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3章 往事

鹿子兮慕容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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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慈相貌本就具有攻击性,如今上了年纪,发怒时更有一种压迫人的味道。

    “够了!你别什么事情都怪在闫儿身上!”

    宋明安实在受不了妇人脸上的刻薄,忍不住大怒冲着她吼道。

    冯慈被他吼了一道,一时间有一些怔然,半晌后才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老爷,你吼我?你竟然为了那个贱种吼我?”

    她的声音尖锐而富有穿透力,宋明安听着这个声音,眉头紧紧皱起。

    “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他是你的儿子,不是贱种!”

    “他就是!”

    冯慈已经被激怒,整个人完全失去了理智,不像平时那么的温柔明理,反倒是像一个骂街的泼妇。

    “我告诉你宋明安,我早就忍够了!他根本就不是我的儿子,他不是闫儿,我的闫儿早在七岁那年就夭折了!那个贱种他不是我的闫儿!”

    冯慈说着红了眼睛,满眼的悲切和愤怒。

    “宋观就是一个贱人生的儿子,他就是一个贱种!”她再次强调。

    随着这番话,往日的回忆也一幕幕地出现在了冯慈的面前。

    冯家在江南算不上什么大家族,不过也算得上是一个书香之家。在江南人人都推崇文化和氏系,所以能娶一个书香门第家的女子为妻是一件非常有脸面的事情。

    宋家祖上是做生意起家的,后来通过大量的金钱积累换取官名,再然后才逐渐成为江南小有名字的家族。

    江南很看重家族孩子文化的培养,男子出生几岁便要送到书院学习。

    冯慈嫁给宋明安第二年就生下了一个儿子,可是她在生孩子的时候,身体伤了根本,大夫告诉她,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次受孕。

    这件事情无疑对冯慈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也正因如此,她对自己的儿子倾注了全身心的爱。

    儿子取名为宋闫,冯慈对他没有太大的要求,只希望他这一生能够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可是由于生育的时候身体出现了问题,所以那孩子从小便是个病秧子,汤药不断。

    宋闫七岁那年游湖的时候不小心落了水,后来被人救起来之后便发了高烧,高烧三日不退,所有的然后便夭折了。

    这件事情对冯慈的打击非常大,可是最让她感到绝望的是宋明安在宋闫刚刚落气得时候就在外面接回来了一对母子。

    那个女子眉眼弯弯,身材瘦弱,滋色算不得好,冯慈想不明白宋明安到底看上了她哪一点?

    那个孩子竟然只比宋闫小了两个月。

    宋慈备受打击,原来一向对她敬爱有加的丈夫竟然在她怀孕的时候和别的女人搞在一起,甚至还生了一个孩子。

    “阿慈,这个孩子……从此以后就是你的孩子了!他叫宋观,但是以后他就叫宋闫。”

    宋明安的脸上虽然有愧疚,可是眼中的坚决也不容反驳。

    冯慈震惊不已,她不明白就算丈夫要带一个孩子回来,为什么非要让这个人顶替闫儿?

    冯慈百思不得其解,她一度绝食上吊,宋明安最终无奈这才告诉了她真相。

    原来不仅仅是冯慈失去了生育能力,宋明安也没有了生育能力。这就意味着那个外室所生的孩子送冠成了他唯一的血脉。

    物以稀为贵,血脉也是这样。从前宋明安不知道宋观是自己唯一的孩子,那时候他对宋观没有任何期待,有的时候甚至一个月都不会去看他一次。可后来得知自己的身体出了状况他对宋观的态度大大改变。

    家丑不能外扬,宋明安不能让外面的人知道自己没有了生育能力,而且留下来的唯一血脉只是一个外室的孩子。

    所以他只能让宋观顶替了宋闫,冯慈不能接受也只能接受。

    只不过冯慈永远都无法忘记自己的亲生孩子,她对宋观的态度非常冷淡,看他的眼光从来都是冰冷的,没有感情的。

    不过宋明安对宋观的态度却越来越好。

    因为他发现宋观特别聪明,是个天生读书的料子。

    宋明安大喜,请了很多名家先生来教宋观,后来宋观也确实不负他的期待,考上了最为有名的书院,拜了世间最有名的大儒为师,一时间才名传播,宋家也跟着名声鹊起。

    宋明远的官越做越大,这些年他让宋氏家族发扬光大,和其他家族并排甚至有赶超的趋势。只是这野心满足之后,他又有了更大的野心。

    因此,宋明远把宋观也就是如今的宋闫送到了京城,让他参加科举考试。

    回忆到此落幕。

    “宋明远,我这些年抚养他虽然不算用心,可你扪心自问,我什么时候虐待过他?什么时候少了他的穿的,少了他的吃的?”

    冯慈绝望的闭上眼睛,两行眼泪从眼角流了下来。

    “我父亲为什么会被弹劾?他这一生的确是做了不少错事,可是他到了晚年已经在改了!怎么突然之间就被弹劾了?还不是因为你!你的野心得罪了京城里那群豺狼,所以他们才对我父亲下手!宋明远,我告诉你,要是这件事情你不管,我一定让你好看!”

    冯慈狠狠的落下了这句话,然后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了。

    宋明远抬头,只看见她的裙角在门口打了个圈,最后消失无踪。

    宋明远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他整个人神情疲倦,好像一瞬间老了好多岁。

    罢了罢了,都是自己造的孽。

    他思索了好一阵,这才拿出宣纸提笔写信。

    比起江南一带的连绵多雨,京城的雨水要少很多。

    天空碧蓝如洗,连云都没看见几朵。在这个季节里,这样的天气是最热的,热的街上行人都没有几个。

    宋闫从伙计手里接过东西,然后给了身旁的书童一个眼色,书童赶紧掏了些碎银子给伙计。

    “宋公子,这……这也太谢谢您了!”伙计眉开眼笑的接过了银子。

    “无妨,毕竟你辛苦了!”宋闫说完就拿着信件离开了。

    身旁的小书童赶紧跟了上去,“公子,这是老爷来的信?”

    宋闫点了点头,眼底划过一抹嘲讽。若不是冯家出了事,他恐怕不会写这封信吧?

    宋闫不用脑子想,都知道这信里面写的是什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