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斗酒的往事

金色麦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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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二初忠平日里不嗜酒,虽是为母祝寿,白天在自家父母、兄弟姊妹跟前也是左推右挡,连泼带洒只喝些啤酒,临睡前早就到茅厕几泡尿水给放了个一干二净,毕竟来说,自个还是未曾迎娶的年轻后生,肾气实足,所以晚上睡得最安逸的,初老二应该算上一个。

    在厂子里,初老二也是经常加班加点干活到夜半三更,再加上习惯成自然,每日天一麻麻亮,不等金鸡报晓,他都会条件反射般觉醒起来。

    老实巴交的初慷达凌晨时分的第一声惊恐万分的哀嚎,老二初忠也是第一个听见的。

    西厢房里一墙之隔睡着哥哥——老大初鑫和大嫂子英子,还有他们的宝贝女儿,刚满三岁多一点的小丫头片子“初明珠”,一家三口就挤在这间十多个平方的火柴盒般的破旧蜗房里。

    初忠闻声,从惊骇中一骨碌兀自跳下床来,一头栽进已经齐腰深的大水里。

    天啦!这是咋回事呀?难道家里面发大水了?初忠第一意识里感觉不妙,大祸临头,得赶紧逃哇!

    初忠在水里扑腾了几下,不顾一切地从“汪洋大海”中,奋力地爬了起来,使劲吃奶的力气,凭着直觉艰难地向着房门边摸索而去。

    然而,虽到门边,可是由于门板两边都被大水死死地堵塞住,尽管初忠穷尽全身的力气,也丝毫难以撼动门锁。

    初忠依然被焦急万分禁闭在自己的寝室里,他霎时感到了一种恐怖的,前所未有的绝望。

    初忠浑身冷汗直冒,他似乎看到死神正在跟他招手,一步一步狰狞可怖地向他走来……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一切都只是虚惊一场,毕竟这场突如其来的灾祸始作俑者毕竟是人为所致嘛!

    就在惊醒的初氏父子“身陷绝境”一筹莫展诚惶诚恐之时,一个奇怪的现象出现了,脚下的水似乎正在一点点自行消退。

    初忠终于得以破门而出,父子俩水中交遇,相拥而泣。

    “不好!明珠和你哥他们还在里屋呢!快……快……快赶紧……赶紧去救救他们呀!”初慷达突然像想起了什么要紧事,他一把推开老二初忠,喘着粗气用颤抖的口吻,语无伦次地对着儿子大呼小叫起来。

    旋即,父子俩又深一脚浅一脚地朝初鑫房里直扑过去……

    小孙女“初明珠”这名,是几近文盲权倾初家天下的“女皇”奶奶迟大脚给取的,老初家三代无女,在她名下,诞下小女初琴,开了先河,现如今“接班人”大儿媳英子肚皮争气,传承香火,又顺利地为初家生了一个宝贝千金,真可谓是功不可没皆大欢喜呀!自打这小妮子一落地,这迟大脚一高兴,兴奋得几日几夜几乎没有合眼皮子,初明珠是子夜时分出生的,迟大脚挖空心思,琢磨了数天,终于想到夜明珠这个词,于是,明珠就顺

    理成章地成了初家孙女的好听名字,寄托了初家人对初家女人的珍爱与美好的寄托。

    平日里,也的确如此,初家上上下下,老老少少,都对这个宝贝疙瘩一样的小女孩视若珍宝,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飞了,但凡好吃好喝好玩的东西,一样都不落下的统统尽可能满足这个人见人爱的漂亮小天使。

    倘若孙女明珠现在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老初头可怎么跟母夜叉迟大脚这个欺压了自己一辈子的恶婆娘交待呀?屎冈扁(一种扁型的小河鱼)撵鸭子——找死,这明摆着不就是死路一条吗?胆小如鼠的初慷达,如履薄冰,战战兢兢,越想越害怕!恨不得找个地缝立即一头钻进去。

    偏偏嗜酒如命的老大初鑫,昨日已经喝高,酩酊大醉,未及天黑便被儿媳英子搀扶进里屋,刚刚安置在床,初鑫便哇哇呀呀翻江倒海地吐得一塌糊涂。

    初鑫醉酒,孙女却一直嚷嚷不休地吵着要爸爸,无奈之下,迟大脚只得让儿媳从自己的房间把初明珠抱了出去,就这样,大儿子一家人睡在了西厢房的里屋里,一想到这些,初慷达就有些后悔莫及,为什么当时自己没有坚持让迟大脚把初明珠留在自己的身边。

    老大初鑫和他老父一个样,不仅样貌身材就像从一个模具子刻出来的一样,就连畏畏缩缩犹犹豫豫胆小怕事的禀性也一样一样的。

    唯有一样不同的是,相对于几乎只抽闷烟,不好杯中之物的初父,恰恰相反,这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的初鑫除了没有遗传到初老汉爱吸烟的癖好外,偏偏喜欢上了喝酒,不,应该说是嗜酒,初鑫贪恋此物的程度之酷烈是这样的,一年四季不分晴寒暑热,一日三餐,几乎餐餐少不了一顿酒,即便是没有任何的下酒菜,他也会依然如故地自斟自饮饶有滋味地喝上几盅,也许,这就是坊间传闻的染上了酒瘾。

    邻里街坊有人说,初鑫这个酒桶子,是遗传她妈迟大脚的基因,在董家园子,老一辈的人几乎无人不知这迟大脚的惊人酒量,迟大脚刚过门来初家,有一次村子里老了人(老人过世),左邻右舍前来料理丧事的村人,相聚在这白喜事的丧宴时,几个“心术不正”的后生,明明知道老实伙计初慷达滴酒不沾,为了捉弄他,于是,合伙强逼着他饮下一杯酒,否则就要认罚,从八仙桌在底下像一条癞皮狗一样地爬过去。

    这其实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只不过是农村司空见惯的寻常习俗而已,说白了就是邻里乡亲间相互作欢取乐,也没有什么成心的恶意。

    正在初慷达招架不住,准备甘拜下风,委曲求全去钻桌子的时候,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只见挨身自家男人初慷达一旁的迟大脚,一把摁住他,端起桌上满满的一大杯白酒,二话不说直接一饮而尽。

    围观的人们,瞠目结舌,像看样板戏一样,一个个兴高采烈,“快来……快来看呀!初达子的堂客迟大脚跟戴大傻较上劲了呢

    !一杯酒,一口酒喝得精光,真厉害呀!啧啧!……”

    精彩的节目还在后头,人们纷纷放下手中的碗筷,抿嘴离席,越聚越多,围拢了过来。

    挑事的是村子有名的戴八两(绰号,意为其酒量大,一顿能喝下八两到一斤的烈酒)——戴大傻戴国庆,这戴国庆当时还没有结婚,论理他还是一个青头崽娃子呢!

    戴大傻是个对眼,个头不高,又邋里邋遢的不修边幅,精瘦精瘦的像只瘦猴,说话习惯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常常闹出许多笑话来,于是被人戏称为“大傻”。

    “大脚嫂子,你牛!要不这么着,今天咱俩就比试比试,咱连喝十杯,好男不跟女斗,你是女人,我让着你,只喝八杯,可以吃点菜,你若是输了,就和你男人一道从桌子底下爬过去,咋样呀?”戴大傻咧嘴大笑道,他牙根没有把眼前这个不知好歹的婆娘放在眼里,他觉得这女人纯粹是自不量力,不识相,自找没趣,想杀杀自己威风,这个败家娘们!这个女人的突然现身,简直就是大败雅兴,太煞风景了!大傻心里这样想。

    “大傻,你小子不要口吐狂言说大话,我迟大脚可不是好惹的,我不要你让着我,我也不吃菜喝水,咱俩用盛汤的大海碗喝三碗,我问你,要是你小子输了咋办呢?”迟大脚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只见她杏眼圆睁,轻蔑地扫视了戴大傻一眼,当着众人的面,语出惊人,竟然升级了这场“战斗”。

    这一回,在酒桌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的戴大傻碰上了硬茬,遇到了劲敌,这是让他无论如何都始料不及的。

    血气方刚又争强好胜的戴大傻,怎肯轻易甘拜下风,接受这种当众的羞辱呢?臭娘们!想泼我戴八两的面子,门都没有,等着吧!一会我就有好戏让你们看,我不让你两口子出尽洋相,我誓不为人,把我的戴字倒着写,想到这,大傻再也憋不住了,“哈哈哈!笑死我了,你看我都被你吓尿了呢!……哈哈,这样,你既然说了,那么就不能反悔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大傻若是输了这顿酒,我今天当着老少爷们的面发誓,我甘愿从你家男人初达子胯下爬过去……”戴大傻说完,双臂抱怀,一副信心满满的王者模样。

    看看霸王硬上弓,双方剑拔弩张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了,人堆里有迫不及待一心等着看热闹的好事者,赶紧从厨房取来两只硕大的青花瓷汤碗,分别摆在迟大脚和戴大傻的面前,又咕噜咕噜地把酒满上。

    “使不得,我的傻婆娘咦!万万使不得啊!大脚……使不得呀!他大傻傻你也傻了吗?……会醉死人的……”谁也没有料到,在紧要关头掉了链子,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一直沉默不语的初慷达,突然起身,一把死死拽住自己的婆娘,竭力阻止她干这么荒唐愚蠢至极的傻事。

    现场出现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人们争先恐后地向前,一睹为快,都像看看这无聊的把戏究竟如何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