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喜欢

了以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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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霞在墙上画了一片红色的云,林觅睁开了眼睛:床头坐着妈妈,身上盖着白色床单,空气中的消毒水味……

    “我这是在……医院?”她捏了一下脸,疼!

    糟了!太阳都要落了,居然睡了一天……今天的英语课泡汤了……

    想到误了很重要的事情,她一下就坐起来,给了守了女儿一天的林太太一个大惊喜。

    “觅觅,你终于醒了,妈都要急死了!”林太太拿起第三块手帕,继续擦着,这次是喜悦的眼泪了。她已经整整哭了一天,废了两块上好的丝绸帕子。这一块是佣人中午送来的。

    “妈妈,我怎么会在医院呢?我昨晚不是在宿舍写作业么?”林觅拢了拢蓬松的长头发,身上穿的还是昨天换的校服。

    一阵熟悉的清新柠檬味飘进鼻子,她努力地回忆昨晚的细节:不对啊,换了衣服是见过他,只是在草地上接了个书包而已,怎么会蹭到他身上的味道呢?难道……难道后来他又来了……

    细心的林觅在衣服上有香味的地方重点翻看,果然衣领开口处发现了一根漆黑的短发!没错,是一根质地很好的男生的短发。

    除了他,还有谁?收获不小,铁证如山。她把头发放在掌心,眼睛不眨地看得出神。

    “觅觅,想吃什么东西,快告诉妈妈------”林太太指了指床头柜,上面有点心、一大盘水果和热了几次又凉了的汤。

    “我想吃——”林觅想说的“樱桃”二字还没出口,就看到了一个抱着栀子花的少年影子在窗户上一晃,她顾不上吃了,放声喊:“张老师!”

    小法起初只是想在窗户上偷偷看她一会,把花放下就走的——

    无奈这只萌犬的恋爱经验为零,他看她不小心看痴了:尽管只是小小地痴了五分钟,就给她敏锐的眼神抓了个现行!他准备跑,双腿怎么也不肯配合,只好举起花来投降:“是我……”

    “张老师,您怎么不进来?”林太太友好地笑着和他打招呼,他脸一红,低着头径直走到床前,把花捧给林觅,不留心说了句:“醒来多久了?”

    这话一出口他就后悔得要命,直直地把自己出卖了:傻子都快猜到他送她去医院的事了……看来马上瞒不住了。

    林觅抓过栀子花轻轻地嗅了一下,对他调皮地眨眨眼睛:“好香的花,您真好。”她回头对母亲使了个眼色,林太太马上心领神会地站起来,假装有事地离开了。母女还真是心有灵犀。

    他心跳加速,手心开始发潮:现在装高冷,还来得及吗?

    由不得他自己做主。她放下栀子花,光脚下床,紧紧地抱住了他。

    “林觅……”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看着柔弱的她,自己却挣脱不了她的臂弯,有种想哭的冲动。明明是自己不想……

    她听到他的心脏跳得快,快得一塌糊涂,怕他承受不住,体贴地松开了他,接着轻轻拂了一下他好看的刘海。

    “我知道昨晚您来过这里,”她从枕巾上取过那根头发,“在我领口发现的,我猜是您的。”

    他点点头,算是默认。

    林觅的小手已经轻轻地放在他脸颊上:“您又瘦了,要是有babyfat多好……”

    他感到小手有点凉,心疼地握住掌心里,拉她一起坐在床沿上,只是,只是自己的心跳更快了。

    再近点……可能……要控制不住自己了!

    “林觅,我明天的课还没备,你保重,先告辞了!”

    他呼吸急促地站起来,不敢回头,夺路而逃……

    她怕他急了会摔,没有追……

    病房里全是栀子花的香味。林太太笑着捧着一盒点心进来,看到女儿一个人在闻着花儿笑。

    “觅觅,他呢?”

    “张老师回学校去了。”她望着母亲,有些小遗憾,看到那盒点心,又兴奋起来:“妈妈,我今晚出院,把这个送给他。”

    “他多大?这么年轻就可以在你们学校当老师?”

    “我也不知道他多大,”林觅轻轻地捏着那根头发,“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也以为他是个和我一样大的中学生。”

    “什么时候的事情?你转学以后?”林太太来了兴趣。

    “开学的前一天晚上。具体在哪就不说了!”林觅抓过床头柜上的那盘水果,拿起一个樱桃丢进嘴里,鲜红的汁水把指甲染了色,她从窗口看到他走出医院大门,心里美美的,“反正他不在,不用担心吃相,哈哈。”

    张小法回到住处,第一件事就是去浴室照镜子:脸颊红红的,伸手一碰,还微微发烫。心里深处还在纠结自己在病房门口偷看被她抓住的糗事。

    从小到大,他从没在女生面前出过洋相,维持着潇洒的形象和傲娇的自尊心。这下好了,穿越了变回少年,情商智商在林觅面前双双下降。

    初次见面,就给她追得满街跑,然后按在地上虐了个够;昨晚一时糊涂,让她陪着来处理伤口,哪知连累人家中了毒,自己也身心折磨了一番;现在刚从她那回来,又开始各种怀念,唉,早知道就多待一会儿,该说的话不说,要憋死了……

    他冲到龙头下,拧开自来水,好好地淋了下脸,再照镜子时终于没那么红了。他渐渐地恢复了平静,才想起口袋里从书店带来的那本书。

    他走进屋里,把书打开,发现书中间的三百页中心挖空了小首饰盒那么大的一块。他又找出屋角的那只旧花瓶,把里面的项链倒出来,顺手开了灯,拿到灯下仔细看。那块小空心挖得巧妙,切口整齐,像是用雕刻刀所为。大小也合适,刚好可以把装项链的绣袋完美地放进去,这样书合起来也是平平整整的,看不出里面装了东西。他把项链捏在手心里检查了一遍,发现项链的坠子和环扣处有一种图案精致的花纹,纯手工雕制而成,可以推断当时工匠在上面花费了不少的工夫和精力。

    正研究得痴迷,小狗突然催起晚饭:“汪!汪!汪!”他觉得自己有重色轻友的嫌疑,赶紧把项链和书都收进柜子,抱着小狗,好好地哄着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