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冤家

了以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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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的路上,朱涓涓的心情并没有好起来,反而更凌乱。

    她虽然接受了西方的高等教育,却也无意识地受着男权社会的影响。

    大哥和二哥已经开始给她物色相亲对象,而父亲也旁敲侧击地劝说她尽快解决单身问题。

    二十一岁的她,不过是为了理想多读了几年书,不过是为了爱情不愿意将就,结果变成了家人眼中的“大龄青年”。

    好不容易遇到个心动的男生,连话都没说得上一句,他就像天边的云一样飘得无踪影了。

    平心而论,顾启江对她的好,连她自己都会感动。

    可朱先生一棍子打翻一船人,狠狠地告诉女儿:“顾家的男人,除了没成年的老三,没一个好东西!”

    启澜是例外,他还小。何况父亲是护着二太太的。

    两家之间多少有些陈年的怨恨,即使精明的三太太请她和母亲上门做客,启泯对她也表现的很绅士,朱涓涓心中已默默地给这一家人打了低分。

    不知不觉,车开到了家门口。

    正当她停下车,靠着座位喘气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看到了一辆白色的轿车。

    大哥来了。

    朱博远有自己的宅院,偶尔会在休息日回来看看家人。

    由于公务和应酬很多,朱涓涓回国三个多月都只见过他一次。

    她擦干眼泪,站起来准备打招呼,接着又看到了博远旁边坐着的女人。

    丁浣也看到了她。

    “涓涓,好久不见!”

    她望着昔日的闺蜜,又望着坐拥美人腰的大哥,一时竟不知如何开口。

    “四妹,浣浣以后是你的大嫂。”

    短短的几个字,勾起了她的回忆。

    在美国读书的日子,陪着丁浣的是秦锋。

    如果早知道闺蜜会成为大嫂,她当初就该为自己的幸福争一争。

    然而她没有。

    哪怕是提前发现了丁浣已经订婚的秘密,善良的朱涓涓也没有告诉秦锋。

    甚至,丁浣当时急着回国嫁人,无心写论文,拜托她代劳,她也没有说“不”字。

    朱涓涓过去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为了友谊还是爱情在一再忍让。

    只有这个下午,在试衣间里哭泣的时候,她才渐渐地想明白了一点。

    感情的事,如果不勇敢不主动,很可能就错过了。

    最好的青春也就那么几年,她耽误不起了。

    “浣,我还想着学校放假了约你出来的。”

    “放假?等不及了。我们十二月就结婚。你要陪我去挑婚纱,还要选旗袍料子……”

    丁浣越说得起劲,朱涓涓就越听得窝火。

    “知道了,知道了,我陪。”

    她感到有些头晕,跟着大哥和丁浣木然地进了门。

    朱行远看到他们回来,苍白的脸上有了点生气。

    中午的那顿给熊掌搅和得跑了不下五次厕所,他腰伤未愈,疼得龇牙咧嘴。

    妹妹和顾家兄弟走后,他继续在院子的水池边玩乌龟,打发无聊的时光。

    丁浣挽着博远从他眼前走过,他的心跳顿时加速。

    这个女人大冬天的,都穿丝袜,旗袍开叉也很高,胸也很挺。

    高跟鞋很漂亮,白净的双腿一直能看到及腰的地方。

    待到他们走远,他才悄悄地问妹妹,“她是谁?”

    “我大学同学。丁小姐。”

    “是那个传说中‘克夫’的丁小姐?”

    “不能这么说人家。”

    行远低下头,不屑地哼了一声。

    朱涓涓扶着三哥在院子里慢慢地转了一圈又一圈,就是不想去客厅陪大哥和闺蜜。

    行远不傻。他的眼里有了些担忧。

    “涓涓,”他抓紧了拐杖,停了下来,“我觉得她不是真的喜欢大哥。这身打扮比舞女还过三分。就算是你同学,我也不想认这个大嫂。”

    “三哥,”她的声音很低,几乎听不见,“丁浣好不好,由不得我们决定。”

    “我敢堵上脑袋,父亲肯定不会同意。”

    行远的内心很不平。他想起了克丽丝。

    同样是娶妻,博远敢娶这种人,他却没法把出淤泥不染的混血小姑娘带进家门。

    自从受了伤,变成这副颓废模样,他已经很久没去歌舞厅看她了。

    虽然挨了顾启泯的打,也险些被小报记者发现身份,他也一度为她丢下自己不管感到气愤,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那些都不算什么了。

    朱太太陪着博远和丁浣在客厅里聊天。

    她开始没在意行远和涓涓,以为会很快进来。

    然而老半天了,他们依然顶着大风在院子里转,母亲不由得担心孩子们受凉得病,赶紧差了佣人去喊。

    朱涓涓和行远进来的时候,正赶上吃晚饭。

    朱先生不在,二哥定远在岳父家吃饭,不来。

    一只大红木圆桌,坐了才五个人,大半都空着。

    行远紧挨母亲坐,朱涓涓本想靠着三哥,没想到博远伸手拍了拍丁浣边上的椅子,示意她坐近些。

    她硬着头皮坐过去,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啤酒味。

    原来,丁浣被林觅泼了杯酒,没有时间去洗澡。只顾得上换了旗袍,头发匆匆地在美发店洗了洗,弄干。

    身上的啤酒味并没有完全去掉。

    朱涓涓的鼻子对任何酒味都敏感,加上在院子里吹了风,她忍不住打了一串喷嚏。

    她悄悄地瞟了丁浣一眼,对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涓涓,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会有酒味吗?都是那个冤家带的小妖精害的。”

    冤家?

    朱涓涓想起了以前丁浣和秦锋演戏剧的时候的那句台词。

    朱丽叶端起罗密欧留下的酒杯哀怨地叹道:“冤家,你何苦全喝了,不留一滴给我。”

    当时她在台下看得泪水涟涟:那杯酒有毒,而他为了随假死的恋人而去,喝得一滴不剩。

    其实,这个角色本来是定了她,后来不知何故,换了丁浣。

    这次演出后,秦锋成了丁浣的男朋友,她看到舞台的灯光忽明忽暗,手里捧着的鲜花却早已被泪水弄湿,亮晶晶的。

    丁浣把秦锋下午在咖啡厅护着林觅的事,凑着她耳朵轻声说了。

    同时抱怨道:“还特别不诚实。骗我们说家里做生意,其实是警察局局长的儿子……”

    丝毫不考虑朱涓涓的感受,还戳她的痛处:“他这么快就找了新的,够绝情。你现在还没男朋友吗?”

    好个丁浣,一席话把自己和前男友撇得干干净净,还特意让人误解朱涓涓是被人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