什么模样面对她。

    我顿了顿,回了个感叹号,外加一个“好的!”然后约下时间。

    那就先让她觉得,我没变吧。

    放下手机,直奔衣柜。

    挑衣服挑到半夜十一点。

    第二天下午,两点二十七分,我和陈安儿一起到了她住的小区。

    陈安儿是我从小学起最好的闺蜜,但她绝不是差生。相反,陈安儿是块金子,走到哪里都会发光的那种。

    小学时,陈安儿和我是她最喜欢的学生,她叫陈安儿是小安,叫我是小临。

    你看,她喜欢的学生都很优秀,除了我。

    对了,忘了介绍。

    我叫顾临。她,是我的小学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常青。

    我还记得,当时我和陈安到的时候,和她发消息没回,还以为她在睡觉,就在外面的小区等了快半个小时。这件事成了我们后来一个话题,说到就会笑。当然,这是后话。

    她开门的那一刻,我突然就平静下来了。

    她没有变,一点都没有。

    她长着我近四十岁的阅历,一身的得体。

    我冲她笑,说:“老师好!”

    她也笑。

    直到从她家出来,天都擦黑了。

    后来,成绩出来,面临选学校的问题。我和陈安儿又去了她家。

    再后来,我选了一所属于政府福利的师范学校。身边的人都说选的好只有我知道,我并非是因为不适合高中的生活,而是我顶不住了。

    我该换条路了。

    那个暑假,我经常去找她。

    小学生活成了我们最主要的话题。

    “对了,那次你因为不喜欢数学老师,在桌子上趴了一学期的事,你还记得吗?你可把数学老师气坏了,一学期不知道跟我告了多少次状。”

    我挠挠头,说:“所以啊,我和数学八字不合嘛!”

    她戳我脑袋,笑道:“说什么混话,你这么聪明的脑袋瓜,整天懒得要死,”笑呵呵得,“你看看人家小安,再看看你,以后可得好好学数学,不学浪费了。”

    她一直讲我很聪明,就是不学。

    这一点,或许从我最后比李一侗高上一百多分才能看出来吧。

    中考作文,写得是个很老套的题目,老套得出人意料。主题写你一生中最重要的那个人。

    刚考完李一侗就给我发消息,说我锦鲤附体。

    我也和李一桐讲过,我的语文成绩,许多都是关于她。在那个最无知的年纪,什么混事都敢干。

    我曾一时赌气冲出过学校,曾为了表示不满上课扔过纸飞机,曾为了收买同学偷拿家里的钱,也曾为了逃背书下课就跑。

    我从来不是一个多乖的孩子,我什么没干过啊。

    很幸运,遇见了她。

    她会夸我这个天生嗓音不好的人读书声情并茂,会鼓励文笔幼稚的我坚持投稿,会在不是很稳的公交车上牵住我的手。

    她似乎只是做了老师应该干的事,但我还是忘不了她满目笑意的样子,对我。

    或许是对数学老师的些许反感,让幼年的我对她产生更多的好感。

    我和她之间的故事,三年都写不完。

    中考语文,我考了137。

    作文写的是她。

    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我常对别人说,曾有一道光从我的世界经过。为我留下的轮廓,我想用最绝伦的笔墨描摹。毕竟,那温柔足以压倒星河。”

    这么多年,我再没见过在我心中可以高于她的老师。

    我有一个特别喜欢的诗人,叫甫子寸。他笔锋扭转透出的的不羁,是我一直希望拥有的。可作为一名学生,考场作文所追求的稳妥,条条框框的限制,我做不到。

    我也渴望挥笔即繁华的从容。可时间的消磨,我都快忘掉了。她记得,她却记得。

    甫子寸有这么一句:“我淋着星光向你走来,为你捧起世上最温柔的海。”

    我收拾行李,乘车去往新的生活。

    生活很久没有选择过我了,那就该让我努力去选择生活了。

    我有过好多梦想,当作家可能是我这么多年里最为坚定的一个。

    小时候多单纯啊,哪里在意稿费名利这些乱人心绪的事啊?就是想有个属于我笔下的生命,就是想让别人对未来充满期待。创造,然后让他们变得有意义。

    那可是属于我的小世界呀!

    相比普高轻松不少的类似大学般的生活,我开始有了新的向往。我开始寻找新的路径,才配得上我的青春。

    我有了个大胆想法。

    我开始保护我的视力,能在众群中如此坚定,我也算是缘分。

    但或许是生活的太过安逸,我害怕起了未知。我开始对当初的选择动摇了。但如果放弃,我必是将随波的。到那时,大概就没可选的了。

    我又不知道了。

    暑假,我又去找了她。

    她说,这是人生,旁的人插不得手。

    后来,我大概是变了。

    故事还有很长。

    留到下一章再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