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七章

随心所欲雪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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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的春天相对来说,会比南方的来得晚,所以在民间,都有三月份开春的说法。通常这里的人说开春,都是三月前后,而不是立春前后。

    因为到了三月,大地回暖,虽然还有些冷风,可是山上的植物早就已经悄悄生长了。

    洪梅果进山里割些猪草,顺便挖了一些婆婆丁回来,准备回去做婆婆丁面疙瘩。

    因为洪梅果是天还没亮就上山了,所以下山也比较早。在半路中,遇到了上山割鸡食的雷郭氏。

    虽然不怎么喜欢雷郭氏的为人,可这见了面,还是需要寒暄一番的。也是因此,洪梅果得到了一些消息。

    洪梅果做好早饭,端进屋里。而雷费氏在吃饭前一刻钟起来洗漱完,这会正坐在炕上等洪梅果端饭菜上桌。

    洪梅果边吃着疙瘩面,边和雷费氏说,“娘,高家来下聘了。”

    雷费氏一愣,问,“今天来吗?”

    “嗯。”洪梅果点头,看雷费氏的表情,是不知情的。她接着说,“听小凤媳妇说的,是今天来。”

    这么一件大事,别的妯娌都知道了,可唯独雷费氏不知道。这明眼人心里都明白,雷东氏不乐意见到雷费氏。

    想到两家之前闹的,这关系也没有以前那看似很好的样子,这似乎也是没毛病的。

    洪梅果问出自己最关心的问题,“娘,到时候,我们要过去帮忙吗?”

    姑娘的出阁酒,这亲友们都是要过去帮忙的。作为大伯娘,雷费氏是必须要过去帮忙的,要不是会被人说闲话的。

    雷费氏不是小气之人,也不会因为长辈的事,就连带讨厌小辈的,她说,“不管怎么样,那天,我们都是要过去的。这要是不过去,还怎么给画娘添嫁妆。”

    洪梅果心想,你这嫁妆就是早几天给也无所谓的,只不过就是怕自己不过去,会被人议论。连带的,也会说到雷画娘。那么,这影响就不好了。

    说实话,雷费氏也是不想过去的,毕竟到时候大家都再干活,就她一个人闲着坐着,那肯定是会被非议的。虽然不在意,可也没有那个人会有这样的癖好,想听别人评论自己的。

    虽然不想过去,可这毕竟是自己看重的小辈的酒席,她肯定是不想节外生枝的,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雷费氏分析道,“娘估计,你三婶是不想让我们过去的,毕竟我们过去可是帮不上忙的。不过,你三叔的性子,这么重要的事,要是不请长嫂过去,那可是说不过去的。”

    “而且,你三婶的亲娘,可是一个厉害的人。虽然说人有些精打细算,可是对于这些礼仪之类的事,可是看得很重的。这老人家,把这些都会看得很重。”

    洪梅果听明白了,她说,“那么,那天,我们就早点过去,看有什么帮忙的。不过,估计三婶也不会叫我们去帮忙。她肯定会觉得,我们会搞砸。”

    “确实。”雷费氏很是赞成洪梅果说的话,因为她自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她说,“每次小辈成亲,娘都过去了,只不过就是坐了一天,啥都插不上手。”

    “小风成亲那会,娘是要帮忙择菜的。可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好好的菜在我手里,最后就剩下菜梗子。”

    看向一旁憋笑的洪梅果,雷费氏也是有些不好意思的,她无奈道,“所以,每次干活的时候,娘都是插不上手的。而你几位婶子,也怕娘会糟蹋这粮食。”

    洪梅果忍不住打趣道,“娘,您要是想择菜也是可以的。不过,您还是待在家里择菜的好,这择下来的菜叶,就是吃不了,家里不还是有鸡鸭,它们可以吃的。”

    雷费氏那会听不出洪梅果笑话自己,她有些羞涩道,“你这孩乐子,怎的还打趣起来了。”

    既然说到雷画娘的亲事,洪梅果也想起自己还没有开始做的一件事,她对雷费氏说,“娘,上次去县城,我买了几只发簪。因为这发簪看着有些简单,所以,我准备拿些布料,做些簪花在上面。”

    “我记得娘,昨天剪了一块红布。那些布料,刚好可以拿来用。这次买的发簪,我买的都是红色,就图个吉利。”

    雷费氏赞许道,“你这孩子的眼光不错。那块红布,可是红锦来的。这可是娘这次拿回来,最贵的布料。”

    红锦虽然精贵,可是却不是最好,雷费氏提个建议,“不过,这红锦做簪花,不如这素纱做的簪花好看。”

    洪梅果也是知道这些的,她有些遗憾道,“素纱是好看,可是我们家里并没有素纱。”

    雷费氏说,“有,家里有素纱,只是你没见过。”

    洪梅果有些惊讶,“娘有做过素纱的刺绣吗?我怎的没过。”

    雷费氏解释,“前两年,给一个府上的小姐夫人做了手帕,用的就是素纱。我记得,有一位夫人特别喜欢红色,特意买了红素纱过来。”

    “虽然这红素纱剩的不多,可是用来做簪花,却是足够的。”

    洪梅果说,“我也没打算做很大的簪花,就只是做些花的形状出来,之后贴着那发簪。这看起起来,就是一支花发簪了。”

    雷费氏有些好奇洪梅果怎么做的簪花,她说,“到时候做出来,给娘也看看。”

    洪梅果说,“好。”

    她接着问,“娘,爹他们上山好些天了。我记得瀚哥说,他们这次进山不久,七八天就会回来的。是吗?”

    雷费氏点头,说,“是的,估计就这两三天回来的。”

    她解释道,“这冬天要是想吃新鲜的野味,是很难的事来的。所以,这会天气暖和了,这动物都出来了。你爹他们上山打猎,打到的都会尽快给送进县城里。县城里的那些贵客,可是等得焦急的。”

    在古代,猪是难登大雅之堂的,猪肉是很廉价的。只要普通百姓才会买来吃,端上餐桌招待贵客。

    而富人就会觉得猪肉很廉价,不会让猪肉上桌招待客人,这会闲得他们身份地下。能配得上他们的身份,只有野味。

    所以,到了春天,野味是很急需的。毕竟大冬天,可是没有新鲜的野味可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