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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躲在我的梦里,梦以外的世界,是我难以触及的渴望。所以我躲起来,不去触碰,就不算爱而不得。”我翻看着莫蕾的新书,坐在她常坐的位置,自从我成为了她的心理医生,同时也成了她的读者。下午,编辑把莫蕾的遗作送来诊所的时候,封面还是她喜欢的暗色系,扉页上赫然写着“天才女作家,阔别之作。”
我摩挲着,警方对外宣传,莫蕾是自杀。可是我们都知道,那一刻,她不想死!城市的夜景灯火阑珊,对于那些宣称“书迷”的人,他们甚至不知道莫蕾惨死的事实,说来,也是讽刺。
而这个蝉翼般脆弱却美好的女子,长久我一直有一种似真似幻的爱过这个女子的感觉,爱到了极致,仿佛共生。所以,我对真相的执念更深更真切。
放下了书,我拨通张警官的电话,我再去一次莫蕾家,一定有真相被遗留在那里!
“大晚上的,怎么突然急着要去案发现场?”张警官开着车,好奇的问道。
“那天也是这个时候,我到的她家门口,光线环境正好,也许会跟白天不一样。”
“有道理呀!”张警官语气夸张的点着头,像是被燃起斗志一样,踩下油门加速。
还有,我迫不及待想进去她的梦,那个“爱而不得”,也许是夏先生.....
车开到了莫蕾家的楼下,那是一个很老很破旧的公寓式小区,整体的布局,与其说是住宅,不如说像是大学的学生宿舍。
一楼的楼梯口有一个虚掩的铁门,也许这栋建筑的一开始,这扇铁门也有着安家护院的作用,只是年代久远,成了虚晃的摆设。
那一晚,我本能的从这条楼梯上来,莫蕾的家在走廊尽头的倒数第二间,那应该有另一条楼梯会离得更近才对。
“这样的建筑,应该还有别的楼梯上去吧?”我转头问张警官。
“本来是有的。喏,你看那里!”他指向走廊的尽头,“可是这种老房子,缺少管理,每层楼尽头的那一户都把楼梯间隔了起来,占为己有了。所以很早以前就‘此路不通’了。”张警官用手臂比了一个大大的叉,我煞有介事的点点头。
我费力的拉开入口处的铁门,沉重的铁门发出一声瘆人的“吱呀”。楼道的灯是老式的触控开关,年代久远,甚至有些楼层要触摸很久才会亮。
昏暗的楼道里弥漫着一股讨厌的腐臭,居民将这里当成了储物间、垃圾房,堆放了陈旧的自行车、废纸箱、还有一些看不出形态的杂物。狭窄的楼道,被堆放的更加拥堵,有些拐角的地方,只能允许一个人穿过。
一路上,我都在回忆那天晚上的场景,也许是时间已晚,没有遇到居民下楼。
“林医生,到了,别上去了!”一路上我都在回忆那天晚上的场景,若不是张警官叫住我,我都不知道自己要走错楼层了。
“哦......啊,不好意思!”我错愕的望了一眼楼上,6楼就是最高层,往上就是一个楼梯间,和一扇被封住的阳台门。
“这上面,进不去吗?”我指了指阳台。
“听说......这栋楼,跳死过好多人,所以就把门锁上了!”张警官故意压低嗓音,装出一副夸张恐惧的样子,还滑稽的跟我招手,“快下来快下来!”。
“你好歹是个警察!”我瞥了他一眼。
“警察怎么了?警察也是人!”
我们穿过狭长的走廊,到了莫蕾的家,位于走廊尽头倒数第二间。和上次不同,我倒下的地方,被警察用粉笔做上了标记。
我再次站在这个位置,望向屋内,就算夜色已晚,灯光昏暗,还是可以清晰的看见床上的白线。没错,一定是那晚,漏了什么东西!
“会不会是我晕倒以后,凶手离开的?”
“林医生,有件事我要告诉你,其实,第一个报警的,不是你!”张警官突然说出的话,让我大为震惊!
“什么?”
“是的!哎,因为一开始,我们警方在调查的时候,认为你是第一个出现在案发现场的人,所以把你当成了嫌疑人,对你有所保留。那天晚上第一个报警的,是这边上的邻居!”张警官用手比划了一圈。“后台显示在你报警前的4分钟,有人报警说,邻居吵了一晚上,扰民了。”
“可是那天晚上,我明明那么用力敲门,隔壁都没有人出来呀!”我指了指隔壁的两户,“我以为这两户都没人了。”
“所以呢,肯定不是这两户啦!”张警官指了指挨着楼梯间的边套,“这一户,做小吃的,凌晨三四点才会收摊,那天晚上他们不在家。”又指了指倒数第三套,“这一套,住了一个痴呆的聋哑老太太,别说报警了,连电话都不会用!”他又转而指向背后的剩下两户,“第一户,一对年轻小情侣租着,案发那会,他们还在蹦迪呢!第二户是空着,主人搬走了。”
“难怪那天晚上,我那么大动静,都没人出来!”我微微的点点头,“这样的话,如果我晕倒以后,凶手跑走,就根本不会有人发现吧?”
“你和之前的报警,相差只有4分钟,这附近巡逻的警察到案发现场的时间大概是5分钟,这楼道的布局,你也看到了,想要从楼道跑走,不可能不撞见办案的警察。”张警官顿了顿,继续说,“可是那天晚上,到场的同事,没有看到有人!所以可能性很小!”
“这样啊......我们可以进去吗?”我指了指屋内。
“走吧,敢把你带来,就肯定会让你进去的。”
张警官掏出钥匙,像上次一样递给我鞋套和手套。
夜晚的屋子,比白天更加昏暗,打开陈旧的钨丝灯,屋子里也只是半明半暗。还是上次的恶心感,恶心又熟悉的感觉,我深知这种熟悉,不是因为我的上一次到访。那是一种记忆最深处的东西,被抽丝剥茧!
屋子里除了书,没有任何的摆件。卧室的边上就是厨房,厨房的边上又挨着洗手间。我走进卧室,那道人形白线依旧扎眼,如利刃,明晃晃的扎着我的心。我强忍住情绪,穿过卧室,卧室外是一个不足3平米的小阳台,想要从这里逃离,太困难。
回到房间,我坐在莫蕾的书桌前,散落的手稿上,是清秀的笔迹。我打开书桌的抽屉,两个抽屉里头,整整齐齐的码放着四叠手稿。看来这是莫蕾没有完成的作品。
我内心,怀着敬意,抚摸着手稿。这里面,是她躲藏的梦境,“我能把它们拿出来吗?”我转头询问张警官。他点点头。
我,仿佛捧着圣经般虔诚的教徒,突然,被拿起的手稿下,出现了一张略带陈旧的照片。
我像是狩猎者捕到了猎物,立马拿出照片,张警官也紧张的探头过来!
照片上,是一家三口,父亲穿着笔挺的黑西装,威严却慈爱,照片上的女孩天真快乐,而照片的女主角,是莫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