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只有三天了

湘竹MM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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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超女比赛,刘蜜对沈心澈的崇拜,空前高涨。

    拿起铅笔,刘蜜毫不犹豫,在第一志愿上,填了影视学院和戏剧学院。

    填完后,刘蜜拿过沈心珩的志愿表,笑嘻嘻地写上了,北大和影视学院。

    刘蜜想着,如果能一起到影视学院也不错。

    要是掉档了,一起复读,或者服从调剂也可以。

    沈心澈要做经纪,除了造星,还需要很多助手。’

    上辈子,沈心珩碌碌无为,反复被沈若莲陷害,锒铛入狱最后惨死。

    这辈子,沈心澈想带他进娱乐圈,做最顶尖的造型师。

    读北大,不仅可以用校名装逼。

    而且,在学霸的包围下,沈心珩也会更加优秀。

    至于设计和造型学习,有丹尼尔这个名师,又有隔壁的影视/戏剧学院的熏陶,沈心澈一点都不担心。

    看着两张志愿单,沈心澈露出了,满意的姨妈笑。

    “嗡!嗡!嗡!”

    手机疯狂地响起,沈心澈一接通,沈彦温和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小澈,我和你妈咪商量,决定把中招庆功宴,放到你和小莲的生日宴上,你看可以吗?”

    挂了手机,沈心澈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距离冷家接她,只有三天了!

    日子过得太紧凑,沈心澈几乎都忘了,头上悬着的,这把大刀。

    沈心珩见她脸色惨白,抬手摸了一把她的额头:“怎么了?脸色这么差”

    挤出一丝笑,沈心澈搂着刘蜜撒娇:“蜜姐,记得练舞哦!动作不好看没关系,千万别破音。”

    全国晋级赛,沈心澈为刘蜜,排了一小段舞蹈。

    舞蹈动作不难,在灯光下,却会显得十分酷炫。

    要在这个舞台上,走得更远,刘蜜不能停留在空灵歌者的阶段,必须要不断突破,才能破茧成蝶。

    晋级赛选的歌,通俗易唱朗朗上口,动感十足韵律轻快,是一首十分经典伴舞歌曲。

    沈心澈希望,每一次出现,她们带给评委和观众的,都是不一样的惊喜。

    这样,她们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毕竟,重生一世,她要让刘蜜问鼎冠军,而不仅仅是止步季军。

    和往常一样,沈心澈离开前,会给丹尼尔炸一盘辣翅,顺便给刘叔做几道小菜。

    保安亭里,刘叔正在码字。

    手指在键盘上舞动,刘叔写得十分专注,脸上时不时变换着表情,浑然未觉,沈心澈已经站了半天。

    终于写完一章,刘叔开心得咧嘴大笑,一字一句地从头读了一遍,改了错别字和不通顺的地方,才小心翼翼地点了保存。

    沈心澈欣慰之余,也有些心酸。

    写作,是一件十分孤独而寂寞的事情。

    一部电脑一键盘,一个房间一个人,一部作品一整年。

    沈心澈希望,这条孤独而寂寞的路上,能给刘叔更多陪伴,让他少走一些弯路,多出一些好书。

    伸了个懒腰,刘叔看到沈心澈,连忙站了起来:“来了怎么也不吭一声?快进来!”

    沈心澈递上小菜,一屁.股坐到了小板凳上。

    “小澈,以后不用给我带菜了!我现在,很好。”

    刘叔的太太痊愈后,找了个校园清洁的工作,每月也有1000多,加上他2000多的工资,一家子虽然清苦,但比以前捉襟见肘的时候,要好多了。

    每次,沈心澈都说,是店里打包的剩菜,沈心珩每日也会送来不少“剩菜”。

    但是,刘叔一眼就能看出,那都是热气腾腾、新鲜出锅的菜。

    沈心澈的好意,他心领了,但总觉得,无以为报。

    从书包里掏出了厚厚一摞文稿,沈心澈递给了刘叔。

    “这是我整理的十个大纲,我在上面标记了年代,你以后,每年就写一本书就好……”

    虽然不信命,虽然立志要逃离冷家魔爪。

    但是,沈心澈真的不确定,自己这一去,会是怎样的结果。

    所以,她安排好了出租屋和炸鸡店的事情,把喜茶&丧茶、淘宝店铺的经营信息、银行卡,西门那一片地的土地证、楼房产权证,都整理好,交给了丹尼尔。

    一旦她发生不测,这些产业,至少可以保证沈家生活无忧,让沈年和杨四梅,可以安度晚年。

    而刘叔,她能做的,就是帮他梳理未来十年,网络文学的热点。

    一年一本,只要刘叔不走偏,沈心澈相信,五年后,他就可以摘取IP的成果。

    特地在每本书的最后,都写了版权出售的价钱。

    沈心澈知道,刘叔看到那鲜红的【100万】、【200万】、【500万】字样,肯定哭笑不得。

    “记得,这些书,不到这个价钱,版权一定不能卖,知道吗?”

    刘叔听得十分认真,只是听到最后,听出了交代遗言的味道,顿时大惊失色,蹭地站了起来:“小澈……”

    把刘叔按到座位上,沈心澈笑得天真烂漫:“我呀,马上就要去冷家,当富太太了,以后啊,说不定你要见我,都见不上。所以,我就大发慈悲,先给你点好处,记住我的话啊,好好写文!写出经典!”

    沈心澈在笑,但眼中的悲伤,却如小溪奔腾小河流淌。

    对冷家,刘叔知之甚少。

    但冷家少主靠喝人血续命,长着獠牙眼睛猩红之类的传说,他时有耳闻。

    原本,刘叔觉得,这是离自己无比遥远的故事。

    没想到,转眼,沈心澈就变成了故事里的人。

    刘叔心中一慌,一把拉住她:“小澈,走,叔送你离开!我家在山沟沟里,我们藏起来,他们绝对找不到你!”

    沈心澈倒是想过,卷款跑人,可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要是冷家迁怒,那沈府和沈家,都会灰飞烟灭。

    所以说,一切都是命!

    不过,上苍既然让她重生一次,没了女主光环,她也就认了。

    想要让她束手就缚,再死一次?没门!

    就算冷家只手遮天,她也要把这天,捅出个洞来。

    刘叔看着她寂寥的背影,脸上一片温热,伸手一摸,满手的水,嘴角一舔,咸的。

    “小澈,你,要保重!”

    歇斯底里地大吼完这一句,刘叔只觉,心中的悲呛,难以明说。

    一个大老爷们,抱着膝盖,躲进保安亭里,哭得鼻涕眼泪横流。

    沈心澈慢腾腾地,散步回家,路上看见个含羞草,都要蹲下来玩几把。

    足足三个小时,沈心澈从太阳当空,走到日落西山。

    她想,记住这一切的美好。毕竟,三天后,她的人生,将可能无法由自己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