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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睡到日上三竿,才被玛纳一巴掌拍醒。
“你这死猫,回去非得炖了你不可。”
“先让朕吃一口解解馋,啊姆……这猫耳朵真有嚼头。”
“再来口猫胸脯。朕好了。”
养宠物会有这样的烦恼,调皮可爱的猫儿早上来找你玩,你就别想再呼呼大睡了,玛纳还会时常叼着昨夜捕获的猎物,放到朕面前,好像没有它捉来吃的,朕就会饿死一样。
有时是啃坏书籍墙壁的老鼠,有时则造孽,燕子麻雀也惨遭它毒OTg2NTc=手。
偶尔玛纳还会叼来耳朵和眼珠,人的。
不过,朕这是在哪儿?
噢,朕想起来了,刚刚陪着约翰世子看望他爹。老国王阿莱克休斯已经病得进气少出气多,被二儿子亚历山大搀着,坐上了王位,朕作为上邦国主,自然也不能站着,仆人也准备了一张扶手椅。
刚觉得不对劲,坐在旁边的约翰世子还没来得及问候,就惨叫一声,脚下的石板竟然翻开,连人带桌子向下沉入地下。
朕正打算去拽他,一阵天旋地转,朕脚下居然也破开个大洞,踩了个空,只来得及在下坠的椅子上踩了一脚,借力从洞口跳出,却不想亚历山大摔碎水晶杯,五十刀斧手,五十弓弩手冲入殿中,对朕便是一通劈头盖脸的箭雨。
此时生在空中,无处腾挪,朕只得一门心思施展剑法,拨开迎面而来的箭矢,眼睁睁看着自个儿落到洞中。
电光火石间,两手各持一把铁剑,将四面而来的七八根箭挡下,朕已有大半个身子落入洞中,趁着弓弩手重新开弓的空档,一脚踢在地洞侧壁,却只觉脚下一滑,巨石砌成的洞壁上竟然涂满了油,滑不溜秋,根本吃不住力。
朕又没壁虎游墙的本事,就是平日飞檐走壁,也要借着墙上的粗糙起伏处,这一脚打滑,便从枯井般的大洞中摔了下去。
地洞足足有三四丈深,要不是摔到地下之前一个翻滚卸除力道,怕是直接就给摔死了。
一个弓弩手从洞口探头朝下看朕,朕直接甩出个车手里剑,把他头盔带脑壳削成两半,红的白的洒了一地,险些溅到朕身上。
见到朕并非束手就擒,上头的人手忙脚乱的用门板盖住了洞口,洞中登时一片漆黑。
他们不敢下来,朕暂时也寻不到路上去,昨夜又下了一夜的药,正觉困倦,便盘膝坐下,打了个盹。
番婆子的会客室里也有类似的机括,江浙湖汉北只消一扣扳机,便有七七四十九把重弩把客座上的人射成刺猬,但朕觉得机关弩难以维护,不如剑好使,就从没放在心上。
这回算是阴沟里翻了船,没想到科穆宁家的二儿子居然会挖出这么大个地窖来当陷阱用,不知要花费多少人力物力。
只是朕来拜访时,一个亲兵也没带,自然不会带着猫,玛纳是怎么寻到这儿的?你这畜生倒也算护主,回头给你买条大鱼好好犒赏。
朕站起身来,昨夜刚喝的夜枭魔药起了效,凭着头上漏下的一丝光亮,看清了周遭,这洞底下是上窄下宽的石室,好似个大花瓶,四壁上竟然还涂着油脂。
早知如此,先前下船时就不显露身手了。
方才一息之间劈出十几招,护住周身上下,却也用力过度,伤了筋骨,睡了半天是为了温养身子,才拔除了周身留下的暗伤,拳劲重新畅通无阻的流淌在经脉之中,只觉得浑身舒泰。
伸了个懒腰,全身发出一阵炒豆般的响声,玛纳却从朕怀里跳出,悄无声息的走向旁边,轻轻叫了一声。
世子竟然就躺在旁边,身下压着碎裂的椅子,从两三楼高处摔下,他哼一声都没来得及,直接摔得不省人事。
朕伸手摸了摸,没死,还热乎着。
不过腿断了。
拆了根椅子腿,趁他还没醒过来,朕帮他把错位的断腿正骨,刚刚把骨头掰正,世子就嚎着从昏睡中哭醒过来。
“我的腿!我的腿啊!”
他拼命捶打着朕的双手,朕照着他胸腹直接戳了一指头,指力透进檀中穴,封住了他的呼吸,趁他扣自己喉咙的当口,朕从他衣袍上撕下布条,捆扎好了他的小腿。
打完结之后,朕把医嘱告诉他:“一月之内不要乱动,不会落下病根的,倒是你弟弟对你下手挺狠,这么高摔下来,不死也得半残啊。”
世子痛的满头冷汗,迷迷糊糊的问道:“这里是……”
朕站起身,掸了掸衣摆上的灰尘,再顺手拎起玛纳:“这儿是天文学院底下的地宫,刚刚咱们就是从上头摔下来的。”
“什么!快!快离开这儿!他们要来了!他们要来了!”
谁要来了?
世子的嚎叫声比刚刚正骨时还要凄厉三分,好似要被厉鬼拖入地狱般,瘫坐在地上挥舞着双臂:“我的先祖,阿莱克休斯二世,他要,他要来了!”
听到世子的喊叫,地洞顶上压着的门板被翻开,光亮从中透进来,在飞扬的尘土中照亮一条白色的光柱。
上头传来一个惹人厌的声音:“我亲爱的小约翰,你可算醒了,啊,巴塞丽莎,您杀了我手下箭术最好的弓箭手,这年头称职的士兵可不好找。”
朕挠了挠玛纳的下巴:“那你该给士兵们配上好一点的头盔,怎么家丁还穿得和卫所兵似的。”
“死到临头还耍嘴皮子,你马上就是我的人啦!神帝记,卷一,吾名阿莱克休斯,二世其名,梅加斯氏,宗室曰科穆宁。”
“吾生于特拉布宗,御极以来已有三十载,东御塞尔柱,西退威尼斯,昌明隆盛……”
约翰世子赶紧捂住耳朵:“快堵住耳朵!不要听他念!你也会变成阿莱克休斯的!”
一个,两个,三个声音,接连在四周响起,想来地下石室周围还有其他暗室,里面也有人跟着念着这特拉布宗先王的本纪,诵读声层层叠叠,魔音灌耳,莫说是堵住耳朵,只怕要戳聋自己的耳朵才成。
石壁上头亮起一盏盏油灯,照亮了四壁,只见上头写满了拉丁文。
约翰翻身趴在地上,死死捂住两耳:“不可以看!不可以听!”
亚历山大那厮怪笑道:“寡人倒要看看,你们能捂住耳朵,闭上眼睛到什么时候。实话告诉你们,寡人已经化身万千,城中的高官将领,神父地主,都是寡人的影子。”
“约翰,你小时候搅和了寡人的好事,寡人还以为,这一世的精力和钱财,也要浪费在薪火相传仪式上,继续蜗居在小小的特拉布宗。”
“巴列奥略家的丫头,你怕是不知道吧,只要是寡人的血脉,寡人都能随意夺舍。原先科穆宁家与你家联姻,不过是为了拉拢君士坦丁堡,可寡人没想到,罗马人的皇帝居然会孤身一人光顾寡人的寝陵。”
“丫头,你身上也流着寡人的血,乖乖把这段本纪听完,让寡人夺舍吧。你不是要复兴罗马么?只要交出身子和皇位,寡人打赢一定替你光复所有的罗马行省。寡人老死了还有寡人的儿子,儿子老死了还有孙子,世间的愚人又怎是寡人的对手?”
朕刚抬起手,准备甩出袖剑,洞口倏地亮起了一颗星辰,赫然是北落师门。
看到那颗星星,只觉如坠冰窖,手脚都动弹不得,袖剑叮当一声落在地上。
“别抵抗了,妮子,你身上科穆宁家的血虽然不多,但只要沾上一点,寡人就能夺舍。”
“除非你刺瞎双目,戳聋耳朵,不然迟早被寡人占了鹊巢,但瞎子可当不了皇帝。”
“寡人马上就不是劳什子特拉布宗王,而是东罗马的巴塞丽莎了,桀桀桀,还不知道当女人是什么滋味呢……诶?”
朕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把剑从他胸口抽出来。
亚历山大登时像断了线的木偶,扑倒在地上,咳着血沫喘息道:“你什么时候……”
“哦,朕带了好几根苦无,你刚刚废话的时候,全都插进了石壁,只要有地方借力,这点高不算什么。”
他捂住胸口,血从伤口处洇开,把绣金的紫袍染成紫黑色:“你,你怎么……”
“你不是说了吗?要流着你的血才能夺舍,可朕又不是巴列奥略家的种。”
听到朕的话,亚历山大两腿一蹬,瞳孔涣散开,满脸都是古怪的笑容。
周围的特拉布宗士兵看着朕,举着刀剑和弓弩,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也好,番婆子的身世要是传出去,恐怕天下大乱,正好把听到的都宰了。
灰影闪过,不知何时已经绕道一侧的玛纳已经咬断了一人的喉头,血箭冲天飞起,那人捂着喉咙胡乱挥舞着砍刀,合围之势登时大乱。
但虽乱不散,这些士兵依然口诵着劳什子阿莱克休斯传,举着刀剑冲上来,听得朕头昏。
不就是先帝本纪么,又不是只有你家才有。
“大明太祖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姓朱氏讳元璋字国瑞……”
杀光你们这些乱臣贼子!好好地拂菻藩王不当,居然抢番婆子的皇位!
该杀!该杀!
“太祖登基之日,曾作诗一首。”
“鸡叫一声撅一撅,鸡叫二声撅二撅。”
我家太祖皇帝,起于草莽,乃是布衣天子,故而庶人剑乃我朱家不传之秘。
“三声唤出扶桑日,扫退残星与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