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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觅躲在夜色里,眼见着警察局的门开了又关,来了几茬的人。
如果她能在十分之一的概率里踩着点往左边看,就很有可能发现那里的秘密。
启澜和陈醒在那个位置停留了一段不算长的时间。
当林觅看到一个人形布袋抬上车,吓得一下坐在地上,紧靠着大树不敢出声。
这些坏人太残忍了!
她握紧了火钳,又不免担心起关在里头的林一堂来。
“表哥会不会就是刚才被抬出去的人?”
她使劲抓自己的头发,好让自己冷静一点。
刚才的布袋又在眼前略过。
以布袋的长度和宽度,林觅凭直觉判断里面的人不是表哥。
一堂的个子高,腿很长,刚才的袋子尺寸根本套不住。
一个更可怕的念头忽然有从心底升起。
“该不会是朱家的那位年轻的先生有去无回了吧?”
林觅想着就感到不安,怕警察会追到朱家来,赶紧往回跑。
她的双腿已经很疲惫,但意志却越来越坚强。
“我必须要尽快跑回去,告诉那个姐姐,还有爸爸,坏人马上就要来了!”
林觅爆发了平生最大的潜能,跑得像只逃亡的兔子。
两侧的街景在她眼前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往后退。
跑到朱家大宅后门处,她发现门关的好好的,急忙用力拍。
“如果爸爸和那个姐姐还在里面,肯定会来开门,这屋里已经没有其他佣人了!”
林先生在廊下散步,还以为林觅在朱涓涓房里睡了。
天亮之前,后门突然传来响声,令他感到惊讶。
他一边前去开门,一边又保持了警惕,顺手从厨房里拿了一把劈柴的斧头。
“谁?有何事?”
林觅一下就辨认出父亲的声音,连忙低声回应道:
“我,我回来了。”
林先生一惊:什么,女儿居然深夜才归?还是独自一人!
顾不上责备,他打开门闩,一把将门外的女儿拖了进来。
“怎么回来的这么晚?下次不许单独出去!”
“爸爸,您不要问我去哪里了。姐姐她在家吗?”
林先生不理她,生气的时候,他总是不想说话。
林觅瞄了瞄朱涓涓房门口的鞋,还是昨天的出门前换下的拖鞋,说明她没有回来过。
“爸爸,我们赶紧跑,这里不安全了!”
“我今晚跟着朱家的小先生出门,他去了警察局,没多久我就看到一个人给布袋套着拖出来。袋子上还有好多的血。”
“我们快走,然后在门口做个记号,万一姐姐回来,也知道屋里有事,好跑的快一点。”
林觅顺手捡起朱涓涓放在地上的拖鞋,用力把后院的门打开。
“快,晚了就来不及了!”
她拉了父亲的手往外跑。
一面将门关上,一面把两只拖鞋隔着几米远丢下。
“姐姐认得自己的鞋,她一旦看到这房里的拖鞋给摆到路边,就会察觉到危险。”
林先生拿了斧头,跟着女儿往前跑。
不出多远,却听到一声熟悉的狗叫。
这次跑的太急,他们忘记带出那只装了小白狗的箱子。
却发现启澜的那只小白狗不知何时已经出来,还一路跟着父女俩。
林觅把小白狗抱起来,“爸爸,我猜它可能是姐姐出门的那会就已经跑到外面了。”
“哦,如果它是那时候跑的,说明它很聪明,也很舍不得我们。”
林觅想来想去,现在他们唯一能去的,就是克丽丝工作的那条街。
毕竟,便衣很难出现在那种地方。
而此时的歌舞厅正是营业的高峰时间。
“爸爸,我们去找一个朋友,她那里相对比较安全。”
林觅领着父亲往歌舞厅那边走。
她不敢直接报出地点名字,不然非得被父亲一顿训斥不可。
林先生从来没去过这个歌舞厅。
一方面比较洁身自好,一方面确实也很忙。
林觅悄悄打量父亲,发现他的眼神看到那个乐曲飘飘、灯红酒绿的地方一下子就变了。
“觅儿,你怎么能在这种地方有朋友!”
“爸爸,我的朋友是好人,她只跳舞,不干别的.....”
林先生气不过,女儿从小一直严格管教着,出入的地方都是有档次的。
不想来北平短短三年多,就和歌舞厅工作的舞女交了朋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厉声呵斥道,
“你如果和这种不清白的人做朋友,迟早也会变得不干不净!”
林先生气急败坏,几次想抡起斧头去砍街边的树发泄,最终都忍了下来。
林觅望着不远处歌舞厅门口,忽然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爸爸,我去找她去了,您等着。”
她走了几步,“克丽丝不是您想的那种人。她特别好。还救过我两次。”
“前天多亏了她,何诗安居然把我骗到试衣间里,喊里面的人绑架了我!”
林先生大吃一惊。
“什么?何诗安做这种事情?为什么?!”
如果说何诗安的父亲是他的上级,平日里一直忍着唯命是从,那么对方的女儿敢对林觅下手,是决不可忍耐的。
“我也不知道。”
林觅说完,抱着小狗直接往歌舞厅门口跑去了。
“克丽丝!”
“啊,亲爱的,你来了!”
克丽丝抿唇甜美一笑,金色的卷发给灯光衬托得越发美丽。
“还带了一只小狗,好可爱。”
“你现在是在上班吗?”
“不,我今晚有些头疼,请了假准备回家了。”
说完,克丽丝亮了亮手里的小皮包。
“我刚赚了很多钱。明天给你买好看的衣服。”
林觅连忙示意她小声点:
“嘘!我爸爸还在那里等我。我们没地方去了。”
克丽丝不认得字。也没看报纸的习惯,所以不知道林家这几天的遭遇。
但是,她从林觅被绑架的事情,推断出父女两人现在有人身安全的隐患。
于是自告奋勇地要收留他们。
“我新租了一个小院子,挺好的。我们三个都可以住进去。”
林觅不知如何谢她,就被她高高兴兴地拉了手,一起往林先生站的地方走来了。
林先生看到一身美艳逼人的克丽丝走来,不由得往后退了两步。
首先,克丽丝身上的香水味太浓郁,他一个常年在海军部队服役的人,受不了。
其次,他年少时参加过一些战斗,和洋人打过仗,看到了金发碧眼的克丽丝,又想到那些不愉快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