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过往三年

简希寒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趣阅文学 www.qywx.net,最快更新秦魂昭最新章节!

    “魂兮归来!去君之恒干,何为四方些?舍君之乐处,而离彼不祥些!”

    周正宇正在进食的动作明显停滞了一下,从他微蹙的眉头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正在承受着一种莫名的痛苦。

    片刻后周正宇右手继续用筷子夹起一小簇烫好用醋淹没的韭菜。

    左手则是放在自己的眉心,食指与中指并拢以指腹轻轻揉动起来。

    一边揉着,一边在心里吐槽着,

    “在这样下去,自己迟早要莫名其妙的死在这片对自己来说还算陌生的土地。”

    就在刚刚,在周正宇艰难的为生命果腹的时候,眉心一整剧烈的刺痛。

    随后他就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感知,处在了一片黑暗的空间中,再之后他就听到了那一段古文。

    前世是考古学博士的他显然是知道那一段文字出处的。

    屈原《招魂》的第一句嘛,也许后面那冗长的诗篇他记不太清楚了,但这么有名的文学作品,第一句还是记得的,而且当日...

    “小客官,你这里,是否有些隐疾?”

    周正宇再抬头时看到的正是酒家佣白给关切的眼神。

    这家位于秦都咸阳热闹街市上的酒楼是在这乱世为数不多还能巍然不动的酒楼之一。

    背后有着与朝堂上千丝万缕的关系,市井上传闻这家酒楼的东家和现在权倾朝野的赵郎中还有远亲的关系。

    这也是这家酒楼有酒出售,可以叫酒楼而不是馆舍的缘故。

    当然周正宇一开始是不信这些的,他刚来到咸阳的时候,这家酒楼可是快要倒闭了,连降级为馆舍的机会都没有。

    虽然人家酒楼还是有客人来往,也有客人住店,但这点人气在周正宇看来,就是离倒闭不远了。

    白给在周正宇看来倒也不大,十八的样子,有点小精明但也有本地人的淳朴。

    就像现在,这家酒楼来往的客旅不多,但也不少,所以能让白给记得的周正宇,一定是有什么地方值得他来问这一句,这就是十七八的白给精明而又淳朴的地方。

    酒楼就叫酒楼,这是原来的名字,自从周正宇来了之后不久,就更名为咸丰酒楼了。

    周正宇没有穿越者的自觉,所以这明显带有恶趣味的名字他就随手给了这家酒楼的掌柜的,在这咸阳闹市里,倒也应景。

    ......

    “去,去!,不过是偶感风寒罢了,有些头痛,忍几日就过去了。”

    周正宇的思路被白给打断倒也不恼,反正都是些杂事了。

    当时追着男童跑进陪葬坑,听着男童那若隐若现的呜咽声一路追下去。

    心想男童可能会带给自己一些自己想要的真相,却没想到自己莫名其妙的就穿越到了秦朝。

    他只记得当时追着追着就见男童停了下来,他也停了下来,想看看男童要带他来这里干什么。

    在失去意识前他看到了男童清晰的脸,是一张就算死前痛苦不堪也温柔微笑的脸,没有他想象中的狰狞。

    第一次虽师父进这墓地,等他走到主墓室时,先他一步的师父因为担心风化严重,已经将男童收进了真空储存器里。

    他只见到公子将闾的满面不甘和陪葬女童那怪异到让人寝食难安的脸。

    这次是他第一次见男童,给他的感觉就是清秀,还有温柔,很难想象那是一个被人活活灌注水银做出来的陪葬童尸。

    那个熟悉的世界和熟悉的年代留给他最后的画面就是男童留下的微笑了。

    而后他眼前一黑,感知里漫长却又短暂的时光后,他就来到了秦朝。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他来的时候,秦二世刚刚登基,正是乱世,这具身体的主人就是那路边伏尸之一。

    幸运的是这孩子饿死刚刚不久,身体机能没有消散,给了周正宇灵魂一个栖居之所。

    说来这具身体的原主人遗愿倒也简单,吃一顿饱饭就好。

    坐在河边吃着烤鱼的周正宇注视着河里倒映出来的清秀脸庞,感受着头部明显的轻松,轻轻一笑。

    找人打问了一下身在何处后,他就开始往咸阳走去,这一走,就是两年。

    两年时间倒也足够他把脑子里学到的秦朝的风土人情一一印证。

    有对的,也有不对的,这两年,也同样足够他学会秦朝时期的主流语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在这里可吃不开。

    ......

    “小客官说话真风趣,没大碍就好,不过小的还是想小客官回去的时候,顺路去医馆看看。”

    白给看着这个刚刚十四岁的半大孩子,很难想象他哪里来的如此智慧。

    这是周正宇穿越到秦朝的第四个年头了,在前两年他拖着那具真不算强壮的躯体徒步走过了小半的大秦帝国,来到了都城咸阳。

    咸丰酒楼,是他的第一站,两年的徒步让他不至于还是身无分文,却也真上不了台面。

    一家落魄到快要倒闭的酒楼是他寻找栖居之所的最佳选择。

    白给到现在都记得当日与周正宇初遇时的场景,他有些为自己当日的一时兴起之举感到庆幸。

    若不是当日,哪里会有自己现在的风光。

    这一年里,咸丰酒楼凭借着周正宇给出的哪些在白给看来简直是天人之举的主意一跃成为咸阳最火爆的酒楼,力压其他酒楼一头。

    而白给再也不是那个在午后闲的晒太阳的小酒家佣了。

    他现在是酒楼那十几号酒家佣的头头,寻常的客人根本不用他来伺候,他只伺候好周正宇就好。

    这也是看到周正宇的不舒服之后,他在第一时间来到周正宇身边的缘故,他可不想自己生命中的大贵人有任何的闪失。

    ......

    “喂,小孩,汝从哪里来?不晓得这城里最近有妖怪专吃汝这样半大的孩子吗?”

    闲坐在酒楼门口晒太阳的酒家佣正想着自己还有两年就要举行冠礼了。

    虽然地位底下,但要是在这里再努力干三年,没准能让掌柜的看在自己辛劳的份上给够钱去讨一顶帽子呢。

    见周正宇向他走来,他回过神来,看着这个敢站在自己面前的半大孩子。

    许是因为自己也不大的年纪,玩心作祟,将心头对帽子的热切抛去大半,装作大人的样子,努努嘴,玩味的笑道。

    “听说两年前皇帝陛下就亲手降服了那个妖怪,现在没妖怪吃人了。”

    周正宇当然知道没有什么妖怪,一切都是两年前秦二世杀兄灭弟,那些王子王孙要下葬,才有人冒险抓孩子去陪葬罢了。

    距离那场闹剧过去已经有半年了,再没人闲得无聊去抓孩子了。

    “倒也是,汝这小孩,还算机灵。”

    酒家佣嘻嘻一笑,顿时觉得刚才太阳晒出来的困意没了。

    平日里他是不乐意搭理这些小孩子的,一个个脏兮兮的,看来就心生厌恶。

    但周正宇给他的感觉不一样,首先衣服虽然破旧,但一看就勤洗,脸也干净。

    头发用一根嫩树枝扎在一起,看起来很是清爽,这会也没生意,正好逗这小孩一逗,打发些闲时间。

    “我是本地人。”

    周正宇回答了他的第一个问题。

    “汝不是,吾跟汝讲,小孩,这个汝骗不了吾。

    吾是身后这家酒楼的酒家佣,见过太多太多人了,一眼就能分辨出汝是不是本地人。”

    坐在门口的酒家佣在听完周正宇的话之后笑了出来,在说到他的本事时更是站起身来眉飞色舞。

    “你怎的知道?”

    周正宇往前几步,走到酒家佣旁的地方坐下,偏过头饶有趣味的看着酒家佣。

    “嘿,汝倒是挺自来熟,汝果然和寻常小孩子不一样。”

    酒家佣见到周正宇的动作就停下来不笑了,也坐了下来,不等周正宇开口就继续说到:

    “汝是读书人,始皇帝不喜欢读书人,都城里的人可不敢读书,都愿意傻里傻气的过日子。那种傻,是拿鼻子都闻得到的。”

    周正宇暗自一惊,但看到酒家佣一脸的无所谓之后,将提起劲的肌肉又放松下来,就在刚才的一瞬间,他准备杀人灭口。

    读书人可是大罪名,比杀人严重一些。

    “汝不怕?”

    酒家佣没注意到周正宇的小动作,以为周正宇不怕他传出去。

    这股对他的信任,让酒家佣对周正宇的好感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怕!但你也是读书人!”

    周正宇没有丝毫犹豫,脱口而出。

    “汝怎么知道?”

    这下酒家佣不淡然了,猛地坐直一脸好奇的看着周正宇。

    要不是他藏书的地方绝对安全,他都以为周正宇是看到他读书的场面了才如此笃定。

    “你眼睛里有希望。”周正宇淡淡的回了一句。

    “希望?”

    酒家佣盯着周正宇,似乎想看看这个小孩子是怎么会这么聪明的。

    但过了片刻他就放弃了,因为他没有从周正宇眼睛里看到撒谎后的惊慌。

    “对生活的希望。”

    周正宇往后挪了挪身子,靠在酒楼墙上,抬手指了指路上匆忙来往的人群,

    “他们就没有。”

    “嘿,汝真的和其他的小孩子不一样。”

    酒家佣笑了笑没有再继续刚才的话题,显然这个时候并不是深入讨论禁忌话题的时候。

    而且还是和一个陌生人,嗯,过了今天就不是陌生人了,酒家佣突然这样觉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