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咬了还不能喊疼

了以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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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安早瞄准了他手里的那叠平平整整的纸张,话音未落,就飞快地伸出手来,像抢钱一样哗啦啦地不给情面。

    待他和李老板回过神来,她已把抢到手的一多半都翻看了一遍。

    秦锋活到快二十四岁,自以为有社会阅历,比自己小上一截年岁的漂亮小姑娘,他是拿她当个毫无威胁力的花瓶摆设的。

    他眼里的何诗安,顶多就是个鬼点子比林觅多的丫头片子而已,堂堂八尺男儿还会怕她不成。

    她不过就十五岁,个子和身材比同龄的女孩子更出类拔萃些,爱打扮得像个大人的样子来显摆自己成熟。

    怪就该怪,有时候偏偏不该以貌取人。谁说丰满的女孩子脑瓜子不够灵活的,发明这句话的人真该打。

    之前,他的的确确就没有一点点防备心理。和这个年轻女子打过好几回交道,也知道她的大致情况。

    但这一回,他看人太不准了,诗安简直就是个扮猪吃虎的狠人。明明咬了他一大口,还不好明里喊疼。

    秦锋一下子脸红到耳根处,似乎是当众给看热闹的人扯去了盖头的新娘子一样恼羞成怒了。

    “何小姐,你这是干什么!”

    诗安不慌不忙,绕过气冲冲的秦锋,朝着李老板灿然一笑:

    “您的这几张图纸上的旗袍好漂亮,我也要做几件这个样式的穿!”

    李老板得了这句赞赏,也乐开了花:“何小姐若是喜欢,我今晚就让徒弟给您选料,测量!”

    “好,”诗安的眼波一转,“上回某个人弄坏了我的一件上好的衣衫,也是在您这里做的,今儿他来了,岂有让我姑娘家花钱的道理?”

    说完,还当着李老板的面,纤纤玉手一下就扯上了秦锋的衣袖。

    “你说要赔我衣服的,上回那点钱啊,我嫌少了,一分都没拿,就当是给客栈的房钱,全撒地板上了。”

    他脸上的红还没退下来,听到这话愈发心烦气躁。碍于有人在场,只好强忍住脾气不做声。

    李老板见他俩聊得还像那么回事,自然乐得回避。不久便找了个借口下楼去了,把这环境清幽的楼上留给大眼瞪小眼的两个小冤家。

    秦锋一见李老板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立即反应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他一抬手就把她手里的纸一张也不漏地抢回来,还不忘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你去做的别的款式,不许做和这些图纸上一模一样的!”

    诗安也不怕他的眼神藏刀,大大方方地凑近他耳边,压低了声音说:

    “这几件旗袍,其实就是林觅订做的,我方才想起来了。只是要给你留个面子,没当着别人说破呢!”

    秦锋本能地腾出一只手来捂住胸口。

    心里藏个秘密本不麻烦。被人发现拿来做把柄那才叫糟心。

    气氛一下子就尴尬了。

    诗安第一眼就认出了图纸上的旗袍和林觅日常穿的一模一样,而且纸张的最下一行就是拿毛笔细细地填了顾客的地址信息和送货时间的。

    “文墨路,林宅。”

    她默念了几遍,眼前掠过的是林觅身上每日一换,难得重样的新衣衫。

    她的内心忽地生出羡慕来。因为林觅来北平不过三年而已,在这订做的旗袍单子却有厚厚的一沓。

    而她的家庭条件比林家更胜一筹,父亲却只有在近两年,才允许她来这边做衣服穿,说什么女儿家要学会持家这种鬼话,一面却又纵容哥哥们大手大脚地花钱。

    同为女子,林觅从小得到的爱就是比她多得多。

    她的父亲才是真正的女儿当作掌上明珠,无私付出,不求回报。

    而自己的父亲,还想把女儿作为一个联姻的工具为家族利益铺路呢。

    前几日她还隐约听家里的佣人说起,明年春天就要安排她的婚事了。

    这一茬子事情不想还好,想一丝便会连带出一大团乱麻。

    诗安不觉眼角已湿,眼泪汪汪地剜了他一眼:

    “我就是要做几件自己喜欢的,不需要你管!”

    秦锋见她哭了,哭声还挺大,先是困惑地皱了皱眉,待到楼梯处又传来李老板响亮的皮鞋底踏着木板的声音,他才真正的感到了从心底钻出来的慌乱。

    一男一女独处楼上,片刻工夫,女的还哭得一脸眼泪,他纵使有一百张嘴,也无法说服旁人不往那些事情上浮想联翩。

    哄女人开心,他不能说一窍不通,但前提是面对的是自己喜欢的女人才哄得下去。

    诗安算什么呢?

    朋友?远了。

    熟人?不熟!

    眼看李老板张大了嘴抱着满满的一堆五光十色的真丝缎面料子出现在楼上,他还是没想出让诗安不哭的办法。

    为了少点麻烦,索性闭了嘴。

    李老板扶了扶眼镜,把漂亮的衣料往诗安眼前晃了晃,试探性地问:

    “何小姐,您看,喜欢不喜欢?”

    “喜欢!”她破涕为笑,“我想选那个珍珠白的,还有杏黄色的和水红的。”

    “好眼光!您看上的这三种颜色,之前有位和您年纪相仿的大家小姐也做过的。现在我们用的滚边料子还要更好了,您穿上肯定满意。”

    秦锋当然猜得到李老板说的“大家小姐”是谁。

    本来他想大声喝住的,但看到诗安刚刚止住了哭声,只得作罢。

    过去只听说‘东施效颦’,其实以她的相貌,完全没有必要学林觅的样子做旗袍的。谈不上不分伯仲,但世人也很难说红玫瑰和白玫瑰哪个能争出个高低来。

    秦锋等诗安把衣料定了,身材量了,才拉了李老板下楼去。

    上回弄坏了人家的衣服,确实也理亏在先。

    他在结清自己西服工费的同时,也想替她把新衣服付个定金。

    不过诗安穿着高跟鞋跑起来的速度也丝毫不差,没多久就赶到了,和李老板确认了取货的日期,才心满意足地自己掏出钱包付账。

    店里的钟再次敲响。

    居然到了九点了。他本来只打算在店门口站着,让里头的人送了衣服就走的。结果多花了这么多的时间。

    不过拿到了林觅之前在这做衣服的全部图样,也算是另外的收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