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阿莺阿郎

猫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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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桃这只小狐狸。

    在咸阳城里的客栈,酒肆,歌舞坊,脂粉首饰铺玩遍了才肯回去。

    也得亏她能掐会算。

    政哥哥从骊山大营回来之时恰巧她刚刚把自己梳洗完毕。

    隔了一月多,再见到政哥哥的白桃,人未至,就已经抻头竖尾的哒哒哒跑出来。

    在廊庑中抱住男人,“嗷?政哥哥。”

    嗓子能黏出蜜来。

    她再仰着小脸睁着杏仁眼看他,“夫君一个人跑外头逍遥自在了,倒是好,将奴家独守空闺,好生寂寞耶。”

    嬴政眼皮狠狠一跳:“.”

    白桃动动爪子,抱住他手臂。

    “唔?”

    他眼皮垂下,声音凉凉:“一月余,孤的王后倒是一月余在市井里撒欢的乐不思蜀,还学了这些泼辣浑言。”

    白桃吓得连忙将自己的爪子放进他手心,岔开话题道:“政哥哥去了骊山大营,可有什么好玩的没有?”

    “整饬军士,富甲强兵,遴选人才。进进出出都是些军旅粗事。”

    嬴政进来脱了靴,踩在竹丝凉席上,垂眼见到自己手臂上一直扒拉的少女,还偏生不老实的挠着他的手心,真是闹人的紧,“还能有什么趣事?”

    “咦?那也说不准。”她道,“没准还有其他的呢。”

    “其他的什么。”

    他顿了顿,“这次从魏国带来了一批花匠,生花如火,技艺极为精湛,孤过了眼,不日送到你的长乐殿帮着照料你的花花草草。”

    白桃眯眼笑:“出去还给捆人回来玩,政哥哥真好。”

    他屈指敲了敲她的额头,“别以为三言两语的讨好孤就能抹了你私自出宫不服管教一事。”

    白桃摸着额头,“大家都夸,政哥哥胸襟似海,招纳天下之士,定也能容忍一小女子的小小顽劣。”

    嬴政弯唇又给了她一下,转身袖袍翻转进了浴房。

    星子洒落。

    长乐殿里云雨翻腾,经久不歇。

    过后白桃抚摸着男人紧绷的肌肉和粗粝的伤疤,道:“听说魏国的宫妃们也跟着都送了过来,连着洗脸河都被染成了胭脂色。”

    小狐狸拈酸吃醋的模样甚是趣味。

    手下忙着用力的捏了下他,小脑袋还忙着往他胸口里躲。

    从初时问他有什么趣事到如今提起宫妃,一番小心思可谓是又藏又绕的。

    嬴政捏了捏眉头,“那是赐给有功将士的。”

    “给别人的?”

    “嗯。”

    “也对,那些魏国的妃子不管不顾想必也是命运多舛,留着赏赐给将士们,也不失是个好去处。”

    白桃心中欢喜,忙点了点头。

    他道:“如今咸阳天翻地覆,珠金宝玉财货人才尽收,人口众多,宫殿太少,便显得太拥挤。”

    她听明白意思:“的确是要早该谋划,政哥哥想重新构建一处,是修在咸阳宫的旁边?”

    嬴政:“明日议事时,孤会和大臣提及此事。”

    “那得修得斗拱交错,富丽堂皇,令人穷年忘极,犹不能遍才好。”

    白桃软软道,“对了,如此宫殿得叫什么霸道名字呢?”

    “孤还没想好。”

    小狐狸眼珠子转了转,带着顽劣的笑道:“既是修在咸阳宫的旁边,那不如就叫阿房宫吧。”

    “.”

    象征大秦帝国王权扩张的宫殿就被随随便便如此取名。

    嬴政轻笑一声,随了爱人:“好。”

    *

    逃窜到辽东的燕国残兵几乎被剿灭,燕王姬喜抛弃了重甲武士,抱头鼠窜,哪还顾得上王道之政,什么狗屁德治仁政。

    昏暗的偏室,昌莺莺在模糊的铜镜里给自己着上唇脂。

    “啾啾啾。”

    窗外的鸟儿叫的不知死活。

    她起身打开封闭许久的窗扉,屋檐上滑落断又未断的水珠,剔透晶莹。

    朝下看。

    就能瞧见门口的死尸,一夜暴雨被泡的发胀,再浇淋上残花败叶。

    真是如混混沌沌的幻梦一般。

    昌莺莺有些恍惚。

    她走了出来,脚边又有几具尸体,带着几分好奇的抬脚踩了一踩,那死尸嘴里的积水被踩了出来,吐了一地,尸身抽动了几下,吓得她又不敢了。

    抬眼望去。

    她瞧见,尸海中有一匹套着辔头的高头大马,上头坐着一个孔武有力的男人。

    男人的眼神宛若比黑夜还要暗沉,在边角一直沉默死寂的望着她。

    昌莺莺笑了起来。

    她在原地转了一个圈圈,尽展繁复厚重华丽大气的裙摆,响玉佩叮叮当当没节奏的飞扬,“我们认识这么久,是不是没见过我这么穿,我以前在洛阳当公主的时候,就是这般穿着,好看不好看?”

    男人没回。

    昌莺莺朝他走近道:“你对我说过,你虽是出生将门,可从不喜欢带兵打仗,怎么又来了燕国?”

    他薄唇紧抿。

    摊开手掌,声线带着颤抖混着这薄薄湿雾,听着似有几分委屈,“荆轲身上的玉佩结,你以前惯常给我打的。”

    昌莺莺一愣:“所以你就为了这一个结,踏过万道河,追了千重山,从蓟城到辽东,在你最厌恶的尸身血海里滚了五年?”

    “.”

    不止五年。

    男人摇了摇头,嘴唇阖动了一下,千言万语间什么也没说,只微红着眼眶,沙哑道:“阿莺,我们回家吧。”

    “.回家?”

    昌莺莺百感千愁间,和着渐渐落下的潇潇细雨,笑起来,指着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道,“阿莺国破家亡,族人尽接被俘,就如同地上躺着这一具具无人收敛的尸体一样,阿莺,早就没有家了。”

    “你还有我.”

    “你?你要带阿莺回你的家吗?”

    她道,“可你的家,从来就不是阿莺的归宿。你家世世代代入秦为将,钟鸣鼎食,你是将门虎子,勇猛无双精通兵法,迎接你的是高官厚爵,名标青史,那是何等的荣耀啊,怎能,怎么能允许一叛臣之女玷污你的名誉呢?”

    唇边弥散着苦涩,可昌莺莺一步步走到如今。

    她似乎早就已经彻底认命了,说话间没有愤怒和无奈。

    只有凄凉和生疏。

    “对了,阿莺还没来得及恭贺你呢,恭贺蒙大将军良缘永结,弄瓦之喜。”

    女人朝他施了一礼,再仰起头来,金钗轻晃。

    蒙毅喉咙口仿佛被铁块堵住,满眼的悲凉。

    在马上的他身形不稳,死死拽紧缰绳才能撑住自己全部的气力。

    他竟不知道该如何做。

    昌莺莺看着眼前的男人。

    她曾经拥有过他少年的样子,少年落拓疏朗,曾许诺和她一起归隐山林,扶犁下田,她做妻子,他便做妻子的丈夫,她做牧羊女,他便做牧羊郎,她若高歌,他便击合。

    他们拜过山灵发誓永结同心。

    是大地上最普通不过的爱侣,日日夜夜耳鬓厮磨亲密无间。

    可那位少年。

    本该有着最光亮的前程。

    她若爱她

    “阿郎,往后阿莺真的没有家了。”她絮絮低语,眼角眉梢都是柔色,仿若平缓的泉流,“阿莺不亏欠你的,你也不亏欠阿莺。”

    “阿莺其实好喜欢阿郎,好想和阿莺永远永远在一起。”

    “阿郎喜欢听阿莺唱歌,阿莺想给阿郎唱一辈子的歌。”

    天际闷雷滚过,隔着几尺仿若隔着天堑,阿莺在这边,阿郎在那边。她轻轻的哼唱,“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这是平民妻子等待出征许久的丈夫归来所唱。

    昌莺声音轻如云纱。

    她将这一切装在心里,隐蔽的,就这么想随着雨水的流逝被时间慢慢带走的这份感情。

    可她还是唱了。

    唱给自己听。

    “阿莺很喜欢,真的很喜欢”

    到最后,她在雨里无声的大哭,泪珠滚落,对着前方的男人大声唤道:“阿郎,带阿莺回家吧!”

    声音如惊雷般在蒙毅耳边炸开,他瞧见眼前一道白光闪过,目眦欲裂的见到昌莺裙裾飞扬,拔剑自刎,栽倒在地上时,后背的织带散开。

    露出刺满刺青的肌肤。

    那是荆轲所献督亢之图。

    掀开命运的幕布,她把自己献给了他。

    世俗将一切割裂的堪称残忍,蒙毅踉踉跄跄蹲下身来,雨点砸在面庞如同惊涛拍岸,他几乎跪爬过去,满眼不敢相信。

    三年,五年。

    阿郎还在等阿莺回来。

    他始终坚信旭日东升,长河西去,就像是始终相信她能够回到她身边一样。

    抚摸着她冰冷的脸庞,男人牙齿战栗:“阿莺.”

    ——

    “阿莺还没来得及恭贺阿郎呢,恭贺蒙大将军良缘永结,弄瓦之喜。”

    ——

    “阿郎,带阿莺回家吧!”